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27日星期三
亚洲周刊:福建爆炸冤案習近平試金石 .毛峰
福清纪委爆炸案中的受害者吴昌龙被拘押12年之后于2月8日走出监狱与家人团聚。
福建警方嚴刑逼供,司法當局以權代法,嫁禍無辜的陳科雲和吳昌龍,並判處死緩。但今年春節,已坐牢十二年的陳?吳突然被通知可以回家,特大冤案初露曙光。但能否徹底糾錯,是考驗習近平「以法治國」呼籲的試金石。
福建司法濫權枉法,陳科雲與吳昌龍被判死刑緩期執行,兩名冤者現在終於看到了洗刷沉冤的一線曙光。今年二月八日,福建省最高法院以變更強制措施和監視居住的方式,釋放了這兩名被關押長達十二年之久的「死緩犯」,但仍未作出無罪判決。福建爆炸案是福建警方以嚴刑逼供嫁禍無辜和福州司法當局以權代法的特大冤案。亞洲週刊八年前率先揭露該案酷刑黑幕並持續追蹤不捨,蒙冤家屬與正義律師長年來堅持伸冤抗辯,中國網民也奮起聲援,終使陳年冤案糾錯邁出了第一步。福建爆炸案能否徹底改錯平反,也成為檢驗新任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提出「要努力讓人民群?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的試金石。
蒙冤者因遭受酷刑而身心備受摧殘,為避免在新春期間勾起痛苦回憶,記者春節過後才向陳科雲、吳昌龍進行採訪,這也是記者歷時八年來追蹤報道這起「人命關天」特大冤案以來,第一次與冤案當事人直接取得聯繫。吳昌龍對記者說,二月八日早晨,他在被羈押的永泰看守所中被突然通知可以整理自己的物品釋放回家,當時幾乎不敢相信。多年來一直訴冤,始終沒有結果,心情近乎絕望,直到走出永泰看守所時似乎仍難以相信真的可以回家。
說著說著,吳昌龍突然語音哽咽,淚水盈眶,「在到家前的大門口,看到蒼老的父母親、憔悴的姐姐,我與父親抱頭痛哭起來。我被冤枉非法關押了整整十二年,家人為我奔波訴冤、也被我拖累,姐姐為了我還被多次拘留甚至判刑入獄,我的心情真的很痛苦。我唯一的希望,就是要求福建省高等法院能真正依法辦事,秉公執法,盡快還我清白,還我公正」。
陳科雲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首先非常感謝正義的律師冒著各種壓力為他的冤案盡心盡力盡責,也感謝亞洲週刊等正義正氣媒體能揭露福建爆炸案嚴刑逼供的真相。「我被嚴刑逼供成為福建爆炸『主犯』判刑死緩,被超期違法關押長達十二年,現在終於看到了糾錯的一線曙光,有喜又有憂。福建公安當局濫權枉法,嚴刑逼供,無所不用其極。我身上手上至今仍有難以抹掉的受刑疤痕,更有痛徹心靈的悲痛。我強烈要求福建省高院能真正秉公執法、公正執法、維護公平正義,迅速徹底糾正我的冤案錯案,讓法制落到實處」。
沒有程序正義,就沒有實質正義。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四日,福清市紀委信訪室發生了一起?裝郵包爆炸案,紀委司機吳章雄在接到神秘的電話後趕到單位拿取「郵包」時,當場被炸身亡。該案成為福建省公安廳掛牌督辦大案,福清市公安局成立以局長林孜(後因涉黑社會案被判十六年徒刑)為首的專案組,不查神秘電話呼叫人為何在公休日讓吳章雄趕到紀委去的重大嫌疑,卻根據他人舉報,將涉案主犯確定為受到紀委處分而「心中有氣」的福清市中福公司經理陳科雲。同年七月底,警方秘捕陳科雲公司司機吳昌龍,九月再拘捕陳科雲等人,並向海內外宣布該案偵破,隨後福州中院判決「主犯」陳科雲、吳昌龍死刑緩期執行。但事實上這是一起完全濫權枉法,依靠嚴刑逼供嫁禍無辜的假案(詳見亞洲週刊二零零五年第四期:福建爆炸案爆出酷刑黑幕)。
陳科雲在被關押的永泰看守所曾親筆寫下《血淚的控訴》,詳細揭露了警方在刑警大隊和戒毒所等處對他進行嚴刑逼供,先後捆綁、吊打、拷問長達十一個晝夜,造成其雙手腕致殘,雙腿、腰、胸部和頭部多處嚴重受傷。吳昌龍也親筆寫下了《一個死囚的泣訴》,詳述被秘密關押在「怡靜園」等處,被公安吊打、「五馬分屍」、頭腳倒掛等嚴刑,逼迫其按照公安編好的「作案劇本」錄製審訊記錄。在一百多天的違法羈押中,吳昌龍被手銬腳鐐加身,被折磨得生不如死。
律師馬義良對亞洲週刊說,把福清爆炸案暴露在法制的陽光下,就可以發現這起被原福州市政法委書記兼公安局長牛紀剛等認為「一定要做有罪判決」的「鐵案」,其實是一起最為典型?漏洞百出的「豆腐渣案」,也是牛紀剛等一再濫用權力、肆無忌憚地踐踏法制尊嚴、無視法律程序和法律實體下產生的重大冤案。馬義良說,此案沒有一個實證,為拚湊所謂證據一再違反刑訴法,長期違法超期羈押被告達十二年之久。福建省高院曾調集三位經驗豐富的刑庭副庭長閱卷十天,認為此案證據不足?根本不成立,但福州中院仍按照政法委牛紀剛權力意志枉法判決,草菅人命。
擔任陳科雲辯護律師的林洪楠對記者說,該案最為荒謬的是,福州市中級法院喪失了最為基本的「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審判原則,在明知構成本案犯罪關鍵事實與證據的電雷管及其提供者均為子烏虛有的情況下,依然判決被告人陳科雲、吳昌龍用電雷管實施爆炸犯罪並處以死刑。事實上,被指控提供電雷管、涉嫌非法買賣爆炸物的被告王小剛卻因「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獲得無罪釋放,這意味著此案的基本犯罪事實鏈完全斷裂,沒有王小剛提供的電雷管又怎麼能?用電雷管製成炸彈實施爆炸犯罪呢?林洪楠指出,福州司法當局為了掩蓋濫權枉法,還對依法辯護的律師進行威脅打壓,剝奪其律師辯護權,相關律師事務所也被處分停業一年甚至被要求解散。林洪楠認為,福建當局如果不徹底盡早糾正這個二十一世紀的特大假案冤案,這將是福建司法的恥辱,也會讓習近平「依法治國、讓人民群?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的呼籲成為一張「空頭支票」。
駐日大使接受申訴
福建爆炸案蒙冤者親屬十二年來堅持向福建當局和司法機關申訴冤情,上訪控告刑訊逼供嫁禍無辜,但均石沉大海甚至還被拘押。為此其旅日親屬無奈進行「海外上訪」,向中國駐日大使館進行申訴,記者也曾將受冤親屬的申訴材料直接交給了時任中國駐日大使王毅,受到心繫僑民的王毅的高度重視,並親自批示將有關材料轉送給最高法院以及國務院僑辦。時任駐日使館領事部領事王軍、參贊呂小慶也十分負責認真,將旅日親屬涉及的申訴材料向國內有關方面進行了報告。
政法委找藉口再拖延
全國人大華僑委員會和最高法院因此也將此案列入了涉僑督辦案件,但福建當局政法委仍以種種藉口繼續拖延此案糾錯。直至今年一月中國全面實行「新刑事訴訟法」,最高法院硬性規定必須解決違法超期羈押案件,終使被超期長期羈押達十二年之久的陳科雲、吳昌龍獲釋回家。
二月二十三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進行第四次集體學習。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在主持學習時再次強調,「要努力讓人民群?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要加大司法公開力度,回應人民群?對司法公正公開的關注和期待」,「 要確保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如何彰顯中國司法切實實行的公正公平?沉冤十二年的福建爆炸案能否徹底改錯,再度成為了福建司法當局能否踐行落實習近平依法治國的「試金石」。
亞洲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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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27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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