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6日星期五

48、“福清爆炸案”冤属致全国人大第48封控告件(图)

侦查造假 真凶浮现 当局压案十一年 ,旅日华侨致——
中国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的信

20064月全国人大“侨务执法大检查”,该涉侨案件由全国人大转最高法院要求依法处理,最高法院当年专门给福建省高院下发(法【2006169号通知),六年过去了,在官谎的遮掩下,这起被拖压长达十一年的案件,至今悬而未决。

大会秘书处:
我们是福建省福清市旅居日本华侨。是2001年福建 “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的亲属。根据中国人大负有对司法的监督责任,谨向大会致这封信,敬请依法履职的代表予审议。
2001年福清发生6-24“纪委爆炸案”,震惊八闽大地。省厅督办,福建省公安厅原副厅长牛纪刚专办,福清市公安局原局长林孜(因涉黑已判刑)为组长的专案组,迷信权力可以把假案办成“铁案”,对有重大嫌疑的纪委内部人员不查,凭一封举报信,不问青红皂白就对我们的两个亲人执行秘密抓捕、抄家,不出示任何法律文书,长时间秘密关押在私设办案点,又拒不通知家人,实行先逮捕后罗织证据和罪名的“有罪推定”,大搞严刑逼供,硬生生把我们的亲人作为替罪羊。
想不到,当案件进入审判阶段,督办者牛纪刚调任福州市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继续掌控着案件的审理和判决。尽管经三年多调查取证和数次反覆“补侦” 问题依旧,造成严重超期羁押的情况下牛仍下令“一定要把这个案子拿下来”。福州中院听命于牛纪刚的指令,于200412月强行判决我们两个亲人
一审的枉判被福建省高院“撤销判决,发回重审。”福州中院重审依然被牛纪刚所掌控,无视省高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裁定,再次判决我们亲属死缓。或许是良心上过不去,事后审判长对亲属坦承“其实我们对案件也有不同看法,我们也很想和上面领导坐下来好好分析案情,可是······”究竟谁才是案件判决的决策者?已是昭然若揭。
福清纪委爆炸案真凶是谁?在福清知情者大有人在。早在20021月,国内亲属多次接到一知情者的匿名电话,提供作案者的相关信息,当年415日,在律师陪同下,向福建省公安厅报案,孰料,被“案已告破”为由,拒绝了立案侦查的请求。后来向福建省高院反映情况,虽声称很重视,终以“没有侦察权”而作罢。
纸包不住火,被害者的妻子在被谎言蒙骗了长达十年之久后,终于醒悟过来,20117月向福建省高院呈送了《控告状》揭露真相:打传呼者在双休日把她丈夫引到爆炸现场致其丈夫死亡后,又教她如何向上隐瞒真相,打传呼者还利用职权擅自从公安机关取走她丈夫的传呼机以毁灭证据······
知情者与被害者亲属相隔十年,举报的真凶不谋而合为同一个人。可是,由于牛纪刚已升任福建省公安厅厅长福建司法当局明知真凶浮现,为了“官场稳定”,把这起假案压了下来,无休止地拖下去。福建省高院明知冤案,迟迟不予终审结案,把我们两个亲人一直关押在看守所,至今长达十年七个月而无人过问。
十年多来国内外媒体不断对案件真相进行了披露,早在2002年,福建日报记者旁听了庭审后刊发《内参》指出:该案疑团重重,要慎之又慎,否则,可能酿成“二十一世纪初不该发生的福建‘窦娥冤’案”。可是,舆论的声嘶力竭并没有给福建当局以警醒。更令人惊心的是,一个公然制造假案,以权压法,肆意践踏人权的人,踏着无辜者的鲜血一路平步青云登上福建警界的宝座,并利用手中的大权给案件的纠错施加压力。冤案之所以被拖延达十年之久难公正判决的幕后原因。
20064月,中国人大韩启德副委员长率队莅闽进行侨务执法大检查 ,该案列为涉侨督办案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转最高法院要求督办,最高法院当年专门给福建省高院下发【2006169号《通知》,提出具体的办案原则和要求,可是,福建当局拒不纠错,近六年过去了,案件拖压依旧。这是对全国人大监督权的公然挑战和对抗。
在即将召开人大会议之际,急呈此信,敬请会议的代表们垂怜受冤人,依法履行监督之责。希望中国人大常委会对六年前督办的这起涉侨案件,监督抓落实。督促福建当局不唯权,只唯法,查清真相,缉拿真凶,平反冤狱,还法律以公正,还我们亲人以清白!

陈美钦
旅日华侨:            同具
吴华玉 
附件:《亚洲周刊》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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