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4日星期三

揭开神秘的传呼面纱(图)

       (图:2010年屠夫在福清见到死者吴章雄的妻子王惠珠)

           (图:王惠珠《申诉书》请看红标线之处)

  2001年6月24日,星期天,福建省福清市纪委机关发生一起爆炸案,当场炸死一名,接到领导传呼赶到单位的纪委司机吴章雄。 

  “福清纪委爆炸案”震惊八闽大地。此案省厅督办,福建省公安厅原副厅长牛纪刚专办,福清市公安局原局长林孜(因涉黑已判刑)为组长的专案组,迷信权力可以把假案办成“铁案”,以至于,明知被害者在一个周日被一个传呼引到爆炸现场被炸死,不但不把打传呼者作为重点嫌疑对象,还把被害者妻子两次提供打传呼者的重要信息的笔录隐匿,并且对律师们要求提取被害者传呼机及其通话记录,谎称“无法提取”而搪塞;反之,为掩盖爆炸黑幕,放纵包庇真凶,寻找替罪羊,而采用非常手段,随意抓人、抄家,不出示任何法律文书,秘密逮捕,拘禁在私设办案点大搞刑讯逼供,长时间秘密关押,又拒不通知家属,实行先逮捕后罗织证据和罪名的“有罪推定”,硬生生把吴昌龙和陈科云、杜捷生、谈敏华、王小刚等人作为爆炸案的替罪羊。

   当案件进入审判阶段,督办者牛纪适时调任福州市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继续掌控着案件的审理和判决。牛下令“一定要把这个案子拿下来”。福州中院听命于牛纪刚的指令,于2004年12月强行判决陈科云、吴昌龙死缓、杜捷生和谈敏华各十年、谢清三年的枉法判决。九天后,被另案处理的提供电雷管者王小刚无罪悄然释放!众所周知,没有了电雷管,哪来的爆炸装置?没有了爆炸装置,如何实施爆炸犯罪?

   一审的枉判被福建省高院“撤销判决,发回重审。”福州中院重审依然被既当球员、又当裁判的牛纪刚所掌控,无视省高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裁定,再次判决陈科云、吴昌龙死缓。事后,枉法裁判的审判长对冤属坦承“其实我们对案件也有不同看法,我们也很想和上面领导坐下来好好分析案情,可是有谁愿意坐下来听我讲……”究竟谁才是案件判决的决策者?已是昭然若揭。

   福清纪委爆炸案真凶是谁?在福清知情者大有人在。早在2002年1月,陈科云的小舅子爱人黄秀芬多次接到一知情者的匿名电话,提供作案者的相关信息,当年4月15日,在林洪楠律师陪同下,向福建省公安厅报案,孰料,被“案已告破”为由,拒绝了立案侦查的请求。随后,线索掐断、举报者黄秀芬被灭口,遭枪杀,当场死在阿根廷。

   多年伸冤历程,冤属向福建省高院反映真凶情况,虽声称很重视,终以“没有侦察权”而作罢。

   纸包不住火。被炸身亡者吴章雄的妻子在被谎言蒙骗了长达十年后,终于醒悟过来,2011年7月向福建省高院呈送了《控告状》揭露真相:打传呼者在双休日把她丈夫引到爆炸现场致其丈夫死亡后,又教她如何向上隐瞒真相,打传呼者还利用职权擅自从公安机关取走她丈夫的传呼机以毁灭证据•

  知情者与被害者亲属相隔十年,举报的真凶不谋而合为同一个人。可是,由于牛纪刚已升任福建省公安厅厅长,福建司法当局明知真凶浮现,为了“官场稳定”,把这起假案压了下来,无休止地拖下去。福建省高院明知冤案,迟迟不予终审结案,把陈科云、吴昌龙一直关押在看守所,至今长达十一年无人过问。

  十年多来国内外媒体不断对案件真相进行了披露,早在2002年,福建日报记者旁听了庭审后刊发《内参》指出:该案疑团重重,要慎之又慎,否则,可能酿成“二十一世纪初不该发生的福建‘窦娥冤’案”。可是,舆论的声嘶力竭并没有给福建当局以警醒。

  更令人惊心的是,一个公然制造假案,以权压法,肆意践踏人权的人,踏着无辜者的鲜血一路平步青云登上福建警界的宝座,并利用手中的大权给案件的纠错施加压力。这就是这起冤案之所以被拖延长达十一年之久难以公正判决的幕后原因。
 
   2006年4月,中国人大韩启德副委员长率队莅闽进行侨务执法大检查 ,该案列为涉侨督办案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转最高法院要求督办,最高法院当年专门给福建省高院下发【2006】169号《通知》,提出具体的办案原则和要求,可是,福建当局拒不纠错,近六年过去了,案件拖压依旧,全国人大监督何在?!?                                      

                      2012年4月4日  
                     清明节哀忆被死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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