2012年4月20日星期五

70岁俩夫妻感人的签名留言(图)

今天早上,在腾讯微博上看到一条签名留言,一位70岁老人的留言,让我感动莫名。感谢大家的签名和支持,有大家的微光照亮我前行的道路,黎明还会远吗?

顺摘录如下:

  我也是福州城里的人,我们夫妻年过70,名字:金泽林、江峥。我们俩支持你的诉求,请代我们签上名,我为你作为姐姐长期为弟弟鸣冤而感动,有机会,我会去找你当面表达我的敬意!


                (图:留言的截图)

2012年4月19日星期四

43位上海访民签名支持(图)

                            2012年4月18日,上海又有43位访民签名支持“释放吴昌龙”的呼吁。

十一年不决“福清纪委爆炸案”简介(多图)

福建省“福清纪委爆炸大冤案”拖压十一年仍不终审结案 十一年前,福清市发生“纪委爆炸案”,一起普通刑事案件被肆意定性为“恐怖事件”。警方因此抓捕、抄家,既不出示任何法律文书,又拒不通知家人,采取秘密逮捕和关押,实行先逮捕后罗织证据和罪名的“有罪推定”。在明知是冤案后,又拒不纠正,把蒙冤者长期羁押在看守所,至今十一年仍不给说法。为给亲人申冤,在洗冤艰途上奔波、煎熬,可是一趟趟上访、告状无功而返,一次次反映问题石沉大海,还屡屡遭到当地警方的传唤、关押、拘留和判刑。
                           (图:2011年4月26日二审开庭审理,亲友民众被拒入庭旁听)

2001年6月24日(星期天),福清市纪委司机吴章雄接到领导传呼赶到单位,触动多人看见均未爆炸、放置在纪委信访室门口的爆炸物,被当场炸死。
                                                  (图:福建省公安厅牛纪刚厅长)

 省厅挂牌督办,福建省公安厅原副厅长牛纪刚专办,福清原公安局长林孜(后因涉黑被判刑)为组长的专案组,在全市展开拉网式大排查“十种人员”,随意抓人,唯独不查把被害者引到爆炸现场导致其直接被炸身亡的神秘打传呼者。凭一封凭空捏造的诬告信,就将福清市中福公司原经理陈科云定为嫌犯(说是被纪委处分,心怀不满搞报复),为搞“突破口”,对公司年轻司机吴昌龙以“是陈科云重要关系人”为由,在一个夜里实施武装逮捕,秘密拘禁在私设的三个办案点长达103天,手铐脚镣加身,不告诉关押地点,不让律师会见。

                                                                       (图:吴昌龙)
                                  (图:吴昌龙突然被“失踪”,家人《寻人启事》)

        完全与外界隔绝的吴昌龙天天喊冤,48天后警方一无所获。当年9月13日又把陈科云及其妻子谢清在其家中带走,同样是被手铐脚镣加身拘禁在办案点长达56天。“谁掌握了人的生存,谁也就控制了人的意志。”吴昌龙屈打成招,警方依供又抓了吴昌龙的前姐夫杜捷生以及谈敏华。杜捷生招供为其提供电雷管的王小刚(四川人)未到案,专案组以“批捕在逃”,于当年11月7日匆匆宣布案件“成功告破”,并于当天,对陈科云、吴昌龙等人宣布执行“刑事拘留”,关押地点也由办案点转入看守所。
        陈科云写的《血泪的控诉》和吴昌龙《遗嘱》,控诉办案人员在刑警队、戒毒所和怡景园三个办案点对他们动用种种酷刑逼取口供。 “破案”容易,审案难。经过三年多超期羁押的再“调查取证”和数次反覆“补侦”之后,在已调任福州市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的原案件督办者牛纪刚的直接操纵下,福州中院于2004年12月1日强行判决陈科云、吴昌龙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杜捷生、谈敏华、谢清分别十年、十年和三年徒刑。 就在判决后的第九天夜里,福州中院悄悄地到福州看守所对被指控为爆炸提供电雷管的王小刚作出了无罪释放的判决。至此,没有王小刚卖给杜捷生的电雷管,吴昌龙用什么安装爆炸装置?没有电雷管的爆炸装置又如何爆炸?九天前判决陈科云、吴昌龙等人犯爆炸罪的所谓“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岂不荒唐?
                                             (图:所谓提供电雷管者王小刚无罪释放证书)
       更为荒唐的是,案件上诉后,福建省高级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福州中院的有罪判决后,福州中院一审重审,在牛纪刚的掌控下仍坚持妄判两条人命,此时无罪释放近两年的王小刚,依然被作为电雷管的提供者写在判决书上。事后杨春姗法官坦承“其实我们对案件也有不同看法,可是,有哪一位领导愿意坐下来听?” 显然,一审强行判决爆炸罪成立的决策者,不是法院、法官。
                                     (图:林洪楠律师被传唤的法律文书证)

        为把破绽百出的假案坚持到底,造假者恃权对坚持为陈科云、吴昌龙作无罪辩护的三位老律师无端传讯达十多个小时;同时福州公安局对福建省工程爆破协会的两名技术专家陈榕明和郑家志以“伪证罪”拘押了37天,逼使他们改变其原来对爆炸炸药量作出的鉴定结论(因结论与吴昌龙口供不符)。此外,福州市公安局刑侦队居然派出五名刑警来到福建省高院,要找经办法官追查是谁主张对爆炸案的炸药量作技术鉴定的。这一无法无天的行为当即遭到了省高院原院长陈旭的抵制,陈旭院长告诉被拦在门外的福州刑警:“请回去转告牛纪刚同志,不要犯新的错误”。
(图:因鉴定结果不符合督办者口味,福建省工程爆破协会专家陈榕明被刑拘37天法律文书)

         这起蹊跷的爆炸案,谁都知道查清打传呼者、提取传呼机及其通话记录是侦查的重中之重,可是,案卷中对此只字不提。律师们提出质疑,专案组用“无法提取”四个字,轻轻松松地就把重要罪证隐匿掉。而且死者妻子王惠珠两次关于打传呼者的姓名、身份等重要信息的询问笔录也被隐匿。纸包不住火。被害者妻子王惠珠历经十年“被封口”后,终于在去年7月向福建省高院等相关部门递送了《控告状》揭露真相:是谁把她丈夫引到爆炸现场致其死亡?打传呼者又是怎样要她隐瞒真相以及利用职权擅自从公安机关领出吴章雄的传呼机企图毁灭罪证••••••
                                            (图:死者家属王惠珠控告材料)

        为包庇、放纵真凶,对无辜者竟然采用黑社会流氓手段置之于死地。此案折腾了十年多,给五个蒙冤者及他们的亲人造成了长达十一年的深重冤难,同时耗费了国家巨额办案经费和宝贵司法资源,造成的社会恶果和人权灾难,冤案制造者所犯下的罪恶,已经实实在在、大大地超过了那个爆炸凶手的罪恶!,
                                                             (图:陈科云伤情照片)

        此案“成功告破”备受质疑,福建省高院于2003年7月和2004年1月两次督查作出明确结论;上诉后,在省检察院参与下一致通过“所有被告均不构成犯罪”的审议结论,但福建省高院于2005年12月31日以 “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福州中院判决”裁定“退回重审”;2006年10月再次上诉后,被搁置了四年六个多月后的2011年4月26日,福建省高院终于开庭审理此案,将近一年时间过去了,至今依然渺无音讯。几经审理明明知道这是一起离奇假案,一个堂堂高级人民法院,不是依照“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判案原则依法作出正确判决,而是采取拖字诀,把蒙冤者羁押在看守所长达十一年置之不理。法律何在?人权何在?
                                       (图:2005年福建省高院发回重审《裁定书》)

        2006年4月,韩启德副委员长率全国人大侨务执法检查组莅闽,该案被列为涉侨案件转最高法要求督办,最高法于当年专门给福建省高院下发(2006)169号《通知》,可是福建当局瞒上压下,案件悬而不决。 这起赤裸裸的大假案,引起了社会及媒体的广泛关注。《福建日报》《内参》、《中国青年报》、香港《亚洲周刊》、《瞭望东方周刊》、《南方都市报》等国内外媒体相继进行了披露。

       但是,冤案的制造者和参与者为了自身的声誉以及“顶戴花翎”不受牵连,利用手中的权力给纠错设置障碍,施加法外干扰!极力掩盖,瞒上欺下。司法机关在长官意志的左右下,只好违心出卖了法律而屈从于权力,以至于“无罪坐牢,真凶逍遥”。处在这种腐败的司法环境下,这起破天荒的大假案被拖压了十一年仍得不到纠正。


 附送“福清纪委爆炸大冤案”装订本《酷刑下人间奇冤》

                                       蒙冤者及亲属: 谢 清 谈敏华 杜捷生
                                                                     陈科斌 陈美珠 陈 炜        
                                                                     吴华英 吴玉堂 周洪玉
                                                                                                               2012年4月19日

联系人:福建省福清市宏路镇周店村 陈科斌 电话:0591-85387179

                福建省福清市清展花园1-601 吴华英 电话:0591-85273696

2012年4月18日星期三

老虎庙微博 签名网友留言(图)


北京老虎庙看守所定义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余刑一年以下嫌犯。看守所的嫌疑人是正接受审查的人。”福清纪委爆炸案“嫌犯”吴昌龙在看守所关押达11年之久不予结果,堪称世界监狱史奇迹!而它竟在这片国土上堂而皇之地成为“合理”。相信他将与活体摘除并案而为血债,即将遭到全面讨伐!


北京老虎庙27岁的吴昌龙被诬陷是福清纪委爆炸案“嫌犯”羁押看守所达11年不能定罪。逮捕那年正热恋中的吴小伙现已熬成39岁中年汉。热恋女友期盼无望也已去国它乡,另嫁。吴小伙11年未见母亲及家人一面。每想到此我老夫都眼底发酸。世上竟然有如此灭绝人性机构,不灭待等何时?!




  以下是在签名网页上网友的留言,我把里面的留言挑出来,放在我的空间,记录此刻大家对福建“死囚”吴昌龙的祝福,对将来美好的憧憬。  

 由于时间的关系,我不能一一回复,请签名网友海涵!  

 签名虽被设置重重障碍,但是,正义的声音是关不住的!截止4月17日为止,已有797名网友支持我们全家呼吁“释放无辜青年吴昌龙”!  

 2012年4月18日 43:希望社会不要再这么变态了,希望我们都能得到自由••••••

 44:只有抗争,无话可说!愿世上再没有冤情!

45:希望你弟弟早日獲釋。為你們祈禱。

46:乱写什么,你是谁,谁是你弟弟,为什么要签名,你简直就是在捣乱没事找事。

47:再坚持一下,忍受一下,或许春天已经来临。还是要相信中国共产党。

48:清查一切腐败、还原事实真相、释放无罪人、并且加倍追查创造冤、假办案人员的一切责任。

49:我可以无动于衷,因为我胆小怯懦,但是有可能,我明天会无奈无助,我为了我站出来说该说的话。

50:中国有个“政法委”,凡是涉及到这个非法结构插手的案件通通都是冤、假、错案!

51:你面对的是一架机器,机器解决不了问题,就要有耐心修理或换一架........

52:当您发出为天下人弘扬正义的大心时,力量会更加强大!公道自在人心!

53:呼吁司法独立公正,从人治走向法治,能还政于民。

54:不要说法律,几千年的道德在这个时代也成了终结者,中华文化的真正继承者成了日本。

55:希望您的弟弟早日洗清冤情,还一个公平的说法,为了您弟弟的冤情,您这么多年的奔波,敬佩您!!!我也是一个普通的百姓,百姓不互相帮助谁还能帮助自己呢!希望大家一起能帮助您!!!

56:目前体制下只能继续呼吁引起领导和媒体重视。

57:有罪就判!无罪就释放!11年不判也不放,一定要猫腻!

58:今天通过微博才知晓这个事件,如果这个事件是真实的,真切呼吁社会各界关注本事件!

59:天心即民意,民意即天心。

60:保护好自己!希望早日看到你成功!

 61:理性呼吁,尽快放人!强烈要求司法公正!有错必纠!必须马上释放,怎么也是超期,没得说,赔偿损失。求公平。公平。还是特么的公平

62:良知,不要被泯灭。

63:利用法律和公众的力量呼吁,让更多的人知道了解此事。

64:宪法保障人权,请涉案机关尊重宪法法律!

65:相信民众的力量,滴水可穿石!

66:失望也要努力活下去!

67:你的弟弟就是我们大家所有人的弟弟!

68:加油,虽然帮不上忙,但请相信好人终有好报。

69:若所述为事实,我表示强烈愤慨并愿意尽微薄之力呼吁更多正义人士关注。

 70:不要放弃希望,大声呼吁,让丑陋的司法及体制不断曝光。

71:要尽量释放自己心理的压力,绝对不要让自己在对手倒台前倒下。

72:一个典型的冤假错案,何以迟迟得不到纠正?法律在不穿比基尼的裸奔吗?

73:众人拾柴火焰高。具体建议,不好说不能说。

74:只希望 这种事情不再发生 希望我们广大网友团结起来 行动起来 捍卫我们的人权 不要觉得事不关己 今天是他们 或许明天就轮到我们自己。

75:当今社会,没有更好的建议,只希望你弟弟早点出来,也希望你一生平安。

76:本人愚钝建议到没有,只是非常支持你们找回公道找回自由。

77:理解支持,但是注意维权策略。我会支持你们的。

78:有罪无罪政府得有个明确的答复,不能如此草菅人命。

79:坚持就是胜利,千万要保重好自己。

 80:真理和正义永远都不能放弃,勇敢去坐自己该做的事吧。

81:当世不平之事太多,我们需要有良心,否则我们就没救了,别的不行,这点还是能做到的!!!

82: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都注定会改变世界——老罗。

83:印宣传单在主要街道上发。

84:加油!一定要坚持下去!正义不只是某一个人的,而是全人类的。

85:福建三网民,没有道理不支持。

86:请看今天早晨央视《海峡两岸》关于台湾江国庆冤死一案的最新处理,多名涉案军方高官,虽已离职,但仍被判个人高额经济赔偿!

 87:隔岸的海西法治环境,让人情何以堪?法何以正?民何以安?

88:还有全国罕见,比赵作海、佘祥林还要冤的“福清纪委爆炸案”,二审福建省高院悬而不决,把吴昌龙和陈科云关在看守所长达十一年,不作终审判决!

89:随意抓几个百姓安个罪名关押十一年不判也不放,这也是依法治国?

90:十一年不决不放,文革也是十年。

91:发送名字、地区、职业到freewuchanglong@gmail.com或者在http://t.cn/zOKg6Mn签名要求释放吴昌龙.不要说没用,也许我们不能救出他,但至让人他的家人看到有人在支持他们,不至于太绝望.不要袖手旁观也许我们不能拯救别人的、和自己的自由,至少彼此拥抱减少一点点痛苦和绝望

92:在别人的自由受到不公正侵犯时,请不要袖手旁观.当有足够多的人拒绝沉默,就能形成强大的力量来争取自由。

93:我已经不止一次关注吴昌龙,我们为吴昌龙祈祷,求神祝福他。

 94:正义是属于全人类的!并且正义一定会战胜邪恶。

95:叫上些亲戚朋友上门问候这些吃官粮拿官晌打官腔的官员,时时刻刻侍候他,侍候到他“有空”出来为民伸张正义

2012年4月17日星期二

秀才江湖微博  签名网友留言

          (图:秀才江湖网友的腾讯微博界面)

秀才江湖:请网友签名!目前已有705人支持签名!我发这条征集网友签名的微博,是为了一位欲哭无泪的姐姐!她叫吴华英,曾因“福建三网民案”坐过冤狱,而她弟弟更冤,被关在狱中整整11年,不放也不判,吴华英一家走在了崩溃的边缘【一个姐姐为弟弟的征集签名:呼吁释放我的弟弟吴昌龙】调查http://url.cn/36CGoP.


  以下是在签名网页上网友的留言,我把里面的留言挑出来,放在我的空间,记录此刻大家对福建“死囚”吴昌龙的祝福,对将来美好的憧憬。

  由于时间的关系,我不能一一回复,请签名网友海涵!

  签名虽遭重重障碍,但是,正义的声音是关不住的,截止4月17日为止,已有797名网友支持我们全家呼吁“释放无辜青年吴昌龙”!  

  谢谢大家,请未签名的网友继续给力,已签名的网友帮着扩散,为含冤莫白十一载吴昌龙加油!

 1:敬佩你们一家人十多年的坚持,永不放弃!豺狼当道,终有穷期。巴蜀七旬老人相信:因果报应,害人者终自食恶果。

 2:如果有罪,请拿出证据!并接受社会人士监督与质疑!若无罪,请释放!并给与安抚!媒体道歉!追究当事责任!

 3:希望这位姐姐的愿望早点实现。

 4:继续采用一切方法呼吁,但不要被流氓抓住把柄。

 5:《警察押着去看房》的主角李学惠 维权者 北京 我今天可以无动于衷,明天我可能无奈无助。

 6:我也曾坐过冤狱,但家里没一个人为我去讨过说法。自己在里边也无能为力,只好白白坐了两年牢。吴昌龙,我只想对你说“兄弟,挺住。不要辜负你姐姐的努力和你父母的期盼,相信总有会和家人团聚的那一天。”

7:中国人民要平等要自由,自由是自己争取的,不是别人施舍的,释放吴昌龙,注意安全。

8:痴人话梅“有些事情不是看到了希望才去坚持,而是因为坚持了才会看到希望!”

 9:做您坚强的后盾,强烈呼吁释放吴昌龙!

10: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光辉!呼吁释放吴昌龙!

 11:每个生灵的苦难都值得我们的同情,每个众生的困境都值得我们帮助。帮助众生,就是帮助自己。渡人即使渡己。并奉劝行恶之人,放下屠刀,皈依佛门。阿弥陀佛。

 12:希望蒙冤11年吴昌龙早日全家团圆。

13:你们的不幸也是全体公民的不幸。坚信,不放弃!会有云开日出的时候! 14:不知你是否去过中央?哪怕是北京城也好,仅供参考,希望你有更好的办法,使你弟弟早日得到昭雪。

 15:找到关键的人,是谁当时决定这样判决的,然后去找寻这个人的违法证据,把他送进监牢就成功了一半!

 16:敬佩你为弟弟做的一切,亲情无价!!!正义必在!!!

17:實踐三民主義,光復大陸國土,復興民族文化,堅守民主陣容,為餘畢生之志事。

 18:为了您的弟弟,为了您的亲人,请多保重身体。要充分认识中国黑社会的险恶。

 19:抗拒腐败,渴望真理。

 20:赢得社会大众支持的同时要提起司法申诉,这是必经之路!

 21:建议您与内蒙呼格吉勒图一家以及河北聂树斌一家联系,共同组织起来,吁请法院重新审理冤案。

22:坚持,我们永远支持您。正义真理虽然弱小,但却永存。

 23:避免政治敏感,就从人情上呼吁。比如,因为爱,所以坚持。

24:司法公正是一个社会的良知正义的最后底线,不容任何人践踏,呼吁律师界关注此案、呼吁法院给出一个令当事人和国人信服的判决,如果没有证据,就要放人,而且要追究政公安机关限制人身自由和相关法院乱作为、践踏法律的罪责。

 25:人权神圣不可侵犯!

 26:强烈要求政府为受到冤屈的公民(吴昌龙)洗清冤屈,还公民一个公道!

 27:海军被陷害的干部“现在的中国,是没有希望依法解决的!!!”

 28:帮你呼吁帮你转播叫更多的人知道!

29:无法给予您实际的帮助, 只能通过网络这样的签名默默的支持您~

30:为正义坚持到底,一定要多多借助网络和媒体的大众力量,相信最终一定会有个好的结果,你弟弟的冤屈不会白受,他这些年的青春也不会白白浪费,还有你,你这么多年的努力也不会白费的,加油,相信你,坚持,坚持到省里!!!

31:合理合法抗争,赢取我们的该得的东西。

 32:不要放弃,因为有很多善良的人们在支持你们。

 33:坚持,觅其他有相似冤情的家庭共同-坚持!

34:签名不仅是帮吴英华姐弟,也是帮我们自己!

 35:民主自由宪政!!! 36:多找下司法界人士,寻求下法律途径!

37:不要和ZF硬干吧。。我们需要自由 但是有时需要用忍耐换自由…你先说你弟弟顶罪,施压 然后看看他们要不要互相妥协吧,11年也应该可以出来了。

 38:几年前,我就在网上知道这件事,愤愤不平,今天签名,也算是出了一份力了。期待好消息,努力。加油。

39:撑住,相信社会还是有公道的。有效利用媒体和网络的力量。

40:一份感人至深的姐弟深情!

41:建议没有,我想你们应该也已经穷尽一切能用的方式了。若有,那就是:好好生活……

42:希望能尽我一份心力!

福建日报内参《提供爆炸雷管者无罪释放 “福清纪委爆炸案”疑团滚滚》(图)

福 建 日 报 内 参

                                    特刊
闽简报字00045      第82期       2005年1月4日

总编办编(领导如有批示,请转告本报总编办。电话:7095215)
  
           提供爆炸雷管者无罪释放

         “福清爆炸案”疑团重重


本刊讯  本报三年来跟踪的“福清爆炸案”,5名被告被严重“超期羁押”已逾两年。在面对多方的责疑和如何向即将召开的省、市“两会”交待的情况下,终于在2004年11月29日至12月10日进行宣判。记者从福州市法院审判过程发现,尽管经历两年、动用多方资源对证据进行修补,但福州市检察院提供的“证据”不仅未能填堵原来案件“事实链”的漏洞,反而使“福清爆炸案”难以成立更加突显出来。

   从审决过程看,三年前宣称告破的“福清爆炸案”难以成立,最主要表现在“事实链”已经断裂,5名被告之一、涉嫌提供爆炸电雷管的王小刚,因指控的罪名的不能成立,已被“无罪释放”。

  记者记得福州市检察院2002年11月是这样指控王小刚的:杜捷生应吴昌龙之托,在福州以100元人民币价格向被告人王小刚购买了两枚雷管后交给了吴昌龙。2001年6月23日晚,吴昌龙、陈科云用该雷管制成的爆炸物放在福清市纪委信访接待室实施爆炸,次日上午8时,福清市纪委司机吴章雄不慎触动该爆炸物,被当场炸死。

  违法提供爆炸雷管当然要受制裁。2001年11月26日,福清市检察院以涉嫌非法买卖爆炸物罪批准逮捕王小刚。2002年11月福州市法院首次就本案开庭时,因王小刚仍“出逃”在外、尚未抓到,无法到案一并受审。所以王小刚一直是爆炸案“事实链”的重要一环,也是验证福州市检察院指控其他人的证据是真是假、是否站得住脚的重要人物。2003年3月25日,王小刚终于被福清公安局逮捕归案。但在捕后审理中,王小刚坚称其根本没有向杜捷生出售过电雷管,福州市检察院起诉书指控的不是事实。“福清爆炸案”的“事实链”即面临断裂。

   2004年12月10日,福州市检察院不得不宣布无罪释放已被“超期羁押”一年多的王小刚。法院在刑事判决书中指出,本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小刚向杜捷生出售两枚电雷管,只提供了同案人杜捷生的供述,并无其他证据予以佐证,其指控被告人王小刚犯非法买卖爆炸物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指控意见不予采纳。被告人王小刚无罪释放。

  记者还特别注意到:在这次判决中,福州市检察院从头到尾没有提出新的提供雷管的嫌疑人,未能说清爆炸物电雷管的来源。庭审中,律师再三提出要求,让王小刚到庭对证有关问题,但法庭不是有意回避,就是粗暴拒绝。

   众所周知,爆炸案与其他案件不一样,各个主要环节的事实要相互衔接才能成立,只要其中一个主要环节经不起检验,全案就难以成立,就可能是冤假错案。作为爆炸案的重要一环电雷管,是不可能自己从天上掉下来的。没有电雷管,何以制作爆炸物?何以有爆炸物放到福清纪委?何以有人触动爆炸物而死?…….电雷管来历不明,爆炸案怎能成立?福州中院“判决书”中的“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充分”从何谈起?很清楚,目前福清爆炸案的“事实链”已不仅是“事实不清”的问题,而是“事实链”严重断裂,认定被告人实施爆炸犯罪无法成立。从王小刚的“无罪释放”,人们不仅能对原案中所谓吴昌龙、杜捷生的“招供”——雷管是从王小刚处买来的“证据”大打问号,而且对侦查机关提出的其他“证据”的可靠性和可信度也必然会提出责疑。

  爆炸案难以成立,还在于“事实链”一些关键的情节,仍疑团重重、矛盾多多。记者在审判庭上看到:公诉机关新举证明一些材料,不少与爆炸案之间并无直接关联;相反地,与本案有重要关联的疑点,如作案动机是如何共谋出来的?被告怎样具备制作爆炸装置技能?爆炸装置如何能安全送达爆炸发生地?爆炸现场使用的炸药与从桂山采石场取来的炸药是否属同一种炸药?…….经历这么长时间的“再取证”,还是与两年前首次开庭一样,根本拿不出有说服力的证据。这从另一个角度看出本案的脆弱性和不可靠性。

  爆炸案难以成立,更可以从几个被告在法庭上撕人肺腹的喊冤声此起彼伏,比两年前开庭时更甚看得出。特别是此案办案初期第一个“招供”者吴昌龙,写出了一份声泪俱下、长达14页(近万字)的申诉材料,详细叙述了受审期间遭尽逼供讯,过着惨无人道、生不如死的日子许多细节。记者认真阅读分析这份材料后,感到作为仅有初中文化程度的吴昌龙,能写出这么一份令人震撼的材料,没有亲身经历是不可能的。这份材料使我们对什么叫逼供讯有了深刻认识,应引起各方面的重视和深思。下面,我们不妨摘录一段他曾想自杀前写给父母的一封信:

  “爸妈,我在这里好苦好苦呀。公安人员没日没夜地要我跪在地板上,还不让我睡觉,死都要我承认爆炸案是我和陈科云干的。爹妈你们最清楚的,23日那天我都是和你们在一起的,我根本就没有做此事,爆炸案与我不相干。公安人员对我严刑拷打,我本来身体就不好,有严重的疾病,承受不了他们的折磨和严刑拷打,我怕还没有回去病情就恶化,见不到你们。为了减轻痛苦,我在他们吊打之下乱说炸药是我从杜捷生那里拿的,而我根本就没有去杜捷生那里拿炸药。就这样,我乱说一次,公安人员就用刑步步紧逼,使我一错再错。我真的害人害已……..爹妈,我真的好冤呀,我不是畏罪自杀是,我是在无法承受公安人员的严刑拷打,才以此来寻求解脱。你们一定要为我讨回清白。”

                      (本报记者) 扫描版:
   (图:福 建 日 报 内 参特刊 闽简报字00045 第82期 2005年1月4日)
          (图:王小刚无罪释放证明书)

2012年4月16日星期一

自由亚洲:福州六冤民马尾求见高官被扣 鲁访民被关曾囚人致死黑监狱(视频,图)


2012-04-16 福州六位访民星期一上访,求见市政府到当地巡视的领导,结果被带到派出所扣留。而在星期天,该市晋安区两百多位访民也以为高官会接待,前往而扑空。另外,青岛六位访民上周在北京被强行带回后,目前被关在淮阳路黑监狱,其中一人在绝食中。

 Photo: RFA 自由亚洲 



文章链接:http://www.rfa.org/mandarin/yataibaodao/ql2-04162012092420.html


吴华英提供/记者乔龙) 视频:



4月16日,福建访民被马尾派出所扣押,派出所内双方交涉(吴华英提供/记者乔龙)

 包括网络揭黑的“福建三网民”之一吴华英在内的福州六位访民,星期一前往马尾区打算向在该区巡视的高官求助,却被扣押。其中多年上访不果的陈信涛星期一告诉本台:“今天我们几个冤民到马尾,听说马尾有领导要来,另外,今天也是“4.16”(三网民案庭审两周年)。我们来看看官员能不能接我们信访。没想到马尾派出所公安,如临大敌,警察、保安、协警,把我们绑架到派出所,期间发生肢体冲突,我们集体强烈抗议”。

 被扣在派出所的吴华英对记者说:“我们六个人今天到了马尾,站在公园里面,他们这边派出所说什么接到上面的命令,把我们六个人五花大绑的,绑进来,他们现在正在向上面领导汇报。马尾对我来讲,记忆是很深刻的,当年三网民的案件,今天是‘4.16’,在马尾开庭两年了,当年罪恶审判福建三网民案件,大家都看到了,今天也是同一天”。

 2010年4月16日,马尾法院开庭审理“福建三网民案”。当局禁止证人到场及声援者旁听,法院外聚集着约两千名来自各地的声援者,其中包括此后被法院以“扰乱交通秩序罪”判刑的北京维权人士王荔蕻。

4.16已过去两年,吴华英说,一直很郁闷:“当年声援(伸冤)的我已经走出看守所,(那起引发)福建三网民“诬陷门”案中案的“福清纪委爆炸案”,被当作替罪羊的我的弟弟吴昌龙,现在还被关在看守所,已长达11年”。

另一位被扣的晋安区村民林旭光,家被强拆多年,一家老少无处栖身,他告诉记者:“现在我妈妈快死了,连个安置的地方都没有”。 星期天,晋安区数百名被强拆房屋及强征土地的访民到区政府上访,其中杨依妹周一告诉记者:“有很多人,差不多有两百多人,到晋安区政府、纪委上访,昨天说是市领导干部下来接访,然后有没有接访,我们也去了,然后没有见到”。

中国各地访民受到地方政府打压的情况非常普遍,他们的处境也越来越糟。青岛退伍军人高宏毅星期一说,他上周在北京上访,结果被当局遣返后,和多位访民被关黑监狱,其中一人在绝食抗议:“被关在黑监狱里,就是前几天自由亚洲电台报道的那个黑监狱---青岛市淮阳路七号。我们被关进来六个人,我跟一个叫张潺的一起进来,他的电话被没收,因为他当时不肯下车,强行把他拖下来,我们两个是到北京王府井,没办法讨饭,那是敏感地区,被抓回来了。第二天关进来一个叫何勤,还有叫许永峰的,还有一个不认识,现在正在绝食,一直在绝食”。

本台4月4日曾报道,上述黑监狱,在青岛市四方区淮阳路七号。访民孙开远、李淑兰等三人在此关押致死。上述消息因18位访民联署签名举报而曝光,这封题为《控告》的信说,青岛市信访局、公安部门、法院、和青岛信访局驻京办公室等机构长期采取各种非法手段,堵截、暴力殴打、绑架、拘押、劳教访民,轻者致残,重者丧命。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乔龙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