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31日星期四

闽侨第8次向驻日使馆请愿并难过(图)

2008年6月1日,海外亲人到中国驻日本大使馆请愿,拉出横幅题为《福建“福清纪委爆炸案”七年不决 异国告状奈何有冤无处伸》


     (图:2008年6月1日吴华玉和陈美钦在驻日使馆前请愿)

   2001年“6•24”“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侨属来到中国驻日大使馆,要求使馆工作人员接见,被警卫拦在大门之外。因为前几天,使馆门口发生了警卫遇刺事件。于是驻日大使馆以安全为由,拒绝接见。 2008年5月27日,早上10点许,“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陈科云的妹妹陈美钦携夫君福岛来到驻日使馆。我们到了大使馆门口,与往常大不一样。只见戒备森严,三步一岗、五步一哨。

  陈美钦夫妇刚停留半盏茶功夫,身边立即就涌来五、六个警卫模样的日本男青年。他们询问道:你们站在这儿有什么事吗?福岛解释道:因夫人的哥哥被中国福建省公安定为涉嫌“福清纪委爆炸案”主凶案事,历经七年三审难决,二审上诉至福建省高院已逾19个多月了,至今仍压案难决。国内的亲人虽不断向当局诉求,冤情不但得不到澄清,伤天害理的进程却变本加历、愈演愈烈。面对国内恶劣不堪的司法状况,我们只好再来向使馆呼吁我们悲愤的诉求,希望使馆关注国内亲人蒙冤之情,将诉求材料转到中国相关部门,力促公正审判此案。我们现在等同案中另一冤冤者侨属吴昌龙的姐姐吴华玉女士。

   陈美钦从随身的包里拿出历年来海内外媒体曾对“福清纪委爆炸案”披露报道的刊物,递给众警卫。他们在福岛的述说中,很快翻到报道该案的版面。因不同国籍,存在语言障碍,五、六个青年警卫面露难色,看不懂中文,但他们很快在刊物中认出前大使王毅的图片,指着王毅大使的照片比划着。福岛娓娓道出案情的梗概及前大使王毅先生非常关注此案冤情材料,并转国内相关部门。他们听完后,表情立刻显得亲切起来,一边表示同情,一边却又表示爱莫能助。

   日本警卫告诉福岛君,前几天,中国驻日大使馆门口发生了一起杀人未遂事件,一个日本警卫被一名日本男子割伤脖子。此事件当场被制止了,并抓获了行凶者。近期以来发生了许多的事件,比如饺子中毒事件、拉萨事件等等,使领馆门口时常有不同诉求的声音,闹得他们的神经也跟着高度紧张起来,一有风吹草动,马上如临大敌。这次因警卫遭割脖子事件,弄得人心惶惶,值此敏感时期,为了安全问题,使馆不接待,我们也不能让你们进去…… 这时吴昌龙的姐姐吴华玉姗姗来到。一行三人商量着,来一趟不容易,上一次因刮台风和下暴雨,拖延了时间。今天又遇上警卫遇刺事件,到处戒严。于是吴华玉就拔通了驻日使领馆的电话,电话铃声响了老半天,没人接。

  鉴于此案的敏感,使馆的工作人员都不愿过多接触此案,更不用说接待上门诉求的亲属。 记得在2007年1月7日,香港亚洲周刊驻日本的记者毛峰先生,采访了使馆的孔铉佑公使。孔玄偌公使为此冤情,说了以下几段的公道话,却遭到福建省有关部门多方责难:说什么大使馆怎么也插手敏感的国内案件等等…… 最后,我们一行三人,在征得警卫的同意下,在大使馆的对面拍照留个纪念。

                   2008年6月1日

闽侨第7次向驻日使馆请愿并呈状(图)

 为福建“福清爆炸案”亲人蒙受奇冤事

     致 崔 天 凯 大 使 的 信


  尊敬的崔天凯大使:我们是祖国福建福清在日本的侨民。2001年家乡福清发生的“纪委爆炸案”,我们的三个亲人陈科云、谢清(陈美钦之胞兄、嫂)和吴昌龙(铃木华玉之胞弟)遭诬陷,无辜被抓,惨遭酷刑致屈打成招而身陷冤狱。近七年过去了,此案仍被压而不决。


               (图:驻日大使武大伟)

   多年来,我们反复向国内的相关部门及使馆呈送状件,申诉冤情。蒙武大伟和王毅大使的关注,多次把我们的状件转国内相关部门。福建省高院因此曾经于2003年7月和2004年1月两次奉命进行督查,作出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和“根本不能成立”的审议结论。2004年12月案件上诉二审法院,福建省高院经一年时间审理,还邀请省检察长参加了对该案的审议,通过不公开审理方式,最后作出该案“所有被告人均不构成犯罪”的审议结论。  


           (图:福建省高院大门口)

  事实表明,福建省高院对此案已作了出明确的审议结论。 2006年四月,全国人大韩启德副委员长带领侨务执法检查组莅闽,国内亲人有幸向检查组呈送了诉状。随后,我们也多次向中国人大华侨委员会陈光毅主任邮呈了状件,希望在全国人大侨务执法检查组的关注下,为我们蒙冤的亲人主持一个公道,洗雪冤屈。

                 (图:陈光毅)

  2007年四月,全国人大常委委员、中国侨联主席林兆枢先生率领侨务执法检查组再次莅闽,该案乃其中督查之一。但是,福建省高院在向检查组汇报案情审理情况时,表面上声称“非常重视”,却违心地以案件“疑难复杂”为继续拖压作粉饰。由于福建司法地方化,为了表面的和谐,不惜牺牲法律,为了所谓“地方形象”,明知错案,却迟迟不予依法纠正。

  该案既然已引起全国人大侨务执法检查组的督查,我们希望中国人大对此案的监督动真格,把监督落到实处,相信问题很快会得到解决。现附上福建省高院的《裁定书》和国内亲属的这份状件,敬请您于百忙之中予以高度的关注。如无不当,请将此件转中央相关部门领导审视。

       谨呈!

               陈美钦 铃木华玉 同具

                  2008年2月25日

联系地址:日本国千叶县千叶市中央区宫崎町467—4 陈美钦联系电话:0081—432620043

联系地址:日本東京都奇玉縣坂戶市芦山町7番地9芦山町ハィッ107室铃木华玉電話號碼:0081—492840865

闽侨第6次向驻日使馆请愿并呈状(图)

       福建“福清纪委爆炸案”七年压而不决

         冤案震惊国内外 敬请监督抓落实

尊敬的崔天凯大使:

  我们是日籍华人。2001年发生在家乡福建省 “福清纪委爆炸案”,我们的三位亲人:吴昌龙(铃木华玉胞弟)、陈科云和谢清夫妇(福岛美钦兄、嫂)被诬陷,无任何证据,遭警方“密捕”,以“监视居住”为名,秘密关押长达103天和56天,惨遭酷刑致屈打成招,至今身陷冤狱近七年。审判机关明知错案,却在长官意志左右下,极力掩盖冤案真相,至今仍上抗中央、下压百姓,严重“超羁”,更震惊国内外。

   2006年4月上旬,中国人大韩启德副委员长带领全国人大侨务工作执法检查组莅闽执法专项大检查,我们在国内的侨眷有幸向检查组呈送了关于“福清纪委爆炸案”查办大造假的状件。去年四月,又有中国人大常委委员、华侨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侨联主席林兆枢先生率队再赴闽督查,福建省高院向检查组汇报时,虽声称“已引起领导的高度重视”,却以“案情复杂”为托辞,继续拖压,至今问题依旧。

            (图:中国侨联主席林兆枢)

  这起重案之所以长期压住不判,主要是有法不依,违法不纠,搞司法审判地方化。福建有人持司法自由裁量权,司法机关是其掌控的工具。在权力的操纵下,检察机关玩忽职守,法院也有人一鼻孔出气,对严重的刑讯逼供视而不见。由于监督制衡机制缺失和不到位,致这起大假案被一路绿灯推向法院。



  例如:当案件被长官意志推向法院后,曾经督办此案的福建省公安厅副厅长牛纪刚调任福州市政法委书记兼任市公安局长,从而直接掌控案件的审理和判决。福州市中院明知案件疑团滚滚、漏洞百出,却在长官意志左右下拖压两年多,造成严重超期羁押后的2004年12月,仍强行判决陈科云、吴昌龙等五人死缓至三年徒刑。

  被告人不服,案件上诉后,福建省高院裁定: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又回到牛纪刚的手里,牛纪刚有恃无恐,在没有任何补侦的情况下,令重审的福州中院于2006年10月10日,继续维持原来之枉判。又如:本来福建省高院听汇报认为案情影响大,早于2003年8月和2004年1月两次对此案进行过督查,作出过“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和“根本不能成立”的督查结论。福州市中院重审枉判后再到省高院二审,该院领导也要看省里长官的脸色,导致审者无权判,一拖再拖;福建省高院法官诉苦说,上面“婆婆”多,她也没办法,承认至今已没有了程序。

  为供您审视,现将福建省高院作出(2005)闽刑终字第46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呈上(附件1)。诚然,福建省高院领导如不顾及长官的情面和官场的潜规则,按当时中央精神和“两院一部”联合发文之“切实纠正超期羁押,有罪依法宣判,无罪坚决放人”规定,就可以自己审判。但是该省有人对高院掌控,他们方敢上抗中央,无视法纪!作为蒙冤亲属的日籍华人,我们面对以上荒唐的行为,食无味,夜难寝。在愤慨中,我们在今年北京开“两会”时专门发了“致中国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的信”。

  福建省高院对这起拖压了近七年,造成严重超审限、严重超期羁押的案件却仍不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至今仍以案件“疑难复杂”、“双方分歧意见较大”为托辞,公开执法违法,实是为尊者讳,从中取得私利而自欺欺人。福建当局为了所谓“顾全大局”、“维护地方形象”,却不惜牺牲法律和漠视无辜百姓的人身自由和权利为代价。

  让我们稍感安慰的是,国内外新闻媒体多次发文对案情进行了披露。新华社主管的《燎望东方周刊》新近派出记者主动赴闽采访“福清纪委爆炸案”,且在4月17日该刊(16期)上刊登了《“福清纪委爆炸案”七年未决》的专题报导(附件2)。


尊敬的崔大使:国内亲人蒙受奇冤,海外游子心忧如焚。多年来为亲人伸冤,不断向国内相关部门呈诉冤情,却至今七年仍被压着不予解决,纵千言万语难倾尽我们以及国内侨眷和亲友们饱受冤案侵害的悲伤和痛苦。中国是我们曾生长、栖居的家园,我们怀有中国情怀,希望那里有民主、法制和人权。

  我们曾多次向驻日大使馆呈送状件,蒙王毅大使多次接待,坦诚表明会关注此案并将呈状与相关情况由大使馆通过外交部转最高法院,可至今依然未能释冤。再呈此状,我们希望您百忙之中继续关注这起王毅大使未了的侨民之诉,在中国人大监督的基础上,将“福清纪委爆炸案”的督查落到实处,必须动真格,跟踪督办,问题定会很快解决。奥运会即将在北京召开,福建当局如何面对?该是给此案一个说法、还其真面目的时候了!

此谨呈!

                     日籍华人:铃木华玉 福岛美钦

                       2008年5月5日

联系地址:日本千叶县千叶市中央区宫崎町467—4 福岛美钦电 话:0081-432620043

联系地址:日本奇玉县阪户市芦山町7番地9芦山町107室 铃木华玉电 话:0081-492840865

2012年5月30日星期三

闽侨第5次向驻日使馆请愿并呈状(图)

      为福建“福清爆炸案”亲人蒙受奇冤事

           致 崔 天 凯 大 使 的 信

            (图:驻日使馆崔天凯大使)   

尊敬的崔天凯大使:

  我们是祖国福建福清在日本的侨民。2001年家乡福清发生的“纪委爆炸案”,我们的三个亲人陈科云、谢清(陈美钦之胞兄、嫂)和吴昌龙(吴华玉之胞弟)遭诬陷,无辜被抓,惨遭酷刑致屈打成招而身陷冤狱。近七年过去了,此案仍被压而不决。多年来,我们反复向国内的相关部门及使馆呈送状件,申诉冤情。

  蒙武大伟和王毅大使的关注,多次把我们的状件转国内相关部门。福建省高院因此曾经于2003年7月和2004年1月两次奉命进行督查,作出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和“根本不能成立”的审议结论。

  2004年12月案件上诉二审法院,福建省高院经一年时间审理,还邀请省检察长参加了对该案的审议,通过不公开审理方式,最后作出该案“所有被告人均不构成犯罪”的审议结论。事实表明,福建省高院对此案已作了出明确的审议结论。

   2006年四月,全国人大韩启德副委员长带领侨务执法检查组莅闽,国内亲人有幸向检查组呈送了诉状。随后,我们也多次向中国人大华侨委员会陈光毅主任邮呈了状件,希望在全国人大侨务执法检查组的关注下,为我们蒙冤的亲人主持一个公道,洗雪冤屈。

   2007年四月,全国人大常委委员、中国侨联主席林兆枢先生率领侨务执法检查组再次莅闽,该案乃其中督查之一。但是,福建省高院在向检查组汇报案情审理情况时,表面上声称“非常重视”,却违心地以案件“疑难复杂”为继续拖压作粉饰。

  由于福建司法地方化,为了表面的和谐,不惜牺牲法律,为了所谓“地方形象”,明知错案,却迟迟不予依法纠正。该案既然已引起全国人大侨务执法检查组的督查,我们希望中国人大对此案的监督动真格,把监督落到实处,相信问题很快会得到解决。
        (图:福建省高院发回重审《裁定书》)

  现附上福建省高院的《裁定书》和国内亲属的这份状件,敬请您于百忙之中予以高度的关注。如无不当,请将此件转中央相关部门领导审视。

                谨呈! 陈美钦 吴华玉 同具
           
                     2008年2月25日

联系地址:日本国千叶县千叶市中央区宫崎町467—4 陈美钦联系电话:0081—432620043

联系地址:日本東京都奇玉縣坂戶市芦山町7番地9芦山町ハィッ107室 

吴华玉  電話號碼:0081—492840865

闽侨第4次向驻日使馆请愿并呈状(图)

     六年执着呈冤情 敬请秉公再催办

尊敬的王毅大使:

  作为一个旅居日本的侨民,多年来为亲人伸冤,一再向使馆呈状,蒙 您及使馆官员的垂怜,把我的诉状转呈国内相关部门,对此,我始终铭记于心。

   2001年发生在福建省福清市那起全国罕见的“纪委爆炸案”,福清公安在“破案有功”功利思想驱使下,轻信恶意举报,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把我兄、嫂陈科云和谢清等人当作替罪羊,酷刑逼供致屈打成招而身陷冤狱。时至今日,整整六年过去了,案件真相昭然若揭,但当局为了所谓的“地方形象”,明知错案,却不肯纠正,至今仍不愿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

   去年四年初,中国人大韩启德副委员长带领侨务工作检查组莅临福建,国内亲人获悉向检查组呈交了诉状。随后,我又两次向您邮呈了状件,希望通过使馆转呈中国人大侨务执法检查组,为我兄、嫂洗雪冤屈。

         (图:福建省高院大门口)

   今年四月上旬,中国人大常委委员、全国侨联主席林兆枢先生又带领侨务执法检查组再次到福建检查涉侨案件,“福清爆炸案”乃其中被督查之一。福建省高院向检查组作了案件审理情况报告,孰料,省高院对该案没有任何的处理意见,却以“案件疑难复杂”为托辞,给继续拖压进行粉饰,汇报时当场受到检查组的质疑。


 (图:全国侨联主席林兆枢先生过问“福清纪委爆炸案”,后此案再也没动过了)

    一起本该快审快结的重案,居然审了六年仍不决,简直是匪夷所思。究竟是案件复杂,还是长官意志作祟?该案被搞得如此颠三倒四并久拖不决,缘于侦查伊始就大肆践踏程序,恣意抓人,把我兄、嫂等人以“监视居住”为名秘密关押在私设的多个办案点,最长竟达108天,大搞酷刑逼供。又因当地司法屡屡听命于长官意志,检察机关监督的缺位,致使嫌疑人在酷刑下的供述被当作定案的依据并被一路绿灯地推向法庭。

   中国两高一部明确规定:“以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绝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但是,相关部门却无视本案严重刑讯逼供之事实,对我兄等人以及律师们一再要求给予司法伤情鉴定始终无人理睬;对被告人在法庭上撕心裂肺的喊冤叫屈、众目睽睽之下出示被严刑拷打留下的累累伤痕,法院也熟视无睹。

         (图:一审福州中院开庭盛况)

  由于案件漏洞百出,六年来,该案一直处在反反复复却又丝毫无济于事的“补充”的怪圈之中。福州市中院于2002年11月28日庭审后,无法判决而拖压了整整两年,后被强行作出荒唐的判决。上诉后,福建省高院经审理作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本案的爆炸物来源、种类和爆炸装置的制作、运送等方面被告人的供述前后不一,各被告人供述之间以及供述与查获物证之间也存在许多矛盾”、“撤销福州市中院的判决,发回重审”的裁定(附件《裁定书》)。并且在裁定书上签名的办案法官异于平常多达5人,其中前三位还是庭长和副庭长(专家称,这说明对案件的慎重)。

  2006年1月24日(发回重审前一天)省高院法官到看守所宣读裁定书时,对我兄说:“快了,问题很快就会解决”。但是,省高院却不是依法直接作出判决而是发回让中院来重新审判。这岂不发人深思? 还当指出的是,福建省高院早在2003年和2004年曾奉命对此案进行过两次督查,并且都一致认为“证据不足和根本不能成立”。而发回重审前,福建省高院在审理时还邀省检察院领导一道会审并达成了“此案所有被告均不构成犯罪”的审议结论。

  勿庸讳言,福建省高院对该案的案情、观点是非常清楚和明确的。事实说明,即使是福建省高院也是审者无权判,判权在长官。鉴于此,我们也就不难理解省高院在向全国人大侨务检查组作汇报时,以“案件复杂”来搪塞了。

  尊敬的王毅大使,因对我兄、嫂蒙受稀世奇冤抹不掉的悲思,六年来,我多次回国,向当局诉冤情,呈状件。很难想象那些平日里在电视里,在大会小会上开口“以人为本、保障人权”,闭口“依法治省,执政为民”的“人民干部”,对这起比窦娥还冤的大冤案,对我们告状无门的哀伤,痛苦、愤怒乃至绝望,居然是那样的冷漠、冷酷和麻木。

  亲人蒙冤受辱,游子心忧如焚。今再呈此状,敬请王毅大使百忙中再予以关注。以上如无不当,请将此件转北京相关部门领导审视。

   谢谢!

                       陈美钦 谨具

                      2007年8月21日

地址:日本千叶县千叶市中央区宫崎町467——4 电话:0081——432620043

闽侨第3次向驻日使馆请愿并呈状(图)

实地归来诉悲冤 敬请秉公催督办

尊敬的王毅大使:

  作为一个侨民,对您和大使馆其它领导这几年来的真诚关怀铭记于心。因对胞弟吴昌龙蒙受奇冤抹不掉的悲思,最近我不得不再回福建故乡。经过三个星期的调查和了解,对2001年发生在福清市那起“纪委爆炸案”拖压难判决的种种怪像,有了更深的了解。其中主要表现为,当局在这起查办大造假的爆炸案中因长官意志作祟,一拖再拖,阳奉阴违,迟迟不肯依法纠正。

  远的不说,去年四月,全国人大韩启德委员长带领之侨务工作执法检查组莅闽,国内的亲人获悉,向检查组呈交了诉状并得到重视。随后,我也两次向您邮呈了状件,希望在全国人大侨务执法检查组的关注下,为我弟弟洗雪冤屈。


              (图:中国侨联主席林兆枢)

  今年四月初,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侨联主席林兆枢先生率队的侨务执法检查组再次莅闽进行执法检查之督查,“福清爆炸案”乃其中被督查之一。

  据悉,由全国人大常委办会公厅专函最高人民法院提起督查,最高院专门下发了(法[2006]169号)通知,提出了具体的“办理原则和要求”,福建省高院向检查组作了案件办理情况的报告。但,对此案不但没有任何处理意见,却以“案件疑难复杂”为托辞,为继续拖压搞瞒上欺下。

  汇报时,当场受到质疑。问题很明显,这起全国罕见的发生在纪委机关的爆炸案,竟然,压了六年而不能决,简直匪夷所思。所谓“案情复杂”,究竟是什么?!

  一、我了解到此案自2002年7月被以权压法者推上法庭后,由于全案无一个实证,只有相互矛盾的口供,福州中院一道反复向福建省高院汇报案情,省高院两次奉命督查,都发出了书面督查的意见,由于有长官意志压着,福州中院在开庭后拖了700多天,形成严重的“超期羁押”后,仍作出荒诞的判决。当场,所有被告人撕心裂肺喊冤叫屈。

  2005年12月上诉至省高院后,经长达一年多的审理,省高院对此案的案情很明了,案卷到刑事审判庭后,办案法官依办案程序仔细审查,还到每个被告人所在看守所询问案由,在二个月里就办毕此案,但交到院长那里后,院长考虑到司法同僚等方方面面的关系,未能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为了减少“风险”,约省检察长一道会审达成“所有被告均不构成犯罪”一致意见后,该院长仍不放心,又向省政法委作专题报告(期间,撇开辩护方及其多个委托律师),规避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始签发“(2005)闽刑终字第46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附件1)。

  而今,我和国内的亲友们痛定思痛,仍坚信法律神圣的宗旨不改变,即判断案件的是非,只能是事实和法律。
             (图:福建省高院发回重审裁定书)

  由福建省高院于2005年12月31日(该年最后一天,是休息日)签发的《裁定书》,办案法官到翌年1月24日才到各看守所向陈科云、吴昌龙等人宣读,当然有玄机。但法官们对案件执法是忠诚的,他们对被告人说:“快了,问题很快会解决”。

  该《裁定书》确认“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本案在爆炸物来源、种类和爆炸装置的制作、运送等方面,被告人的供述前后不一,各被告人供述之间以及供述与查获的物证之间也存在许多矛盾”。“撤销福州中院的判决,发回重审”。

  省高院领导那样搞,明显是回避矛盾,搞和稀泥。尤当指明的是,在该《裁定书》上签名的办案法官有五位(有法学专家称,这表示很慎重),其中前三位是庭长和副庭长。

  此案一再拖压的事实说明,即使在福建省高级法院,依然是审者无权判,判权在长官,岂不发人深思!尚当指出的是,办案法官在《裁定书》中载明:被告人陈科云、吴昌龙、杜捷生、谈敏华、谢请均不服,是没有实施犯罪,原有罪供述是被刑讯逼供为由,提出上诉。这再次说明主办法官们知道此案存在刑讯,但不能直书。

  正因如此,省高院仍未能触及本起案件存在严重刑讯逼供的真相,主办法官在《裁定书》叙述部份,只好照抄各被告人蒙冤后,宣称“监视居住”的谎话。


  二、谎言是不能掩盖事实真相的。该《裁定书》还漏了一名原被指控为爆炸提供电雷管的被告人王小刚。王原籍四川,曾在福州打工谋生,警方在大搞刑讯逼供中取得杜捷生的口供,仅凭这一个供词,警方如法炮制,锁定王小刚为案犯,且于2001年11月26日奉命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王小刚。警方据此便通缉王小刚。因王不在福建,到了2003年3月王小刚才抓到,始由警方“执行逮捕”。倘对法律稍具敬畏之心,王小刚到案后,本当与还压在福州市中院的爆炸案合并审理。

  期间,本案律师也一再提起要并案审理。但好在福清警方时已调换了领导班子,王小刚无辜到案后幸未遭到刑讯之悲惨命运。然而,当局蛮横,仍要法官对王小刚单独开庭,王不认供,只好草草闭庭,继续关押,一直拒绝“并案审理”。为使上级相关部门督查,我谨将“榕公监字[2004]050号”释放证明书上呈(附件2)。
              (图:王小刚无罪释放证书)

   “福清爆炸案“没有了最为关键的电雷管引爆,怎能爆炸得起来!由此而追溯到本起爆炸案的其它被告人,他(她)们当年若非遭当局滥用私刑,在生不如死苦难的日子里怎会屈打成招?!

  三、让我更为心寒的是,我的胞弟一个原来连炸药是什么样子都不知道的纯真青年,竟被警方为搞“突破口”,于2001年7月27日夜实施野蛮手段密捕后,每天24小时无人身自由。无人性的摧残,吴昌龙一再喊冤自杀未遂后屈打成招,进而再伤害到其它无辜者。

  当吴昌龙死里逃生见到律师时,已过了108天。有律师称,当时在看守所那次难得的会见,仍被警方粗暴阻止并中断会见,其悲惨之情景,至今难忘却!漫长的六年过去了,凭言语难以诉说其深冤。其中是非曲直,我现将警方当年的一个《请功报告》呈达(见附件3)。据了解,亲属们曾把这份清楚的证据上送,请求明察时,当局有领导却说:“他们怎么会知道的”,指令要查谁泄密,真不可思议。

      (图:被督办此案的福建省公安厅退回的吴承奋《请功报告》)

   这起破天荒的大假案致六个无辜者蒙受人间奇冤的同时,更给他们的五个家庭带来了深重的灾难。

  我的两个奶奶(父亲幼小时家贫送人抚养)得知孙儿蒙冤,从此一病不起,先后郁郁而终。陈科云家同样很惨,其母亲和岳母,无法承受飞来横祸的打击,也先后含恨离世。

  我的胞弟吴昌龙已谈好对象,正准备在当年国庆时结婚,遭受不白之冤后,女方难承受压力,逼得只好去了日本。如此惨痛之冤,万言难倾尽。

  尊敬的王毅大使:国内亲人蒙受奇冤,海外游子心忧如焚。多年来为亲人伸冤,不断向国内相关部门呈诉冤情,但至今仍未释冤。我这次实地归来再呈此状,唯祈您在百忙中再予以关注并帮助促进解决此涉侨案件!

  我认为既然全国人大和最高院已督查,只要监督动真格,严格依法,就案办案,咋能在党将召开十七大会前一再拖压?!如无不当,敬请大使将此件转至中央相关部门领导审视为盼。此谨呈!

                      旅日华侨:吴华玉

                     2007年6月27日
 
联系地址:日本东京都奇玉县阪户市末广町18-25川口八206

吴华玉  电话号码:0081—492840865

闽侨第2次向驻日使馆请愿并呈状(图)

           福 建 福 清 爆 炸 案 查 办 大 造 假

            冤案震惊国内外 海外游子心如焚

中国驻日本大使馆王毅大使暨请转:

中国人大韩启德副委员长并赴闽执法检查组:
             (图:全国人大韩启德副委员长)

   我们是祖国在日本的侨民。 为2001年福建省福清“纪委爆炸案”查办造假、心愤难平,一再向贵使馆呈冤情;蒙王毅大使垂怜,不只一次将状件转至国内最高人民法院等处。事因福建司法界屡屡听命于长官意志,对错案总是极力掩盖,将错就错,不顾恶劣影响,奈何?!

   今年四月上、中旬,全国人大常委会韩启德副委员长带侨务执法检查组莅闽检查。我们在福清的亲属得正义之人士关注,幸及时将状件转到韩启德副委员长手上。据悉,韩启德先生等很关切,表示要认真督办,务求落实。对此,中共《福建日报》在报道中有专门披露。 为了此案,我们曾不只一次往返于日本和福建,反复向福建省、福州市党政主要领导交申控状,每每有去无回;在万般无奈的困境下,始不得不求告贵使馆主持公道并联系上了《亚洲周刊》的记者。

             (图:福建省公安厅牛纪刚厅长)

   然,中共福州市政法委书记牛纪刚(时兼任该市公安局局长)出于对本案有割为断的关系,怕被揭露真相,对《亚洲周刊》派到福建采访的毛峰记者百般阻拦,宣称要动用警力采取必要的措施。

   我们和在福建的亲属与毛峰素昧平生,他该次去福建,纯出于对新闻工作者追求公平、正义的职业良知。然在毛记者被逼离开后,牛纪刚心虚,又通过其特有的关系向《亚洲周刊》领导提起再派记者,一切费用由中共福州市委负担。

   正是在以上实情下,《亚洲周刊》又派出了王健民记者。王记者的福建之行,直接向此案的控、辩双方采访。

   从去年1月《亚洲周刊》登载的报道看,证实王记者同样恪守了新闻记者的职业道德。 然而,该报道竟刺痛了牛纪刚及其个别后台的神经。牛指挥其笔杆子泡制了二篇反驳的所谓文章,只是未能出笼。

   身为中共福州市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的牛纪刚,所作所为,堪称劣迹斑斑。福建有知名人士称,一旦东窗事发,牛比已经下台的前任宋立诚好不到哪里!

  现国内全国上下转入领导换届,牛纪刚对这起由他一手控制、制造的大假案如芒刺在背,仍在恃权弄法,继续以权压法。牛为保住自己既得的权力并希再升官职,还不断通过网络吹嘘自己的功绩,为自己涂脂抹粉,竭尽乔装打扮之能事。

   我们与牛纪刚等人毫无私隙。但福建共产党内近几年还出现如此的“牛式人物”,决不是一个孤立而正常的现象。福建政界从发生荆福生(原福建省委常委、宣传委部长)案后,就有资深人士指出:“问题都是出在用人上,用什么人,如何用人,往往是个别人说了算。这种局面不改变,官场的这种乱相,就不可能杜绝。”

            (图:福建省委卢展工书记)

   尊敬的王毅大使:我们的亲属向韩副委员长呈的状件,现原汁原味地附上《缩印件》,敬请转达。尤当实告的是,福建分管侨务的王美香副省长,恐难深究此案。全国人大要督查此案,得请该省卢展工并王三运副书记重视动真格才行。

  卢展工书记兼任省人大主任,他真的把责任性放在首位,始能将此假案查个水落石出。 谨呈!

                         陈美钦  铃木华玉 谨具   
                                                                     2006年 6 月 12日


地址:日本国千叶县千叶市中央区宫峙町467——4   电话:0081——432620043
地址:日本东京都 奇玉县坂户市末广町18—25川口八亻 206 电话:0081—492840865

闽侨第1次向驻日使馆请愿并呈状(图)

有法不依  中国福建省福清市纪委爆炸案以假乱真

违法不纠  福州市中院审理超期羁押至今瞒上压下
(图:中国驻日使馆王毅大使)

 中国驻日使馆王毅大使:

   我原藉中国福建省福清市,系被指控该市2001“6·24纪委爆炸案”嫌疑人吴昌龙之胞姐。我于八年前赴日本留学、后定居日本。近日,我回国返乡对我弟之案情实地了解,获得了许多翔实的材料;所见所闻,比亲人们原来反映的当地警方对此案侦查就违反程序的问题严重得多。正因为有法不依(当然执法不严),违法不纠,我弟吴昌龙于2002年7月下旬被福州市检察院强行推向福州市中院审理后,该院拖到同年11月底才开庭时,就已超期羁押。但法院难履行独立审判的职责。至今二年多过去了,我弟和另外5个涉嫌人仍身在囹圄受痛苦的煎熬,述之心酸,难以想象。

   福清是个侨区,这多年经济发展的背后有诸多(包括法治)的问题。2001年6月24日,该市纪委发生一起爆炸案,致一人死亡。案发后,警方在侦查中乘机徇私谋利,恣意扩大侦查范围,犹难以收网;至7月27日,我弟吴昌龙(时年26岁,系汽车司机,非党员,无任何前科)被警方怀疑涉嫌爆炸案,不问青红皂白,即由任破案总指挥的该市政法委陈振英书记(未兼任公安局长)决定“密捕”。其后,警方更践踏程序,大搞刑讯逼供。期间,我的家人见吴昌龙突然失踪,和乡邻亲属等四出寻找没有结果;向警方报案,警方却谎称不知,让人痛心。警方未办任何法律手续折腾一百多天后,才说吴昌龙犯案在他们手上。由于有当地纪委、政法委的领导框定要搞,并通过舆论造势定性,呈高压势态。

   2002年1月,警方将案件移交到福清市检审查起诉后,该市检察机关碍于上命不敢依法监督,只好“二传手”至福州市检。案情虽漏洞百出,福州市检也有上方命令着,搞二次补充侦查后,疑点矛盾更多,但同样被掌权者指令法院庭审,法院未审,再搞补充,那样又拖了四个多月至2002年11月28日,福州市中院始开庭,那样再难搞暗箱操作,案情真相终于在法庭上曝了光。简单说,到庭的五名涉案人个个喊冤叫屈,八位律师都作了无罪辩护,庭审无一实证。根据中国《刑诉法》,法院庭审时就已超期羁押。然庭审至今,月复一月,已又拖压了一年零九个月,给本案被告人及其家人带来的是难以言喻的冤苦。虽经律师和本案当事人亲属登门交涉和频频上访,福州市检对此案超审限羁押也向福州市中院一再发出《违法通知书》,但因有省、市政法委头头的定调(原福州市政法委书记宋立诚已犯案待审)。只唯上,不唯法的福州市中院头头为迎合上意顽固对抗,佯言宁愿承担超期羁押的法律责任。

   由于中国普遍存在超期羁押问题,去年11月12日中央公、检、法三家联合发文,要求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切实纠防超期羁押。以前,最高院肖扬院长在去年7月已明确提出纠防超期羁押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在11月底以前将2003年7月底以前积存的超期羁押案清理完毕。这对公正解决本案问题以莫大的企盼。但至2003年12月,肖扬院长通过报纸、电视等,公开宣布2003年7月底以前的积存的超期羁押案件要全部清理,并公开了举报电话。

  令人震惊的是“福清市纪委6·24爆炸案”迄今依然没有清理,六名被告人仍无理被超期羁押。侦查爆炸案造假,违法影响仍在国内外流传,原因是福建省早已上报中央纪委等谎称告破,便以假乱真,不愿依法纠正,如此搞法治,实贻笑天下。

   据悉,面对福州市中院头头违法不宣判,福建省政法委鲍绍坤书记等为掩人耳目,批示福建省高院“督查”,省高院领导奉命去督查,并提出书面意见,仍难以监督,只好交省政法委去处理,二年多来,《福建日报》已三次刊登内参,但福建省竟无长官站出来,维护司法公正,让福州市中院头头继续为非作歹。

  我返国后,已向福建省相关部门据实控告揭露本案之真相,未见更改,疑团滚滚,忧伤更甚。这起爆炸案搞得如此颠三倒四,在福建省并非偶然。中共在修宪中虽早已写上“国家依法保护人权”,实际并非如此。这起爆炸案的问题,就是一个典型的证据。

  切望中国党和政府的领导能正视、关注此事,能切实纠正福州市中院对本案各被告人超期羁押、顶风违法的行为,唯此,才能减少民怨,找回影响。

2004年8月8日

地址:日本东京都奇玉县坂户市末广町18—25川口八亻 206  铃木华玉

 电话:0081—492840865

2012年5月28日星期一

“福清纪委爆炸案”冤属第六次鼓山“为爱攀登”(多图)

2012年5月26日,十一年不决“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的姐姐吴华英,第六次福州鼓山行,今天,也是世欧房产发起《为爱攀登 功在百年》为贫困山区孩子捐助活动,每个攀到山顶的登山者世欧房产就捐助一百元,封顶10万元。吴华英与其他几位访族,来到鼓山脚下排队,参加这次公益活动,为贫困山区的孩子尽绵薄之力,不料,却遭遇福州国宝、园林管理人员、鼓山保安队等百般阻挠。今天早上,“福清纪委爆炸案”十一年死缓吴昌龙的姐姐、六年四次被死刑平潭念斌的姐姐念建兰、福清卓友桂、魏英、陈美钦、福州林兰英、顺昌张德锦等福建访族在鼓山下未能领到此公益活动的登山徽章(设定一千人)。此时,访族的身边涌现几个可疑之人,他们不断电话,眼睛死死盯住访族。
  (图:两位“死刑犯”姐姐念建兰与吴华英在鼓山上为弟弟冤情攀登呼吁)

            (图:福建访族在鼓山上呼吁)


        (图:如影随形福州国宝跟监视访族的保安耳语)

               (图:福州国宝如影随形)

            (图:国宝的眼神让人不寒而栗)


         (图:园林处“科长”奉命跟踪盯梢访族)


             (图:访族被园林处保安“赶”下山)

 从山下到山上,人潮涌动,今天鼓山游客和登山者空前的多,他们大多冲着这次公益活动而来。几个福建访族的到来,却引来几拔福州便衣如影随形。

到了山上,人头攒动下,那位穿着蓝白红相间条纹T恤的福州便衣(以下简称:“便衣T恤男”)指挥着现场,眺望台下涌现一群保安!纷涌而至的保安团队,立马引起部分游客敏感地抢拍,“便衣T恤男”立马阻止游客说:这些是“卖国贼”、是“刁民”,他们把照片传到国外去,他们很危险,你不要和他们走在一起的!后为,自有独立分辨能力的游客将这番话告知了访族,并提醒访族小心提防。

眺望台上,访族在“爱在攀登,功在百年”的广告牌前相互留影,“便衣T恤男”一会儿向保安耳语着,一会儿站在高出半人围树水泥墩上,与他的同伙相互呼应、虎视眈眈注视着吴华英等人的一举一动。访族在人山人海的鼓山眺望台上呆的时间越久,便衣们越是焦燥不安,不停打电话对上汇报、调动园林管理处保安,将吴华英、念建兰等人团团围住,从“便衣T恤男”敌视的眼光里,可以想象这群诉求法律正义的冤民,被仇恨的程度有多深,他们的诉求代价犹如在悬崖边上的舞者,一不小心,就会掉进命运的深渊。

鼓山通道人游客摩肩接踵,有人说今天游客有十五万人,约2米宽的石阶也显得特别的窄,一不小心,就会把边缘的游客挤滚落山下。

为了安全起见,访族决定从大马路下山,与纷涌而至登山者擦肩而过时,敏锐的访族已能感到又换出一拔新面孔跟踪盯梢者粉墨登场。一位穿粉色上衣中年男,他的身后带着一大拔保安,保持2至3米距离不紧不慢地跟着访族后头偷偷拍摄访族举止。事后,该人解释说,为了向上交待,只能对访族拍摄,以示他在尽职完成上峰的任务。

当吴华英上前与之对拍,刚开始,粉色上衣男矢口否认。跟了一段路了,这位园林管理处“科长” 按捺不住站出来亮明身份:表示自己压力大,你们举牌子,我挨领导骂。我一个小科长,原本过着悠哉游哉的日子,这一切因你们的到来而改变。我们也知道你们反映的问题有你的道理,有事找政府,你按正常法律途径走,不要到我园林来!今天,说白了,我们就是要紧紧跟随着你,你们若是拿出牌子之类的东西,我们坚决没收!决不手软!园林处规定不允许举牌子,拉横幅、拍照呀……。当然,“科长”不会解释,刚刚还在旁边拉起某某学校或单位的横幅火热地拍照!为何,这群捍卫个人权利、诉求法律正义、推动社会法治进步的主人们却被拒在这场“为爱攀登”的活动之外。

最后,访族又折回重返原路。

今天,为爱攀登活动于凌晨五点就有热心的福州市民排队参与,为监视福州访族的福州国宝、鼓山园林处管理人员及保安大清早就来回现场守候。有保安抱怨:物价暴涨的当下,一个月只拿到二千多元薪水,原来轻松的工作,因被要求严加监视你们,我们压力也大,时时要跟着你们后面上上下下地转,没看好你们,我还要被扣工资。

今天,福州国保可谓是煞费苦心,有临时组成一家四口、有20来岁的年轻漂亮的美眉、帅哥、还有中年男等一大拔人,他们总在不远处若即若离地死死跟踪、盯梢着。那位穿红白蓝相间条纹T恤的戴眼镜中年男是今天现场的总指挥,其不遗余力的“尽职”精神令福州访族不敢恭维,他指挥着现场一群保安围住我们,小心地“控制”着访族情绪,访族很不习惯这种被“领导”般隔离“保护”。但是,在园林“科长”的带队下,一群保安“尽职”地“簇拥”访族下山。

行至半山腰,访族集体上厕所,众保安站在外围边啃干粮充饥,科长守着门口。从厕所上来时,念斌的姐姐打趣地告诉一脸茫然的保安,今天是休息日,一天工资顶三天,这是国家明文规定的劳工法。科长一听可不高兴了,大声阻止:你们不要听他们说了,说了也没用。为此,念斌的姐姐与科长争得脸红耳赤。

在园林处“科长”和保安一路“护送”下,吴华英等人被赶出鼓山,行至山脚下,一路上一声不吭的保安头突然挡住访族的去路,不让走,说领导有话要说。访族能感受到此故意找碴阴险目的,念斌姐姐等退回十来米,吴华英回头望着背后,大喊领导出来!僵持一阵子,依然不见领导出来,吴华英指着保安头身上的服装平静地说:你没有权力这样做,懂吗?你的领导怎么不出来?保安头看到领导迟迟不出来,也怯场了,不再阻止访族的离开。当然,保安头无法想象,其领导的险恶用心,把他推在前面,来激怒访族,希望引发肢体冲突,以便逮住口实,做足卑鄙文章。

每一起久拖不决、枉法裁判的冤假错案的背后,都有公权力的影子。真实与理想的距离总是那么的遥远。

七位登山者中,有两位是人命关天案,他们是“稳定压倒一切”下的“怪胎”产物:福建“福清纪委爆炸案”十一年不决,此冤案真相在政法委领导“看法下”,被强行枉判死缓,而今替罪羊吴昌龙和陈科云仍被关在福建永泰县和罗源县看守所长达11年沉冤莫雪。 “福建平潭念斌投毒案”蒙冤者念斌,六年四次被死刑。目前,绝望的念斌天天戴着死刑镣铐被关在福州第一看守所度日如年。遥望海峡东岸的台湾,那起久远的军队高官办了冤案,马英九总统上门赔礼道歉,法院作出高额赔偿判决。而只有一海之隔的海峡西岸,福建两起大冤案:前者虽有全国人大、最高法督办、媒体跟踪揭露爆炸黑幕、律师呼吁、冤属喊冤;后者有专家学者研讨会、媒体频频报道披露;真相却在法外因素的干扰下,难见天日。                      2012-5-26                      福州鼓山游

2012年5月23日星期三

“福清纪委爆炸案”二审重审庭审全过程(多图)


(2011年4月26日福州民众被拒入庭旁听“福清纪委爆炸案”二审开庭审理)

(图:庭审至晚上九点结束)

   (图:每个被告亲属限发两张旁听证,庭审完毕差点被要求收回)

            (图:开庭传票)


“福清纪委爆炸案”拖压了十年,历经一审、二审、重审一审、再次上诉二审法院长达四年六个多月后,2011年4月26日,福建省高院终于开庭审理这起备受瞩目的。 福州中院重审于2006年10月10日,以爆炸罪判决陈科云和吴昌龙死缓,以非法买卖爆炸物品罪判杜捷生、谈敏华有期徒刑七年和六年,以伪证罪判谢清有期徒刑二年,三人均“刑满”取保候审在外。 今天五个上诉人均到庭。被指控提供电雷管、已无罪释放的王小刚没有出庭。庭审围绕七个方面进行。原交换三份鉴定,出示了两份鉴定,未见炸药量那一份。法庭传七名重要证人到庭质证。法庭既分段播放侦查机关录制的吴昌龙供述的视频音像,也让上诉人对被非法拘禁期间遭受刑讯逼供作了充分的陈述。庭审从上午9点到晚上8点30分结束。没有当庭宣判。

 [重审回放]

2001年6月24日,福建省福清市纪委机关发生一起爆炸案,纪委司机吴章雄接到领导传呼穿着拖鞋赶到单位即被炸死,蹊跷的是,专案组制定的“十条侦查措施”,却把打传呼者排除在外,至今讳莫如深。背离侦查目标,为掩盖爆炸黑幕,大搞刑讯逼供,把无辜的吴昌龙、陈科云、杜捷生、谈敏华、王小刚和谢清等六人当作替罪羊。

 2002年7月案件起诉福州中院,11月28、29日一审开庭。两年后,2004年11月29日第二次开庭,12月1日一审判决陈科云和吴昌龙仍被判死缓、杜捷生、谈敏华十年、谢清三年,九天后(2004年12月10日)被指控为爆炸提供电雷管的王小刚被无罪释放。2005年12月31日福建省高院裁定“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福州中院判决,发回重审”。2006年10月10日,福州中院重审再次判决陈科云、吴昌龙死缓,改判杜捷生、谈敏华、谢清7年、6年和2年,无罪释放的王小刚依然被指控为爆炸提供电雷管。

 “福清纪委爆炸案”是靠刑讯逼供破案,所有被告要求伤情鉴定,其中陈科云693次申请要求给予司法伤情鉴定无人理睬。 福州市检察院无奈地说“我们要等法院判无罪了,才好追究刑讯逼供的责任”。 马义良律师愤慨地说:“如果这个案子没有刑讯逼供,那全中国都没有刑讯逼供了。” 十年过去,陈科云、吴昌龙、杜捷生和谈敏华四人身上伤痕依然清晰可见。有的耳朵打聋了、双手腕致残了、牙齿被打断、蜂窝状屁股里坏死的肉还没剐除、小腿萎缩、手指被打弯曲,腰被拉伤了、全身疼痛不堪………

2011年4月15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通知律师阅卷,而陈科云早在5年前就委托的二审代理人林洪楠律师被突然强行剥夺辩护资格。一向仗义执言的律师在二审临开庭前遭“闭口”。 20日下午3点,律师到省院交换证据。原称交换三份鉴定,但未见炸药量那一份鉴定。福建省高院只字不提电雷管的来源。

 22日,福建省高院向羁押在看守所长达近十年的陈科云、吴昌龙发出:4月26日早上9点在福州市中院开庭审理通知书。同时,通知每个被告只限两个亲属参加旁听,并要求两名旁听人员预先登记身份、名字。

 25日上午,很意外接到新华社福建分社记者的电话,约请“福清纪委爆炸案”部分当事人及亲属当天下午2点到分社接受采访。当年案件被称“成功告破”后,新华社也作了报道。 福建省高院开庭审理“福清纪委爆炸案”的法庭设在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法庭(这是一个新建的法院,有“最先进”的设备,交通管制也方便。)

开庭前戒备森严 2011年4月26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停止一切业务,专门为第二法庭开辟绿色通道,专心审理“福清纪委爆炸案”。 上午7点半,福州中院正门和侧门突然涌出一群身着制服的保安。不一会儿,押送陈科云、吴昌龙的警车呼啸着从边门进入中院地下通道。随即,侧门外围拉起警戒线。 福州中院门口聚有近百人要求参加旁听被拒。被告人谈敏华的表兄临时才到,没有旁听证也不让进。各路媒体记者均被拦在庭外。

 开庭前,五个被告人共8个亲属参加旁听,在法院侧门外几十米处的警戒线,就开始接受身份证核对,认可后发给旁听证才能跨进警戒线。而后到了法院侧门又要对身份证和旁听证进行核对。进入法院内,随身包(包括手机)放入寄存箱,全身扫描,连鞋底也要检查。 福州市中院第二法庭,是一个小法庭,旁听席共4排、48个旁听席,后面临时加设12个座位,共60个旁听席上座无虚席。前面两排是人大和政协的旁听位,余下除了8位冤属以外,有福州市纪委、检察院、法院,还有福清市纪委等相关部门人员。 今天参加旁听的党政部门的官员可不少。进入三道安检,随处可见持单位介绍函,与我一同过安检时身着警服的公安人员却不在第二法庭内。 参加旁听的不止楼下的60位。在楼上房间看现场直播的,远远超过楼下的人。之所以开庭设在福州中院,缘于新建的福州中院法庭设备是“最先进”。 鉴于此案备受关注和瞩目。

2006年4月份,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韩启德带队到福建进行侨务执法大检查,2001.6.24“福清纪委爆炸案”亦是其督查涉侨案件之一。随后,最高法对此案也有2006(169)号行文。此次二审重审开庭,不排除,在后面看现场直播也有关注此案的中央领导。 今天到庭辩护的律师有五位,他们分别是陈科云的律师王玉刚、吴昌龙的律师马义良和陈晖、杜捷生的律师黄民康、谈敏华的律师林忠,谢清自辩。

 9点多,书记员宣读法庭秩序。今天庭审的审判长王成全、审判员陈建安、赵家玲等五个法官组成的。据说,这是福建省高院最高级别的合议庭。审判长说今天是专门审理刑事,民事部分用书面审理。

 福建省检察院派出3名检察员出庭,以龚检察员为主。 陈科云、吴昌龙、杜捷生、谈敏华、谢清被带入法庭时,“冤枉呀!冤枉呀!”的喊冤叫屈声打破肃静的法庭。 五个被告人一上来就痛诉惨遭刑讯逼供,强烈要求法庭给予伤情鉴定,并要求查清真相,还其清白,当庭宣判无罪释放。

 审判长王成全宣布庭审主要围绕七个方面以及吴昌龙供述的视频录像分段进行举证、质证。 对此,马义良律师当庭指出。根据新出台的《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相关条例,“福清纪委爆炸案” 审了十年,至今全案一个实证都没有。

 陈晖律师指出,该视听资料只是吴昌龙共25份供述中的其中一份,到底以哪一份为准?并且这25份供述都是漏洞百出、前后不一、自相矛盾。

 第一阶段:关于爆炸及现场提取的相关物品的证据

法庭内布置了一个大屏幕、两个小屏幕。当视频被打开后,首先映入眼帘是被炸死的司机吴章雄尸体斜横在福清市纪委接待室门口,现场满是血迹。旁听席上死者吴章雄妻子王惠珠看到丈夫被害时的惨状痛哭起来,被法警带出法庭。 审判长逐一问了五个上诉人,对爆炸现场有什么意见? 五人均表示,这跟他们没有关系。

 审判长又问众律师对爆炸现场有何看法? 王玉刚和陈晖律师观点大致相同地说:刚才播放的被炸死的纪委司机横躺在纪委一楼的走廊处,那天晚上9点钟,福清刮“飞燕”台风,强度达12级以上,纪委一楼四个门全打开,放爆炸装置的位置,是贯堂之处,风力远远超过12级。爆炸装置充其量也只有3、4斤重,那么大风力肯定会被吹翻,而放置在爆炸装置上面的信封肯定会被风刮走。有几名清洁工还证实袋子是干的。并且有一名电工说那天在凌晨,没有看到什么爆炸装置。这充分说明,那个炸药包是在台风之后放置,而不是吴昌龙供述的6月23日晚台风之前放进去的那个“炸药包”。

 第二阶段:关于作案动机的事实和证据

法庭开始播放吴昌龙口供的录像视频,一个领导(破案专案组副组长、福清市公安局副局长吴星明)模样悠闲叼着烟,坐在茶几桌边上,右侧放着一张浅蓝色带有靠背的塑料椅。这时,画面上未见来人,却已听见清脆的脚镣拖地声。吴昌龙拖着脚镣来到吴副局长面前,吴局长手指椅子一副“很客气”的样子说:“来,来,来,坐在这里。”该视频是2001年10月16日制作,距吴昌龙被“密捕” 才80天,此时吴昌龙的模样已面目全非。

视频里继续播放着吴副局长与吴昌龙一问一答画面,吴昌龙持着沙哑地声音在描述着怎么买炸药、电雷管、又是如何安装、运送,吴副局长边听边点头并伴着嘿嘿的笑声。 法庭上吴昌龙对录制的这个视频进行了揭露说:为了活命,为了缓解吊打、拉坠下似五马分尸状身体被撕裂的痛楚,我只好配合他们演这个不是戏的戏。

吴昌龙继续向吴副局长描述着作案的全过程,并且还画了爆炸装置图。对此,吴昌龙解释说“只要不打我,他们教我说什么我就说什么,教我画什么我就画什么。”

陈科云被指受福清市纪委严重警告处分,进而怀恨在心,遂产生报复炸纪委。并于4、5月份就开始买炸药、电雷管,甚至说在3月份吴昌龙就通过杜捷生买炸药与电雷管。福清市纪委对陈科云的处分决定是2001年5月20日作出,2001年6月4日才送达陈科云。也就是陈科云受纪委处分之前,就开始密谋搞爆炸。

 律师王玉刚和陈晖皆认为,这很荒唐,犯意在前,动机在后,打个比喻,这就好比先有儿子,后有父母。更何况,一个小小警告处分,既不影响陈科云的职位,也不影响他的工资,一个快退休之人,怎么可能去炸纪委。而吴昌龙只是公司一名聘用司机,一不是党员,二也没受过纪委处分,怎么可能炸纪委?

 第三阶段:关于爆炸物来源的事实和证据的举证、质证

视频录像中吴昌龙供述炸药和电雷管来源于其姐夫杜捷生。随后,赵家玲法官问了杜捷生几个问题。杜捷生供述炸药来源有3个人,第一个是宁德的卫国,第二个是外甥郭宗盛,查无实处之下最后落到在福州桂山石子场开铲车的江西民工谈敏华身上;电雷管来源同样交待3个人,第一个是连江严锦祥,第二个是海军“小八路”,最后才落到曾为杜开过农用车并与其闹过矛盾的四川民工王小刚身上。

 法官问杜捷生为何会“交待”出这么多人,最后落到谈敏华和王小刚身上? 杜捷生说:没办法,都是打出来的,不说一直吊在上面,说了才放下来。2001年9月21日,我在家里打麻将,突然辖区岳峰派出所片警来到麻将桌前,说有事找我了解一下。出来一看,外面站着七八个便衣,他们一下子把我摁倒在地上,上了手铐押到福清市音西派出所。一上来,就被吊在窗户的铁栏杆上,硬要我交待提供炸药和电雷管给我的前妻弟弟吴昌龙。刚开始,我一再辩解,没有这回事。吴昌龙的姐姐和自己闹离婚,由于吴昌龙支持前妻住在娘家,我恨他,我们之间没有联系,连电话都没打过。实在酷刑难熬,吊在上面,逼我“交待”从什么人那里买炸药和电雷管才肯放我下来。待他们查无实证时,我又被吊起来,我只好编造谎言,直到他们认为“靠谱”的人。

 法官同样问了吴昌龙为何会交待出那么多人,第一次说是从一个朋友那里买来炸药,第二次说是同在河边钓鱼的人给的炸药,第三次说炸药来自东张矿山上,最后落到原姐夫杜捷生的头上。 吴昌龙辩解,在被秘密关押的一百多天里,被折磨得死去活来,在生不如死的情况下,曾三次自杀未遂,为了缓解皮肉之苦,想到平时杜捷生很坏(欺负其姐姐),所以就报复他一下,所以才说是杜捷生提供了炸药和电雷管。

审判长对吴昌龙说杜捷生很坏,没弄清什么意思,当场问了吴昌龙:为什么说杜捷生很坏?由于激动,情绪高度紧张,吴昌龙仍没听清审判长的问话,没能把这个“坏”的意思解释清楚。 后来,律师为其作了补充说,2001年4月21日,杜捷生和吴昌龙的姐姐离婚了,离婚前已分居半年多,在办理离婚手续过程,支持其姐离婚的吴昌龙和杜捷生关系很僵,吴昌龙嘴里“杜捷生很坏”,坏在平时欺侮其姐,为此吴昌龙还跟杜捷生打过架。

 法官问杜捷生有没有在看守所里作过笔录?杜捷生说在看守所没作笔录,都是被提出看守所吊打后作的。为此,杜捷生在侦办人员手里的所谓监居的14天,都被忽略不计,即,一审法院判了杜捷生七年,实际上杜捷生被关了七年零14天。

 陈晖律师对提供炸药这一情节作了如下的辩护意见,起诉书中称谈敏华提供炸药时间,恰恰是谈敏华不在福州的时间段。他回江西老家,见了将要去世的奶奶最后一面,直到送奶奶出殡后才返回福州,这有当地镇政府开具的时间证明。

陈晖律师对公安部专家爆炸实验认定150克炸药量提出质疑:一审法庭播放视听资料里福州市公安局邀请公安部专家是在长了草的松软土质上进行炸炕实验,得出150克炸药量的结论。而由福建省、市两家法院委托福建省工程爆破协会对纪委爆炸现场硬质的水泥地上作出至少需要600克炸药量。同为专家鉴定,150克和600克两种结论,一审法院为何肯定福州公安局委托的150克而否定了自己委托的福建省工程爆破协会600克鉴定结论?(解惑:时任福州市政法委书记兼福州市公安局长是原来督办“福清纪委爆炸案”的福建省公安厅牛纪刚厅长。当年,案件在福州中院审理时,牛纪刚书记一长代四长,赤膊上阵,将漏洞百出、全案无一个实证的“福清纪委爆炸案”推倒重来。根据案情的需要,不远千里请来专家“会诊”,浪费司法资源,为这件十年不决的“福建皇帝新装”再添几个谎言和笑话。最后在一审重审开庭(2006.6.1)后让福州中院自已打自己的耳光,于2006年8月18日再次开庭,在证人[省工程爆破协会秘书长陈榕明、郑专家等二人因600克鉴定结论而各被刑拘了37天]没有到庭的情况下,排除福州中院自己委托福建省工程爆破协会专家作出600克炸药量鉴定结论。)

 陈晖律师又质疑,侦办人员对还剩下的两枚火雷管和导火索的去向为何不查?这不是简单的说句“不知道”就能解释的。炸药只是爆炸装置其中之一,没有了电雷管,这个爆炸装置也就无法形成。

 庭上律师把省检察院的检察官称为公诉人,参加庭审的检察人员马上纠正说,提请法庭注意,今天的法庭,他们不是公诉人,是以检察员身份出庭质证。

本案焦点:为何会存在那么多查无实证的有罪供述,根源在刑讯逼供。

 中午休庭一个多小时,主持现场法庭秩序的原福建省高院副院长夏冬英不让旁听的被告亲属外出,说法院提供午餐。 今天二审开庭,陈科云家属委托的王玉刚律师刚出庭不久,就犯了胃绞痛。中途离开一会,为此审判长还专门两次提醒法警催陈科云唯一的律师王玉刚上庭(陈科云原本有两个律师,林洪楠律师在临开庭前又遭“闭口”),随后,王玉刚律师强迫自己吃了过量的药,忍痛坚持为当事人陈科云及全案作了精彩的无罪辩护。 第四阶段:关于爆炸物装置、运送和放置 在播放的视频中,吴昌龙说爆炸装置是在陈科云家的电脑室共同完成的。当场还画了安装示意图。安装好了和陈科云一起用摩托车将爆炸装置运到市府大院,把该装置放在福清市纪委大楼一层收发室的门口,吴昌龙拔腿就跑。

 审判长问陈科云对此片段视频有什么意见? 陈科云又大喊冤枉呀!我没有和吴昌龙说过一句话(有关爆炸话题),我们没有制作什么爆炸装置。 当问到吴昌龙对此片段视频的意见时,吴昌龙说,刚才这个录像拍摄之前,是经过事先演练,做我思想工作,要我好好配合,把他们事先整理的一份材料给我,让我好好看,要把里面内容背熟,说过几天领导要找我谈话。那几天,他们还满足我一些生活上的需求,可以用我的钱帮买东西吃,也不再打我,让我睡好,吃饱,也不叫我跪水泥地。一想到可怕的酷刑,我就特别用心把他们给我的材料一一背熟,生怕错漏一个字,我又将惨遭毒打。 这个所谓的爆炸装置,运送、放置,是在办案人员反复排练,不断用刑下,为了缓解酷刑下钻心之痛,只能迎合他们的要求,要我说什么我就说什么。那时,酷刑恐惧占据我整个身心,只要门口响起急促的脚步声,我就害怕得全身发抖。只要不再对我用刑,要我说什么都行,好过一天是一天。

马义良律师问吴昌龙电雷管是什么样子你知道吗? 吴昌龙说刚开始根本不知道电雷管是什么样子。吴承奋问我,我说有炸药包那么大,说得不对又被打了。后来吴承奋拿出一支钢笔放在桌面上,指着钢笔问我是不是这样子?我不知道电雷管是什么样子,只能附和他们连说是是是。只要他们不打我,要我怎么说都行。怎样运送爆炸装置问题,也是按照办案人员的意思说的。刚开始,我说是自己一个人送进去。专案组人员说:不行,你要和陈科云一起送进去的。我只好改口说和陈科云两人一同骑摩托车进去。他们又说不行,不戴安全帽会被人认出,我又改为和陈科云戴着安全帽从大门进去。专案组人员又说,不行,不能从大门进去,要从后门进去…….侦办人员死死把我和陈科云绑在一起。

 王玉刚律师和陈晖律师对此作出辩护意见如下:按吴昌龙所画的爆炸装置图,是无法制作,也不可能爆炸。据吴昌龙口供雀巢咖啡的铁盒高5、6公分,炸弹直径4、5公分,而焊在铁盒盖下面的卡环直径是2•5公分,按此推算,铁盒里炸药加上卡环高度总共是7•5公分,而雀巢咖啡铁盒的高度是6公分,高出铁盒1•5公分,无法盖下,强行盖下,陈、吴两人定被当场炸死,也不会再留着炸吴章雄。炸药长75公分,盒子长度才60公分,放不进去….因此说,福清6.24现场的爆炸物不是吴昌龙制作的。 视频中办案人员带着吴昌龙到东张水库边,寻找试爆地点时,吴昌龙的双手始终盖着一条白毛巾在指指点点,这是为什么?显然,吴昌龙是在遭酷刑后被逼着来到水库边指认子虚乌有的所谓试爆现场。

 对此,我们清楚地记得林洪楠律师在以往法庭上辩护意见:就侦查案卷中体现试爆时间段,东张水库水位比专案组成员带吴昌龙到现场找试爆点时间高。

 4月26日,我们很认真看了这一段视频,只看到不成人样的吴昌龙双手腕用一条白色毛巾包裹着,为什么要把吴的双手腕裹得严严实实?从今天法庭之上揭露遭酷刑后,吴昌龙的双腕筋,虽历经十年还在发炎、肿涨,可以想象当年刑讯吊打之惨烈,场景之凄凉。这就是为何不敢让吴昌龙双手腕示人的原因所在。 在陈晖律师的提问下,吴昌龙当庭表明自己只有初中文化,除培训驾照以外,再也没有参加过其他专业培训。

 第五阶段:关于卡环的证据(已出示两家联合送交的鉴定)

审判长王成全提问:吴昌龙,你知道福清市有几辆马自达轿车? 吴昌龙想了一下,说有好几辆吧,马自达626全福清只有两辆,其他类型还有几辆,吴昌龙正欲再说下去,被审判长打断了。 “你开的那辆马自达轿车换过几次球轮头”? “在福清市华日修配厂换过一次”。 “换左边还是右边的球轮头?换下来的球轮头带回来了吗”? “换哪一边球轮头,时间长了不记得,印象中没把球轮头带回来”? “球轮头和皮头套一起换的吗?皮头套换了几次”? “球轮头跟皮头套分开换的,球轮头没坏之前,皮头套就换了,也只换一次”。 问完之后,吴昌龙依旧辩解有罪口供是在刑讯逼供下形成的。 “锯”和“锉”的福清话发音引起争议。陈晖律师说吴昌龙始终只说铁环,没说卡环。如果是卡环,不需要锯,卡环本身就有缺口。这只能说明,侦办人员也不知卡环有缺口,他们只是按现场物证来逼取口供。为此,侦办人员专门作出说明,说福清方言“锯”和“锉”发音相同。我也是福清人,听得懂本地方言,“锯”和“锉”的不同发音。 吴昌龙在庭审现场用福清方言对“锯”和“锉”作了演示,事实表明不同音。

 陈晖律师认为:鉴于以上吴昌龙只交待铁环,没说到卡环,所以有关卡环的福建省公安厅的痕迹之类的鉴定,与本案无关。 第六阶段:关于爆炸现场提取的文字笔迹的鉴定(已出示) 视频里先播放了由福州市公安自侦自鉴的《榕公政技字(2001)第343号》鉴定书扫描文本。

根据案情的需要,不远千里请来了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教授陈明春、沈阳市公安局文检高级工程师常庆禄坐镇,由福州市公安局文检鉴定人林新华、吴家庆,由福州市公安局盖章。结论:送检的爆炸案件现场遗留残缺纸片上的铅笔字迹是吴昌龙所写。 后又播放了由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共同委托,华东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作出了《华东政法华政司鉴中心[2009]文鉴字第A-80号》的《文检鉴定意见书》扫描件,鉴定人许爱东,鉴定意见:鉴于检材的特殊性,2002年6月24日爆炸案件案发现场提取的“残缺纸片”上的手写字迹与样本材料上的吴昌龙手写字迹倾向为非同一人所写。

 让我们深感意外的是,今天的法庭之上,不但播放了2份不同鉴定结论的文检,鉴定人林新华、吴家庆和许爱东也到庭质证。 尤为难得的是,审判长还当庭重申每一位作证的鉴定人,所说每句话要对法律负责,并当场签字画押。

 今天是历经十年未决“福清纪委爆炸案”第七次开庭从未有过的场面。 陈晖律师念了一段福州公安局自侦自鉴《文检鉴定书》中措辞:根据案情需要,邀请陈明春教授和常庆禄对此案进行会检……. 至于差异点,则是由于伪造和受书写条件影响所致。请鉴定人说说你凭什么认定差异点是由于依靠和受书写条件影响所致?林新华狡辩根据专业的判断,以及心理活动特征作出以上结论。

 陈晖反驳对方是鉴定人而不是心理专家,你怎么认定吴昌龙存在伪造?你所说的不具权威性。

 黄民康律师认为:根据案卷里勘查现场信封、信纸内容神奇分离四米远,故笔迹鉴定与本案无关。 今天的庭审,辩护人和被告人能够准予充分表述,这是一审几次开庭所没有过。 第七阶段:关于此案是否有非法取证的事实和证据的举证与质证 更让我们感到意外的是,由福建省检察院出面申请,4名专案组人员出庭质证,是否存在非法取证。他们在2001年‘6.24’“福清纪委爆炸案”侦查笔录中出现签名次数最多。

 审判长王成全先向五上诉人询问,可否有渠道证明被刑讯逼供的证据,提供给法庭。

 失去人身自由天数:吴昌龙103天、陈科云56天、谢清38天、杜捷生14天、谈敏华8天。 陈科云:被“监视居住”期间,关押在怡静园、戒毒所、福清公安局三楼办公室受到六种酷刑的折磨,身上伤痕累累。有医生,还有永泰看守所入所体检表,还有关在同监室的号友们证明。如今一边耳朵轰鸣,两颗牙被打断了,右腿萎缩,双手腕凹陷伤痕以及通过律师把沾满血迹的护套转交给了福建省高院的法官。

 吴昌龙:我的一边耳朵被打聋,双手腕腕筋被吊残,脚腕吊痕依旧清晰可见,背上的踢痕还在,全身疼痛不堪。 关于刑讯逼供问题,马义良和陈晖律师当庭作证,2001年11月14日,在罗源县看守所会见当事人吴昌龙,看到双手腕淤青,耳朵流脓,有当年会见的录音为证。

 杜捷生:我的屁股就是被一个叫阿武的用钉有铁钉的水泥板打的,被打成蜂窝状,严重溃烂,里面的肉不断化脓,坏死,现在还会疼。闽清县看守所有入所体检登记,在闽清县医院动过手术。

 谈敏华:我也强烈要求伤情鉴定。一上来,我被悬空吊起,还用绳子绑在腰部荡秋千,用铁衣架猛抽手指,致我的手指弯曲变形。四天用刑,令我落下腰疾,不能久坐,坐一会儿,马上要起来走动。 随后,审判长传四名办案警察到庭质证。

 第一个上庭的是:福清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原重案中队队长吴承奋。吴承奋一进入法庭,五被告人不约而同从椅子上猛站起来,直指吴承奋:就是他!怒斥道:“你还没死呀?你还活着?丧尽天良的你怎么没被车撞死?!当吴承奋从五被告面前经过时,他们已不顾法警的阻拦欲上前打他,陈科云愤怒至极瘫倒在地上,其妻谢清手指吴承奋骂道:他做尽坏事,已经得到报应!遭天谴了!得了脑癌…….

审判长让五上诉人控制情绪,并说法庭上你们有机会说话的。 吴承奋回答了审判长的提问,说当前职务、身份以及现在就职福清市公安局国保指导员。

 审判长问吴承奋:在场五个上诉人,你审讯过哪几个? 吴承奋支吾其词,不敢直面问题只说:时间长了,记不清了,笔录中有他签名就有审讯。 审判长翻阅桌前的材料,点出吴审讯了在庭的五个上诉人,吴没有否认。

 审判长问吴承奋:什么时候给他们上手铐脚镣?监视居住期间,把他们关押在哪里? 吴承奋又以记不清为借口回避问题,监视居住是专案组决定的。陈科云夫妇和吴昌龙等人当庭戳穿谎言,说一上来就手铐脚镣加身。把他们关押在福清市安全局的怡静园、福清市戒毒所、福清市公安局刑警队办公三楼。

 审判长要求打开视听资料,让吴承奋恢复记忆,其指着视频里那位悠闲地叼着烟和旁边指手划脚的人说,一个是吴星明副局长,另一个是叶泽明大队长。

 吴昌龙当庭揭露:你这么快就忘了?!当时吴承奋也在制作视频现场,就站在门口。 马义良和陈晖律师当庭质问吴承奋,自2001年10月16日接受委托后,要求会见吴昌龙遭多次刁难,直到转为刑拘后的11月14日终于在罗源县看守所见到吴昌龙。跟随的吴承奋百般阻挡,不准谈案情,会见时间只给十分钟。吴昌龙一上来就喊冤,并出示了双手腕上的伤痕,耳朵还在流脓,会见被中断。当时,已是深秋,吴昌龙只穿一件背心,家人送的衣服却不给吴昌龙穿。对此,罗源看守所解释,福清公安局专案组特别交待,所有给吴昌龙的东西都要经过他们的同意。 为此,律师为侦查阶段会见当事人受到种种阻挠,专门写了《法律意见书》送福清市公安局。 对此,吴承奋以不记得,搪塞律师的质问。当年,他一边阻止律师会见,一边频频跑到罗源县看守所查看吴昌龙身上疤痕情况。

 陈晖律师问:2001年7月27日至11月7日,“监视居住”吴昌龙,是否由吴昌龙所在的东张镇派出所来执行?吴承奋一问三不知,不是记不清,就是把责任推给专案组领导。 ……….

. 最后,五个上诉人当场指控吴承奋施以惨烈的酷刑,吴昌龙怒吼道:吴承奋,你连说真话的勇气都没有,你不配合穿这身警服!

谢清怒骂道:吴承奋,你这样说假话,不怕遭报应吗?你会断子绝孙的!…… 三缄其口的吴承奋这时老羞成怒才回应谢清道:你放屁! 审判长最后问吴承奋:在侦查福清爆炸案过程中你是否依法办案?

吴回答:是。

怒不可揭的谢清当庭怒斥:吴承奋,这样的字你也敢签!你不怕遭报应吗?

审判长要求吴承奋签下名字后退出法庭。

第二个到庭的刑警名叫倪政平,当年侦办此案时,他几乎是紧随吴承奋,大搞刑讯逼供,制造了惨绝人寰的酷刑下人间奇冤案。倪政平从五个上诉人背后绕过,杜捷生一看到他,就怒指大声道:阿Q,你还没死呀!当年就是他,叫阿武拿工地模板把我的屁股打了好几个洞。陈科云同样愤怒,痛揭当年丧尽天良的刑求。

吴昌龙这次语气较平和地说倪政平也参与打人,曾被他踢打过,但没有其他三个警员那么残暴。 审判长审问了倪政平同样的话题,在侦办“福清纪委爆炸案”是否存在违法行为,倪同样一问三不知,不是忘了,就是把责任推给专案组,最后也在省法院的法律文书上面签字画押。 被问及讯问过哪几个人,倪说不记得,有他签名的笔录,他就有讯问。这和吴承奋的回答是一样。 当审判长问还询问过谁?

旁听席上的吴华英(吴昌龙姐姐)举手说,还有我。被法庭制止。 原来,当年吴昌龙被抓后,倪政平和另外一个人把吴华英叫到刑警队,问2001年6月23日晚上8点许,吴昌龙在哪里?吴华英说:那天是 “飞燕”台风来临之夜,印象特别深刻,我在服装店,吴昌龙送来晚饭,都在服装店帮忙,台风要来了,管理人员通知提早一小时8点关店门,我和弟弟及其他店主一路有说有笑一起回家。(服装店的小姐妹在一审法庭上为吴昌龙作了证明)。倪政平在对我的讯问过程威胁说:有些事不知道就是不知道,知道太清楚对你没好处。他在询问笔录里写上:“我也不清楚,我又不是24小时盯着他”。最后,逼我在上面签字。

 对此,黄民康律师认为:出庭质证的侦办人员不是记不清,就是把违法责任推到专案组,这样质证不会有结果,打人者不会主动承认刑讯逼供,只有启动司法伤情鉴定才是突破本案的关键。

 第三个上庭的名叫翁国华,当时是民警,现在是福清公安局宏路镇派出所副所长。吴昌龙一看到腾地一下站起来,吼道:“你还活着,怎么没死呀?你可把我害惨了!” 第四个刑警名叫黄贞武,杜捷生一看就直呼:阿武,你还没死呀,我的屁股的洞就是他打的!谈敏华当场也控诉:我的手指变形也是他打的…… 陈科云和吴昌龙同样愤怒,上手铐脚镣少不了他,每次吊打他都在场,还用尼龙绳绑住脚镣,绑在腰荡秋千,左右撕扯,那种上吊下拉似五马分尸撕裂痛楚,是常人难以想象,非常恐怖!非常痛苦!非常可怕……

吴昌龙当庭揭露,黄贞武等人对他进行身心摧残,五马分尸、头脚倒挂等酷刑:屈服了才放下来,并且黄贞武还问我:有没有打你?明明刚才还在打我,还要这样问我。笔录里还写上没有打我,逼我签字。

 视听资料播放结束,审判长王成全当庭问:吴昌龙,你知道在视频里说了这些话会带来什么后果吗? 吴昌龙回答说:我实在是没办法的,是刑讯逼供造成的。刚开始,我以为没做过的事,随便怎么编,也不会编出真的来?没想到,后来有这么多人都被刑讯了,都“承认”了没有的事情。在一百多天被秘密关押中,在生不如死的酷刑下,我又能怎样?只要他们不对我用刑,要我说什么都行,好过一天是一天。处在“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悲惨境地里,我曾三次自杀未遂。我的心里很难受,明明不关我的事,却硬要我“承认”。每天还要强装笑脸,去讨好打我的人,配合他们演好不是戏的戏。 说到这里,吴昌龙频频抬袖拭泪,压抑了十年的冤屈,终于可以在法庭上得到倾诉: 他们天天吊打,不让睡觉、不让吃饱、让我跪着、没日没夜折磨我……. 刚开始用刑,吊打之下,我只好乱编,等放下来,我又喊冤,辩解自己与爆炸案无关,没想到,越辩解遭受的酷刑越惨烈。没日没夜的肉体折磨和难以消受的酷刑相向,到后来,我的心理防线和道德原则完全崩溃了,只能任由摆布,他们要我说什么,我就说什么,只要不再对我用刑,好过一天是一天。那种对酷刑恐惧的心理已占据我的整个身心,每每听到门口响起急促的脚步声,我就害怕得全身发抖…….

陈科云在失去56天的人身自由里,侦办人员用六各刑折磨:吊打、头脚倒挂、水刑、烙烫、金鸡扒翅、坐老虎凳……… 律师当庭指出,刑警人员不但对吴昌龙拍摄视频,也对陈科云、杜捷生等人拍了视频,只是不合他们味口,没有拿出来播放。

 对视听资料,陈晖律师指出:视听资料里,虽经过精心的安排,但吴昌龙还是戴着脚镣出现在录像现场,几十分钟录像过程吴昌龙未遭侦查人员的吊打,不等于录像之外吴昌龙没遭刑讯逼供。

2001年10月16日白天,侦办人员已对吴昌龙作了两份长达20页的笔录,晚上为何又对吴昌龙制作了几十分钟的录像,无非害怕吴昌龙不在侦办人员控制下又“翻供”。这一份视听资料仅是不同载体的吴昌龙25份供述中其中一份,它并不能说明什么。

 接下来是检察员举证,律师辩护,五个上诉人自我辩护阶段。 庭审即快结束,马义良律师大加赞赏今天检察员表现很理性,不料,话音刚落不久,龚检察员露出公诉人原本面目,列举了如:王小刚无罪释放,电雷管依然来源于杜捷生等等……

. 马义良律师对检察官说:“我高估了你。如果这个案件不能还之公道,我自掏腰包也要上北京告状。” 关于电雷管的来源,杜捷生最后供述是来自曾为其开车的四川人王小刚。因王当时不在福州,专案组便以“批捕在逃”,在网上通缉,随即宣告案件告破。

2003年3月王小刚到案时,原专案组组长福清市公安局局长林孜涉黑被抓,专案副组长吴星明(在视频里出现的领导)也在审查中。福清市公安局换了新的领导班子,王小刚幸免于“监视居住”这一环节,直接被关进看守所,逃过刑讯逼供这一劫,被另案处理关了一年八个多月,于2004年12月10日夜被无罪释放。

 庭审快要结束,审判长让五个被告人作最后陈述,五名被告人一致要求给予司法伤情鉴定,一致要求法庭当庭宣告他们无罪、立即释放,并且依法追究刑讯逼供者的刑事责任。 晚上8点半左右,审判长以“本案重大、复杂,报审委会讨论后另行通知开庭。”

宣布今天庭审结束。这时,旁听席上吴昌龙的姐姐吴华英突然站起来对着楼上喊道:躲在后面的领导,你们要摸摸自己的良心,如果他们是你的亲人,当了十年替罪羊,你们还会无动于衷吗?这时,有一名老法警过来钳住她,拽着她的手臂往法庭外拖。吴大声责问对方:我们是含冤待伸的老百姓,不是犯人,你怎么这样对待我们。我们的亲人被羁押在看守所含冤受屈十年,当了整整十年的替罪羊,今天却不能当庭无罪释放,我们喊两句又怎么啦?!

 走出法庭来到大厅的通道上,悲愤难耐的吴昌龙姐姐吴华英,对着高高的大厅上空,仍在声嘶力竭地呼喊着:高高在上的领导们,你们要设身处地为我们想想,我的弟弟吴昌龙从27岁被关到37岁,他的最美好的十年却是在冤狱中度过。那一年的国庆他就要结婚,如果没有这场冤难,我的父母现在就可以抱孙子。

 一路出来,吴的母亲也在哭喊着,为儿子的不白之冤泣诉着… 福州中院大门外,街灯明亮,进不了法庭旁听的亲友们依然伫立在法院门口等待。不一会儿,两辆警车呼啸而过,人们对着警车呼喊,希望当了十年替罪羊的亲人一定要坚强,坚信纸是包不住火的,会有云散天开之日。

押送的警车渐渐消失在人们的视线内,从早围到晚的警戒线才收起。所有的关心、参与、见证此案审理的人们才渐次离开福州中院。 今天的庭审,可以看出福建省高院是认真而负责的,并不像一审庭审走过场,对刑讯逼供等敏感问题不让讲,而是给了当事人及律师充分的表达。这次庭审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能够传重要证人到庭当面对质也体现了法庭的负责任。我们期待着福建省高院恪守独立,排除法外势力的干扰,还此案一个迟到的公正!

 2011年4月26日 (131、“福清纪委爆炸案”二审重审庭审全过程 全文完博讯www.peacehal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