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2日星期三

亚洲周刊记者福建采访一波三折 (多图)

“福清纪委爆炸案” 亚洲周刊记者福建采访一波三折 (博讯2012年01月30日发表)
                                                           (亚洲周刊毛峰记者)


          当香港《亚洲周刊》第八次跟踪2001年6.24“福清纪委爆炸案”案情进展动态的报道,题为《福建爆炸冤案苦主惊爆真相》后,不由感慨万千,眼前浮现毛峰记者第一次从日本到福建采访惊魂之旅、随后福建当局邀请另一位亚洲周刊记者王健民到福建重新展开采访经历、最后历经一波三折之后该报道才“破茧而出”!

           2001年6月24日,沿海著名侨乡福建省福清市纪委机关发生一起爆炸案,炸死一名双休日接到领导传呼赶到单位的纪委司机吴章雄。此案福建省公安厅督办,时任副厅长牛纪刚专办,福清市公安局原局长林孜(涉黑被重判16年)任专案组长。为了掩盖纪委爆炸黑幕,放纵包庇真凶,不查打催命传呼的领导,而是把无辜者吴昌龙、陈科云、杜捷生、谈敏华、王小刚、谢清等人作为替罪羊,酷刑下致屈打成招。随后,专案组对外宣称“成功告破”6.24“福清纪委爆炸案”。

           为亲人蒙冤之实,身陷冤狱的陈科云和吴昌龙在国内的亲属与海外的旅日华侨不断地向中央信访部门、领导乃至中国驻日王毅大使呈状。为了纠错鸣冤,我们在日亲属曾向在日华文报纸投诉,结果被告知他们的报纸登不了这样敏感的事情,但好心的记者推荐了一直敢于讲真话讲真相的香港《亚洲周刊》。由此,我们在日亲属找到了《亚洲周刊》东京支局,引起香港亚洲周刊驻日本记者毛峰的关注。

         2004年11月5日,香港《亚洲周刊》毛峰记者专程从东京赴福建采访“福清纪委爆炸案”。经有关人员牵头,初则,专办此案的牛纪刚最初答应见记者,转而派人转述了他对此案无错的根据与看法,对记者调查则派警察进行监控。随后,牛纪刚在派人劝说不成下,牛纪刚扬言要求福州警方对毛峰记者“采取必要的措施”。鉴于福州多有对媒体记者采访高压打压的惯例,毛记在危险中匆匆离榕。

       福建当局担心记者将纪委爆炸黑幕披露,随后展开猛烈的攻势,通过层层关系,向亚洲周刊总编邱立本散布谣言说:毛峰记者被“福清纪委爆炸案”吴昌龙和陈科云的家属收买,重金之下报道内容不真实等借口。遂又主动提出请《亚洲周刊》再派记者到福建重新采访,所有旅差费由官方来支付。

        为了体现新闻的真实性,总编邱立本应福建当局邀请又派出香港总部资深记者王健民,王记是福建厦门人,专门报道政法口的新闻。

       有了“盛情”的邀请,王健民记者很快到了福建,牛纪刚等把他安排在福建会堂旁边的西湖宾馆住下,好酒好菜招待,并把那盘不经一驳的“招牌菜”——经过精心演绎制作而成的吴昌龙戴着脚镣出现在台前“认罪”视频,让王记先入为主。

       牛纪刚等人给王健民记者灌足“被告人”有罪信息后,才放行让其采访刚被牛纪刚手下的福州刑警队传唤的马义良、林洪楠律师。

       其中,马义良律师向王健民提出一点建议:你既是福建官方邀请而来的,有你的优势,想必你也看过我的当事人吴昌龙的“认罪”视频,为了体现新闻报道中客观、公正、真实性,你不妨申请采访被另案处理的本案中电雷管持有者王小刚,如果不让采访,你就应该打个大问号,为什么?

       王健民经过此次福建采访之行后认为:公安说“此案侦破没有错,就是这些人干的。”律师说:“此案完全是假的,不是这些人干的,抓错了人,搞错了对象。”公安与律师各抒已见,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但此案程序违法是肯定的,刑讯逼供现象同样存在。没有程序正义就没有司法公正。


                                                 (图:福建省公安厅牛纪刚厅长)


此时,福建牛纪刚等人加大对毛峰记者的中伤力度,并不断打着政府的旗号,通过层层关系,派出四拔人马,最后连驻香港的外联办也出动了,由他们出面说情,搞得周刊老总邱立本烦不胜烦。

         2004年12月1日,福建当局一边施压,一边加快力度,赶在亚洲周刊出稿前,在福州市政法委书记兼市公安局长牛纪刚(此冤案的始作俑者)的一手操纵下,以快刀斩乱麻之势,对陈科云、吴昌龙、杜捷生、谈敏华、谢清等人作出死缓、十年和三年的判决。 九天后的12月10日,被另案处理的提供电雷管者王小刚被悄然无罪释放。时,还恐吓王小刚:出去后马上离开福建,不要和其他家属联系,若被看到了,再抓进来关!

         当《亚洲周刊》看到王小刚无罪释放的法律文书后,以最快的速度刊出了毛峰与王健民联名报道的《福建爆炸案爆出酷刑黑幕》和《从东京到福建的采访惊魂》的两篇揭露福建滥权枉法的文章。

        事实证明,香港记者的独立性、客观性、真实性并非浪得虚名。《亚洲周刊》总编邱立本坚持在权力面前说真话,不听权力“打招呼”,支持记者报道真相,不在权力面前竞折腰的精神的确令人敬佩。

                                          (图:香港亚洲周刊总编邱立本)


       据了解,当督办此案的牛纪刚看到王小刚无罪释放书后,他的脸绿了、青了、黄了。


(图:2004年12月10日刚被无罪释放的四川王小刚)





       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在2001年6.24“福清纪委爆炸案”审理过程,与牛持不同意见者都受到不同打压,述之难以想象。恼羞成怒的牛纪刚搞秋后算帐,给当时接管涉黑局长林孜位置的福清市公安局正副局长施友鹰和倪春顺扣上不同帽子,或贬或调或离;应省市两家法院委托对爆炸现场的炸坑作出鉴定结论的福建省工程爆破协会两专家也未能幸免于难,陈榕明和郑家志各被刑拘了37天;连与两专家有业务来往的福清治安干警候小凯也被无端关押50天,放出时全身伤痕累累;最后,连承办的省、市两级法官也遭到传讯和恐吓;律师被传唤、闭口、家属被拘留、被判刑……



(图:福建省工程爆破协会专家陈榕明家人收到拘留通知单)

      经历了这场谣言风波后,毛峰记者连续追踪又报道六篇新闻:《平反福建酷刑冤案  领导要重新调查》、《福建爆炸案惊动驻日外交官》、《温家宝访日与闽侨鸣冤事件》、《福建网民代言有罪案中案》、《福建网民冤案台湾惊悚》、《福建爆炸冤案苦主惊爆真相》。

(图:死者家属王惠珠与屠夫在福清街头合影)

       历经十年后,死者家属终于站出来说了真话:案没破,真凶是纪委官员。当真凶第二次惊现,替罪已十一年冤狱。这起引发“福建三网民诬陷案”和“林洪楠律师泄密案”的十一年不决“福清纪委爆炸案”何时云散天开?

                                                                                                                                   2012.1.28

2012年5月1日星期二

网上评论(一)

@墙内阉割的喇叭:来个劲爆的消息,图下这个福清纪委爆炸案死者的家属去年时就喊没抓到凶手,真正凶手可能是纪委的领导,而被冤枉关在看守所十一年未判的福建三网友案之一的@2011吴华英 弟弟被当凶手已经做替死鬼十一年了,还没判决。这几天这个死者家属到纪委喊冤闹,她认为上当,当时纪委领导叫她说谎,现在她不干了。
@墙内阉割的喇叭:劲爆!大家请关注福建三网民案中之一的@2011吴华英 ,福清纪委爆炸案终于在死者家属发现当年上当受骗后,知道真凶为纪委的某领导,愿意站出来为被冤枉关了十一年还未判决的吴华英弟弟吴昌龙洗刷冤屈,哪有案子破了,所谓的“真凶”抓了,死者家属都不认同,因为凶手就是纪委领导,这封信看完太惊人了: (这条微博被删除)

 由于纪委承诺跳票,十年后家属不干了,于是真相就浮现了,真TMD惊悚!

 @秀才江湖2012 :真凶逍遥法外,合法公民替他枪毙?这是和谐社会还是喝血社会? 以生命为代价的抗争就是要这样一个结果吗?薛先生,白死了。

活力的幸运胡杨树:有时候说谎也会付出代价的

 // 孙-悟-空://@活力的春风又生: 十一年前配合造假冤案,十一年后不干了,为什么,是利益没得到兑现满足么,缺心眼的家伙. /

/@湖州老费: 从纪委的一贯表现看可能性极大,这料太劲爆了。

和谐的鱼与网:做人也是多么凶险,有权有钱者杀人,可以易如反掌. //

@边民微博: 这个可以转,也许突破点就在这了。

白而强: 神马“机位”?老百姓早就不再假装相信了!

//@李和平律师: 三民主义平等: 宁错杀勿放过过 (今天 19:01) 和谐的鱼与网:做人也是多么凶险,有权有钱者杀人,可以易如反掌.

周世敏律师:想冤沉海底吗? //

@墙内阉割的喇叭:为什么吴华英弟弟被关11年不敢判决?因为全福州地区的知道此案的人都知道是假案,专案组长林孜已经在牢里,如果放了她无罪的弟弟,要有多少人出事,所以一直把不敢放,也不敢判,都十一年了,真凶没事,收钱的没事,制造冤案的没事,他弟弟被酷刑快没命,申请伤情鉴定几百次 : //

@墙内阉割的喇叭: 大家转起!还有劲料上来!看来有人紧张了,我也收到”问候电话,叫我注意家人。

//@2011吴华英: 此博好威力!半天功夫压力传递到我家,接到骚扰电话!敬请持续关注! 律政彩儿:

//@李英俊律师:// @王红杰律师 :关十几年,还没判,人没死不是替死鬼,算是冤大头.

@曹九常二十:所有未经公审公开法律程序的案子一律推翻,快快放人!

曹九常二十:回复@2011吴华英: 所谓中国特色就是以党权力取代法治机制。所以各地受害者单打独斗维权几乎可以肯定是徒劳的,争取公平公正法治社会唯有大家团结推翻专制。 (今天 13:35)

@边民微博: “进去”了?在哪个国保大队? 津笑笑生:天朝的公检法已经烂掉了//@wk勇者: 转发微博

黑暗中点灯:现在是有人的地方纪委都可以管,因为这套体制把人牢牢绑架在政治车轮上,不管你从事何种职业,都难以幸免。

 金Dagan :司法竟然在政府的面子下低头,悲哀啊!!

//@新洋白涝://@宋成均律师:法律人,定关注/司法耻辱地 //

 @知青记者 : 还有念斌冤案!福州怎么啦? //

@2011吴华英 : 福建执政者,是人命重要,还是面子重要?真凶再次露出水面,何时拿出勇气来纠错?

@wk勇者 : @维汉混血裸跪服刑女 : 百姓的孩子苦呀?我们是不是投错胎了,怎么生活在这么没有尊严的国家? 今天08:52 来自Android客户端 | 举报 水瓶雨花果:声援,出来后赶快出国! 龙儿乖乖05 :转发!让更多人关注,希望给你带来奇迹//

@2011吴华英: 深究福建三网民“诬陷门”案中有案,即“福清纪委爆炸案”。三网民范燕琼为此案已写半部书,游精佑关注此案好几年,吴华英为弟吴昌龙陷冤此案执行状告至今。三网民被抓,被定性,这种亲者痛,仇者快的续集,福建省公安厅长牛纪刚概莫能外 (30 柳村客:/

/@深圳老歌: 合鸟法—连黑社会都不如//@男人上路: 穿着合法外衣做着黑社会勾当的黑暗官场!//@疑似有钱人://@剩世飞刀11: //@欧畅:福州黑,早有耳闻~ /

/@2011吴华英:黑幕重重!为本案作出至少需要600克以上炸药量福建工程爆破专家陈榕明,郑家志被造假者牛纪刚刑拘37天!

废都阿尔://@2011吴华英: 福州中院开庭前,牛纪刚传讯了敢言的三位福建老律师:马义良,林洪楠,杨智敏。查所谓的“泄密”问题无果,又通过司法局领导警告老律师:法庭上不要说不该说的话!// 响尾z蛇:转发此微博:/

/@2011吴华英:当福清爆炸案到福州审理时,因闽候爆竹死人案被警告处分的督办此案的牛纪刚副厅长带病提拔“适时”接管福州政法书记兼市公安局长,仅凭怀疑,把福清干警候小凯抓去关押50天,放出时遍体鳞伤!/

/ 栏杆10://@2011吴华英: 谎言被重复! //

@云之:还有三网友案,司法耻辱地 //@知青记者: 还有念斌冤案!福州怎么啦?

博爱米奇:一些精英们老是攻击文革制造冤假错案,逼死了不少个知识分子,而今天呢?一个爱高调的以法治国的社会为什么还要坚持这些惨剧的冤案呢? (今天 08:35) /

/@Mr郭越:耶和华是伸冤的神,因为经上记着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祂必做审判的工作。不要灰心,不要发怒,这只会被恶者所利用。看人我们会失望会绝望,但是有主的同在,我们大大充满希望。祷告,不但求主为你们伸冤,也求主怜悯他们,叫他们晓得自己的过犯。

死者家属报料 真凶再度惊现(图)

                                十年不决“福清纪委爆炸案”真相惊现      

                                     死者家属报料  真凶浮出水面 
                                      (图:死者家属王惠珠与屠夫在福清街头合影)
                               (图:2001年福建当地发行量最大的海峡都市报报道)
                                       (图:白色水泥圈圈是福清市纪委门口当年的炸坑)

  十年之后,由于为掩盖“福清纪委爆炸案”黑幕的真凶嫌疑人――纪委某领导没有兑现承诺,被蒙骗的死者家属王惠珠报料,将隐藏了十年的秘密抖出来:案件没有告破,真凶没有抓获,强烈要求彻查双休日打传呼的纪委领导。当真相惊现,真凶浮出水面,黑幕还能掩盖多久?请问什么时候还无辜、还关在看守所十年未判我弟吴昌龙的清白和自由之身?

真相1:十年前星期日,福建福清市纪委司机吴章雄接到领导传呼赶到单位被当场炸死。为掩盖爆炸黑幕,打传呼的领导被排除在“十条侦查措施”之外,与案件无关的吴昌龙等人成了替罪羊。

真相2:福清纪委花费百万元摆平专案组:宴请、犒赏、发奖金、武夷山旅游。

真相3:2002年,接到“真凶是纪委内部人”(与死者家属说的同一人)的匿名电话者黄秀芬向督办的福建省公安厅要求立案侦查被拒。随后,匿名电话被掐,举报者被枪杀,当场死在阿根廷。

真相4:被公诉人指挥提供电雷管者王小刚无罪获释。专业人士纷纷质疑:爆炸案要么百分百真,要么百分百假,本案关键的电雷管持有者已无罪释放,没有电雷管,何来爆炸装置?没有了爆炸装置,何来实施爆炸犯罪?

真相5:王小刚无罪获释,那些胡作非为的福清林孜局长、福州宋立诚书记、市检长陈聪在牢里忏悔。而当年不愿为此假案埋单而依法办案、把“到案”的王小刚直接投入看守所的新上任的福清市公安局施友鹰局长、倪春顺副局长均被督办此案的牛纪刚打压,扣上不同罪名,被贬、被调离。

真相6:受省市法院委托的福建省工程爆破协会鉴定专家陈榕明、郑家志对现场炸坑作出至少需要600克以上炸药量,与吴昌龙罪述75克相差十倍,不合牛纪刚口味,被刑拘37天;仅凭怀疑,福清干警候小凯被关押50天,放出时全身伤痕累累。

真相7:开庭前三位花甲老律师林洪楠、杨智敏、马义良被传讯、传唤,恐吓法庭上不要说不该说的话。其中敢言的林洪楠律师被“闭口。四冤属连夜被传唤,要求交待所谓的问题。

真相8:吴昌龙等人在“监视居住”期间,遭到生不如死的刑讯逼供,100多天警为刀俎,民为鱼肉的酷刑下,吴昌龙曾三次自杀未遂,其身上历经十年依然清晰的累累伤痕,700多次司法伤情鉴定至今无人理睬。

真相9:中央发起两轮清理超羁案,“福清纪委爆炸案”十年不决却“巍然不动”。

真相10:全日本都知道这起惊天大冤案,驻日大使王毅迫于压力,有过三次批示、全国人大把“福清纪委爆炸案”列为涉侨督办案件、最高有[2006]169号文,五年多过去,监督仍未落到实处。

真相11:、一案多冤,此案引发了举报电话知情人黄秀芬被真凶(据死者家属申诉材料认为是纪委有关领导)追杀灭口,死在异国阿根廷。

真相12:冤属和旅日华侨曾25次拦下时任省委书记卢展工的轿车,面呈控告件,真相越藏越深,伸冤更冤,执着为弟伸冤的吴华英被拘留四次,判刑一年。

真相13:专案组长福清市公安局林孜局长受贿、涉黑被重判,现在福建龙岩监狱养老;福州官场大地震中被重判的市政法委宋立诚书记指令对本案“要做有罪判决”;福州市检察长陈聪曾扬言要“双规”省市两级承办该案的法官,很讽刺的是,自己很快就被“双规”。


 以上3位曾经的冤案参与者,如今都遭法办了,而十年不决“福清纪委爆炸案”何日云散天开?!

                                                         2011年11月30日

福建爆炸冤案苦主惊爆真相 .毛峰 亚洲周刊

                                                                                                                        2012年第三期 20120115
                             (图:亚洲周刊报道《福建爆炸冤案苦主惊爆真相》)

         二零零一年福清市纪委爆炸案中死者的妻子王慧珠,被「封口」十年后打破沉默,揭露此案真正凶手依然逍遥法外。當年,福州政法委違背司法程序,靠刑訊逼供而將陳科雲、吳昌龍等人當作「替罪羊」。

         紙包不住火。在刑訊逼供下枉判兩人死刑而拒不改錯的福建爆炸冤案,背後隱藏的另一大黑幕終於被撕開,歷經漫漫十年後的真兇也終於露出了「狐狸尾巴」。此案關鍵內情證人王慧珠在被「封口」十年後打破沉默,揭露此案真正兇手至今依然逍遙法外。

        王慧珠最近向福建省高等法院遞交了控告狀,要求依法分別追究原福清市監察局副局長林惠全、原福清市紀委書記方玉開和紀委辦公室主任施娟的「故意殺人罪」、「窩藏、包庇罪」和「報復陷害罪」,並賠償吳章雄因公死亡賠償金以及親屬贍養金和精神損害撫慰金等。 福清市紀委爆炸案於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四日早晨發生,王慧珠係案中被炸身亡的福清市紀委司機吳章雄的妻子。王慧珠在控告狀中揭露,這是一起針對吳章雄的有預謀的爆炸案。當天是星期天,早晨七時半許,吳章雄突然接到當時福清市監察局副局長林惠全的傳呼(BB機),通知其出車上班。但吳章雄剛到紀委辦公樓,就發生了爆炸案,當場被炸身亡。隨後,林惠全偷偷地對王惠珠講:「如果今天省廳(公安廳)有人下來問你話,誰叫吳章雄進來單位上班,你就說不知道哪個叫的,更不要說以前吳章雄與誰有糾紛過,你都要說不知道。」

          王慧珠指出,林惠全不僅精心策劃逃避法律責任的謊言,還利用職權擅自從公安機關領出了吳章雄的傳呼機(BB機)並扣住不放。因該傳呼機上存有林惠全的電話傳呼信息,以達到毀滅罪證的罪惡目的。事後,林惠全還告訴王慧珠去福州「打點」花了三萬多元。

        王慧珠還在控告狀中披露,其丈夫吳章雄完全是因批判揭露紀委個別幹部徇私舞弊的行為,才搭上了自己的一條生命。吳章雄在紀委開車任職期間,對當時紀委書記方玉開利用職權徇私舞弊行為深惡痛絕,常常揭發方玉開手長嘴闊的不法行徑,經常受到方玉開的排擠,當成異己排除。曾有一次吳章雄針對方玉開的齷齪行徑與方玉開爭吵,令方玉開恨之入骨。

         王慧珠在接受亞洲週刊記者採訪時說,之所以至今才提出對林惠全等人的控告,只因為「這些人喪盡良心,完全違背了當時承諾給我安排工作,給我兒子大學畢業後安排到紀委工作以及保證給予優厚賠償等,換取我不說出傳呼內情的」。

        王慧珠說﹕「事後他們以我沒有文化拒絕給我安排工作,哪怕是到紀委機關食堂洗菜。熬到今年我兒子大學畢業,我因此去紀委要求兌現承諾給安排到紀委工作,結果他們卻又賴帳,不承認了。我在氣憤中砸了紀委辦公室的門窗,因為至今十年多了,還在讓罪犯逍遙法外,答應我的所有賠償金至今連一分錢也沒拿到。我不告他們,告誰?」

         刑訊逼供制造冤假錯案 王慧珠最新的內部告發也再次印證了被原福州市政法委書記兼公安局長牛紀剛等宣布破案的福清紀委爆炸案其實是一起最為典型的「豆腐渣案」,也是福州公安當局以嚴酷的刑訊逼供方式,硬把原福清市中福公司經理陳科雲及司機吳昌龍等人當作「替罪羊」的罕見冤案。二零零一年六月福清紀委爆炸案發生後,以福清市公安局局長林孜(後因涉黑社會案被判十六年徒刑)為首的專案組,不查神秘電話呼叫人為何在公休日讓吳章雄趕到紀委去的重大嫌疑,卻僅僅根據他人舉報,將涉案主犯確定為受到紀委處分而「心中有氣」的原福清市中福公司經理陳科雲。同年七月底,警方完全違背司法程序,在沒任何證據情況下秘捕了陳科雲的司機吳昌龍,並對其進行了殘酷的刑訊逼供取得「證據」後再拘捕了陳科雲,隨後又分別拘捕了吳昌龍原姐夫杜捷生和談敏華以及陳科雲妻子謝清等人,並向海內外宣布該案偵破。

      「破案」容易審案難。經過三年多的超期羈押和數次補充偵查後,福州中院終於在有關領導催辦下草菅人命,判決被告人陳科雲、吳昌龍均已構成爆炸罪主犯並判處陳科雲、吳昌龍死刑,可不立即執行。另外三名被告被分別判處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宣判時,被告陳科雲、吳昌龍大喊冤枉,要求傷情鑑定,認為「這是刑訊逼供造成的冤案」。就在福州中院對陳科雲、吳昌龍作出死緩判決後的第九天,福州中院悄悄地在福州看守所對被指控提供電雷管的關鍵被告王小剛作出了無罪釋放的判決。

         在法庭上一直喊冤的被告陳科雲、吳昌龍等於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依法進行上訴,受到了福建省高等法院的高度重視。省高院院長陳旭也不僅首次親自調閱了全部案卷主持此案審理,還邀請了省最高檢察院檢察長倪應達一起參與審理,達成了「此案所有被告均不構成犯罪」審議意見。由此福建省高院在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發回福州中院重審形式,依法撤銷福州中級法院的有罪判決。省高院在判決時明確指出:「原判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本案在爆炸物的來源、種類和爆炸裝置的製作、運送等方面,被告人的供述前後不一,各被告人供述之間以及供述與查獲的物證之間也存在著諸多矛盾,需要進一步調查核實。」

        但發回重審的福州中院在時任福州政法委書記牛紀剛指令「一定要維持原一審的判決」下,根本不把省高院指出的「原判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當回事,依然按第一次判決內容於二零零六年十月十日再次枉法判決主要被告人死刑罪。為了將錯就錯,拒不糾錯,牛紀剛還公然以一長替代四長(公安、檢察、法院和司法局長)發號施令,他直接打電話給司法局長,指令要對一直秉公依法為含冤被告作無罪辯護的律師「敲山震虎」,嚴加「管束」。為此,福州司法局向第一被告人的辯護律師林洪楠「開刀」,並由市中院直接出面砌詞強行剝奪了他的辯護資格。對一再堅持法律公正為被告人吳昌龍作無罪辯護的老律師馬義良,則有司法局長親自出面「軟硬兼施」,要其「封口」。

        福州當局編造假事實鏈 福建資深律師林洪楠在接受亞洲週刊採訪時指出,此案的基本犯罪事實鏈完全斷裂,沒有王小剛提供的電雷管的事實鏈,又怎麼能夠用電雷管製成炸彈實施爆炸犯罪呢?更為荒唐不堪的是,福州中院在零六年十月的重審判決中,竟然仍把中院自己判決無罪並已釋放近兩年的王小剛列為電雷管提供者加以指控,如此視法律為兒戲,明目張膽編造虛假「事實鏈」,實為福州司法審判濫權枉法的極大恥辱。 為此,陳科雲、吳昌龍等再度上訴至福建省高院,要求依法公正判決。


      受冤被告親屬曾三百多次向福建省各級領導反映控告冤情,呼籲糾正錯案,但均如石沉大海,沒有任何回覆。此案被告在日本親屬陳美欽、吳華玉因此向時任中國駐日大使王毅申訴冤情,受到「情繫僑民」的王毅的高度重視,並親自將冤案申訴材料轉給國內最高法院和國務院僑辦。亞洲週刊也對此案嚴刑逼供和有錯不糾進行了多次跟蹤報道。此案因此也被全國人大列為涉僑督辦案件,最高法院也專門行文將此案列入督辦案件。

      去年五月,此案旅日親屬再次向前往日本訪問的中國總理溫家寶請願。但此案卻被福建當局繼續無法律、無程序和無時效的離奇違法拖了整整五年半後,終於在去年四月二十六日於省高院進行二審開庭。當陳科雲、吳昌龍等步入法庭後,喊冤叫屈聲響徹法庭。眾目睽睽之下,陳科雲等四人當庭出示身上歷經十年依然清晰的被刑求累累傷痕,再次要求傷情鑑定。最後,審判長以「案情複雜,要報審委會討論,擇日再通知開庭」而宣布庭審結束。在最新的內部告發真相顯露中,福建當局難道還要枉法繼續將歷時十年冤案鎖在重重黑幕下嗎?福建司法何時才能回歸「法大於權」的軌道,敲響正義公正的法槌?■

十一年冤囚吴昌龙妈妈第二次到北京向国家乞讨正义(多图)

“福清纪委爆炸案”冤囚吴昌龙妈妈第二次北京伸冤记

视频链接:http://news.boxun.com/news/gb/china/2012/05/201205010741.shtml

                                                                                              (博讯北京时间2012年5月01日 来稿)
                         
(图:吴昌龙妈妈与福清访民在北京天安门)

(图:吴昌龙妈妈在全国人大信访接待室大门口排队)


(图:吴昌龙妈妈在最高法门口)




(图:吴昌龙妈妈在公安部门口)
(图:吴昌龙妈妈在万里长城之上)


(图:吴昌龙妈妈在火车上)

(图:吴昌龙妈妈在火车上向乘客散发报纸)


       今年四月下旬,福建“福清纪委爆炸大冤案”替罪羊吴昌龙的妈妈周洪玉,面对儿子被当作替罪羊,活活关押在福建看守所长达十一年不依法无罪释放!悲愤难耐之下,再次进京呈状、讨说法。

      4月24日,吴昌龙妈妈踏上北上列车,这是她为蒙冤的儿子第二次到北京呈状呼吁:释放吴昌龙,还他自由! 4月26日,吴昌龙的妈妈向最高法反映“福清纪委爆炸案”二审开庭整整一周年,把含冤莫白的儿子吴昌龙关在看守所长达十一年不终审结案!不料,早在2006年对此案向二审的福建省高院下发(2006)169号行文、于去年4月26日也专门派人参加旁听“福清纪委爆炸案”二审开庭的最高法,却以没有终审判决书,拒绝对千里迢迢进京为儿伸冤的吴昌龙妈妈作来访登记。

       期间,有福建省高院驻北京的最高法叶法官接待,吴昌龙妈妈泣控唯一的儿子身陷冤狱至今含冤莫白:我儿子是个好青年,乡邻人尽皆知。某些无良官员为掩盖纪委爆炸黑幕,把吴昌龙当作替罪羊,在涉黑局长林孜专案组长的侦办下,在100多天的酷刑下,我儿曾三次自杀未遂,终屈打成招。而今,未遭酷刑的那位提供电雷管者王小刚已无罪释放。你是法官肯定知道,没有了王小刚提供的电雷管,又如何制作爆炸装置?没有了爆炸装置,我儿又如何实施爆炸犯罪?

      无言以对的叶法官对泣不成声的吴妈妈说:你不要这么急,急也办不成事。 吴妈妈:我能不急吗?这事搁在谁身上,谁都急呀,人的一生能有几个十一年? 随后,叶法官当着吴妈妈的面,打电话交待福建省高院的沈法官,返闽后,安排时间接待吴昌龙的妈妈。

       中午,欲往公安部反映吴昌龙遭刑讯逼供问题,如侦办人员口口声声说“没有刑讯逼供”,为何吴昌龙等人提出七百多次司法伤情鉴定,至今无人受理。赶到公安部已下班。

      下午,吴昌龙妈妈到了把此冤案列为涉侨督办六年无果的全国人大接待室作了来访登记。

      此趟北京呈状过程,吴妈妈向中央领导习近平副主席、温家宝总理、人大韩启德副委员长、最高法沈德咏副院长、最高检曹建明检察长;福建省委孙春兰书记、陈文清副书记、省纪委张昌平书记、省委政法委苏增添书记、省高院马新岚院长等十位领导人寄出满含血泪的控告状,题为《福建“福清纪委爆炸大冤案”十一年拖压不终审结案  依法释放吴昌龙 还他自由和清白》。

        十一年来,吴昌龙的家人寄出千封控告件,犹如泥牛入海,至今没有音讯。

       五一即临,考虑放假游客众多,也不愿滞留在让冤民屡屡伤心、失望的最高权力机构的北京,吴昌龙妈妈买了站票,匆匆返闽。火车途中,欲诉无门的吴昌龙妈妈向游客展示儿子的冤情,向游客散发报纸,亚洲周刊《福建爆炸冤案苦主惊爆真相》和南都报《“福清纪委爆炸案”十年未决》。


十一年沉冤,它在拷问执政者良知,是以人为本?还是以官为重?是人命重要?还是面子重要?         

                                                                  2012年4月30日星期一

                        (图:吴昌龙的妈妈在北京街头向十位领导人寄出控告信)


                                                                (图:十封控告信)

                 (图:中央领导:习近平、温家宝、韩启德、沈德咏、曹建明)
                          (图:福建领导:孙春兰、陈文清、张昌平、苏增添、马新岚)

“福清纪委爆炸案”网上评论

微友的评论:

@郭于华: 已被关押超过十年,三千多天,一个长寿的人才有三万多天活啊!草踏马!

@跟随自己的心自由游走:想起王朝也判了很多年 天朝恐怖啊

@张桃的菊菊养很可爱: 十年不决福建2001年6.24“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狱中传话:酷刑内伤、复发的肝病以及对自己身处的司法现状很失望。狱外的亲人心忧如焚

@赤脚山娃 : 羁押十年不判?

@福州基督教会史:阿摩司书 5:24 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公义如江河滔滔。

 @雨2006:生日快乐!盼早日和家人团聚!

@湖州老费 : 难道一定要砸烂这个牢笼?苍生才能得自由。

@李方平律师: 人有多少个11年?难道不能先取保吗?

@施云峰2015: 活在天朝,心境总是这样惨然•~•。~•

 @HillMi-西米:政府迟早会打压微博的,你信么?在中国,可以给你说话的权利,但是不会给你说真话的平台。

@林子易59:还世间公道,还天下太平!

@爱吃苹果的苹果核:当我们迷失时太阳依然光辉四射 /

@HillMi-西米:我很欣赏你的言论。

@爱吃苹果的苹果核: 权利只有自己放弃时才会失去。

 @HillMi-西米:你要明白中国人多本性,大多人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而且中国人安于天命得过且过,所以没有人站出来的社会终归会被某个政党独占。

@爱吃苹果的苹果核: 世界的潮流不是哪个国家哪个政党可以改变的,顺者昌逆者亡,中东局势你懂得

@爱吃苹果的苹果核: 自由精神是不会屈服于强权的,我们都是声音,就有可能产生共振

 @爱吃苹果的苹果核:权利只有自己放弃时才会失去 。

@HillMi-西米:我不知道事情到底什么情况,但很多时候就是这样,不服不行,出了事,你没钱没权就去顶罪吧。。。

@曼珠沙华曉:所以好人不敢当官的切忌

@桃花源里黄发翁: 十年都整不明白一件事,这执法机关到底是怎么回事?是无法可依还是要脸面?

@夏小初Y : 有罪判罪,无罪释放!

 @老桥007 : 可以关人十一年不宣判?司法机关的守法、尊法、敬法、依法哪里去了?自古有“把牢底坐穿”一说,当朝又有了把看守所蹲穿的创举。威武!

 @老顽童ershi :这个没人性的社会,人生有几个十年啊!冤屈啥时候是个头? 无良官员的心不是肉长的,是特殊材料制作的.没人性! /

/@梅子2061: 羁押这么多年么任何说法,令人发指。

 @泉自几时冷: 除了信访别无他法?但信访有用木用?哎

@古铁淘书 : 你用十年证明了一个道理:上访没有用。

@86星宿 : 寒冬过后就会有春天,慢慢等着吧。 (11月12日 22:43)

 @上班不打麻将: 拷问之说应与推敲,若原本一腔赤诚,慎如涉冰,不会有此苦苦呼喊;又或天良未眠,惧于所未闻,则不当有十年之期;所忧者良知不良,暗无天日,拷问处天地无声;更忧者本就没了知觉、也无心肝,以至拷问音之未发,先被捂住于冥冥之暗。想来终以"和谐稳定之美事,天地祥瑞之安康"应所拷之问 (11月11日 22:55)

@龙取水城堡: 宁可相信猪会上树,不信官员说话算数!!

@知青记者: 还有念斌案!福建怎么老出这样的案子?

 @公民屠夫:该给人家一个结果了,面子比命重要吗

@999号老武: 你这事我看不明白,你还要作什么,你希望是个什么样的结果,说明白了网友们才好评点,

@郭于华 :3717天!/

@i-want-it-that-way:“据说”超期关押的案例,几年前全国就没有

 @听观行:这就是他们的无耻嘴脸!与黒恶沆瀣一气,黑白两道其实就是黑道。

 @卡瓦耶鲁:这也算曲线挽救自己讨回公道之途径了。在异国向本国大使馆提交申办冤情实在是一个新创举了,这点至少说明当下中国司法已经失去了民心。

 @北京寇律师 :转发此微博:超期羁押十年都未判,这是什么司法?

@一滴水水一滴:今天是他们的事,明天暴力就会落到你头上,携手共同维权!/

@真班布尔汗:只要还活着,总有希望,要比聂树斌要好啊。 。

@异地高考-钢甲猴:刑讯逼供倒是有一套

@党操祖国62年了:转得越多才越有力量!

@护国者818::理解你的心情,这也是一种抗争,针对地方恶霸的抗争!

 @GhostInDark:祝你顺利解决你弟弟的问题。坚持!

@陈-信滔 :没有关系,他们也只剩下手铐、监狱、精神病院了。

@fjheren:院长得了严重的脑坏死病,而且眼睛又失明,人家需要大量的资金治疗疾病,你不要为了十几年的破事影响人家凑钱养病。

@郑建伟律师 :早日结束冤狱,过一个自由的生日

@午夜人未央:努力啊 @陈评论: 没有人性的做法!

@夜猫whf:还有丹东冷国权,让人发指。

 bimawen Free Man 他们残害任何一个好人,就会播下无数颗仇恨的种子!

           2012年4月

亚洲周刊:福建网民代言有罪案中案

福建网民代言有罪案中案 .毛峰(摘自亚洲周刊)(2009-12-05 16:16:42)

        就发生在我们身边,让人心寒 令人愤怒的一幕幕,你关注了吗?

        福建网民范燕琼、游精佑和吴华英,因为关注严晓玲死亡一案,被当局推上被告席,罪名从诽谤罪变为涉及国家机密罪,再变为诬告陷害罪,当局为了拔除眼中钉,视司法为儿戏。此案的案中案是福清爆炸案。

   福建公权力扭曲司法旧帐未了再添新冤案。继福清爆炸特大冤案历时八年至今未予纠错,福建当局被指责以非正常司法手段和莫须有的「诬告陷害」罪名将三名网民推上被告席,试图制造比「以言治罪」更为荒唐的「发言人无罪但传言人有罪」的新冤案,让政府的公信力不断堕落,让社会无法和谐。

    十一月十一日,引发了海内外广泛关注的福建三网民「因言获罪」案在福建省会福州市马尾区法院开庭。法院内外出现了极具讽刺性的一幕:被当局确认为同案「主角」林秀英在法院门口继续摆出了「女儿严晓玲被轮奸致死」的控告书并强烈要求进入法庭作证,诉说事实真相。而法庭内,三名曾帮助林秀英代写文章、拍摄视频并上传到网上的网民范燕琼、游精佑以及既未代写又未摄制的吴华英却被指控为涉嫌诬告陷害罪而受审。

  最典型的滥权枉法 北京律师刘晓原对亚洲周刊说,三名被告网民的辩护律师均依法为被告人作了无罪辩护,并指出了「代言有罪」这是最为典型的滥权枉法,根本上颠覆了诬告陷害罪的法律构成要件,也是对言论自由的粗暴践踏。如果假设福州公诉机关的指控可以成立的话,那涉及诬告陷害的本案「主犯」应该是林秀英,帮助林秀英写文章拍摄录相的范燕琼、游精佑最多也只是一个「从犯」,而吴华英更是被强拉进来的「从犯」。现在「主犯」继续在法庭外「诬告陷害」而没有受到任何刑事追究,但三个网民「从犯」却被指控为「诬告陷害罪」,这岂不是太可笑,也太荒唐?!

   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一日,闽清县女青年严晓玲突然死亡,严母林秀英及家人在目睹死者身上留有抓痕,听到护士在验尿液后说「有精虫」以及「被七八个人强奸」等情况后,坚持认为女儿严晓玲是被多人奸杀,尽管警方以法医鉴定为依据做出了「输卵管妊娠破裂致出血性休克死亡」的结论,严母林秀英认为警方结论不可信,要求对尸体做异地鉴定但遭拒绝。为此,林秀英一方面至今坚持不火化女儿的尸体,另一方面不断逐级上访,要求「查明此案,严惩凶手,追究相关人员和部门的责任」。

  今年六月,林秀英在上访中结识了福建网民范燕琼。随后,范燕琼根据林秀英的讲述和提供的资料,整理成了《福建闽清警匪轮奸二十六岁女青年致死后还继续奸尸、惨无人寰、诉告无门》一文并发到境外网络,引起网民关注。六月二十四日福州市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提出「严晓玲死于宫外孕」的结论,宣布网帖「纯属谣言」,但仍有大量网民表示质疑。于是,看到网贴后的福建网民游精佑为林秀英拍摄了一段口述此案的视频并传到网上,目的是「让死者的母亲自己诉说情况,把两种不同说法传播到网上,可以让网友来判断事实真相」。随后,福州市政法委牵头督办成立了项目组,不惜动用大批警力,先后刑事拘留了涉及此案传播的八人。本案从诽谤罪到涉及国家机密,拒绝律师会见后,又变为诬告陷害罪,其「变脸」之快,「易名」之易,岂不是把法律当儿戏,把本应严格按司法程序刑事侦查当作在商场上买衣服「套不上那就再换一件」吗?无论严晓玲是「宫外孕死亡」还是「被轮奸致死」,又怎 扯得上「国家机密」呢?

   福州检方指控范燕琼等三人存在诬告陷害的根据是,福州公安部门已经开会公布了严晓玲死于宫外孕等事实调查结论,但范燕琼继续发表网文,游精佑上传「轮奸致死」的视频,属于明知真相而故意歪曲事实,是「诬告」。

  而指控吴华英「诬告陷害」的事实是吴曾在拍摄现场教唆林秀英作出痛苦的表情以及事后将他人传给她的林秀英视频转发给其它五个网友。 游精佑的辩护律师刘晓原认为,司法机关以此为据定罪,本身就是无理无法、本末倒置的权力腐败。人民纳税供养的政府是有义务保证民众获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在内的公共服务,包括有义务对一些公共事件作出解释与说明,但这不是公民有义务必须接受政府的结论。恰恰相反,中国宪法与法律赋予公民始终有自己寻找真相的权利,具有质疑或不接受政府部门有些调查结论的权利,也包括依法在网络上自由发表言论的权利。

   刘晓原指出,此案的更大荒唐在于:检方指控三网民的所谓「诬告」事实经与林秀英一一核实,林秀英均承认是自己所说所言,而且林秀英至今仍坚持女儿是被轮奸致死的看法,继续进行上访甚至继续在法院门口进行被检方指控的「诬告陷害」。

  试问,有哪一种法律规定,「诬告陷害」的「主犯」可以逍遥法外,继续为所欲为,但为「主犯」代书传言录像的「从犯」,却要被从严惩处的?!这种荒谬显示了公权力可以利用司法手段无限度侵害私权的可能性和随意性,加深了对网络自由的侵害。

   视吴华英为眼中钉吴华英的辩护律师林洪楠对亚洲周刊说,吴华英是零口供,她一直在问马尾公检法:「我诬告了谁?陷害了谁?」但至今未得到回答却被推上被告席。林洪楠说,权力腐败突出表现是以权谋私和滥权枉法,特别是当一些地区和部门的公权力发生某种腐败变质时,政府部门信誓旦旦地做出的一些调查结论或发表事件真相就往往缺乏公信力,根本经不起检验和质疑。在周老虎、躲猫猫等事件中,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言之凿凿的结论,事后不都被证明是错误的吗?司法系统是通过严格的程序正义来最大限度接近实质正义,保证公平公正。如果司法系统被滥权枉法的权力所操纵,那法律势必成为可以被随心所欲解释歪曲和戏弄的工具,审判也会成为对公平正义的讽刺。

   林洪楠指出,八年前发生在福清纪委的爆炸案,当时不也是在权力的操控下被公布为证据确凿犯罪事实清楚的「铁案」,但实际上它却是一个经不起推敲的「豆腐渣案」,是一个在刑讯逼供下造成的特大冤假错案。

  荒谬的是,被指控确认用电雷管实施的爆炸案,结果却连究竟是谁提供了电雷管这一基本事实都没有查清,被认定五人共同作案,环环相扣的基本犯罪事实链、证据链也完全断裂,没有人提供电雷管又怎 能够实施用电雷管进行的爆炸犯罪?但福州中级法院一次次屈从权力,丧失了最为基本的法律原则,仍判决所谓爆炸案「主犯」陈科云、吴昌龙死刑缓期执行。如此冤案在二零零六年第二次上诉至福建省高院后又违法拖了三年之久,严重超期羁押、超审限至今未得到改错。 林洪楠说,此次「因言获罪」的吴华英就是福清爆炸案冤案「主犯」吴昌龙的姐姐,八年来她坚持依法上诉申冤,不断揭露福建警方在爆炸案上严重刑讯逼供、以权压法、滥权枉法的真相,特别是今年四月中央纪委组织部巡视组到福建,吴华英向巡视组反映了福建八年来压制福清纪委爆炸案改错的冤情,因而成为某些当权者的眼中钉、肉中刺,必欲治其罪而安心,以便捂盖子,封杀其继续上访上网的诉冤之路,封住其要平反冤案,要寻回社会公平正义良知的吶喊。这其实也是司法机关为何仅仅凭吴华英在视频拍摄现场只是说了要林秀英实事求是讲述等几句话就硬被套上「诬告陷害罪」的根本原因,这也是三网民「因言获罪」背后的案中案、冤中冤。所以,福清爆炸案不纠错,就会产生同样荒唐的新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