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5日,报纸刊登福建省委领导到各个部门接待访民。听闻此消息,“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的姐姐吴华英,在福建省委省政府来访接待室遇到其他的访民,被告知今天是星期天,领导不接访,后经多方商议下,由一位值班的女工作人员代为接待。 4月24日收到闽信告知信字[2012]166号福建省政府《信访事项受理情况告知单》。
“福清纪委爆炸案”十一年悬而不决
福 建 省 高 院 究 竟 还 欲 何 为?
福建省委领导:
福清纪委爆炸冤案在年复一年的拖压中进入了第十一个年头。2006年案件再次上诉,福建省高院审理上诉的此案,严重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本应两个半月之内作出的判决,延宕五年多。
去年4月还开庭审理了此案,想不到庭审近一年,案件依然被搁置下来,迄今渺无音讯。一个高级人民法院公然屡屡违反程序法律,原因何在?理应予以审查并要求作出解释。这起刑讯逼供大造假案件,历经十一年,福建省高院几次审理,明知是无罪案件,不是根据事实和法律,依法作出公正判决,而是把案件长期压下来,无休止拖下去,把无辜者羁押在看守所长达十一年不给一个说法。这是什么法院?究竟还有没有“法”这个字?
这起大造假案件被压十一年,真相却从未模糊过。真凶是谁,知情者大有人在,缺的是司法对真相和正义的追寻。早在2002年4月,根据知情者提供的信息,我们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案已告破”为由拒绝;向法院反映,被“没有侦查权”推诿。
去年7月,被害者妻子王惠珠被谎言蒙骗醒悟之后,终于向福建省高院告发案件的真相。想不到福建省高院居然装聋作哑,继续捂盖子,让无辜者当替罪羊身陷冤狱,庇护真凶逍遥法外。
司法为虎作伥,福建省高院何以至此?该案2006年全国人大“侨务执法大检查”转最高法院要求督办,最高法院当年专门给福建省高院发文,提出具体办案原则和要求,六年过去了,案件拖压依旧,如此瞒上压下,是对人大监督权的挑战和对抗!
全国两会刚刚闭幕,再呈此件,希望福建省委领导切实担负起监督之责,督促福建省高院,对拖压了十一年的“福清纪委爆炸案”,依法作出正确的判决,终审结案,给我们一个说法,还我们清白。以兑现“司法为民”的承诺,维护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的形象!
“福清爆炸案”蒙冤者及亲属:谢 清 谈敏华 杜捷生
陈科斌 陈美珠 陈 炜
吴玉堂 周洪玉 吴华英 2012年4月15日
联系地址:福清市宏路街道周店 陈科斌 电话:0591-85387179
福清市清展花园1-601 吴华英 电话0591-85273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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