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事先宣称“成功告破”却拖压十一年难以下判的“福清纪委爆炸案”,究竟让谁为难了?
福建“福清纪委爆炸案”历经十一年,真相依然被捂在权力的暗箱之中,难见天日。以至于让无罪的吴昌龙和陈科云被超羁关押在福建(永泰县、罗源市)看守所长达十一年不决不放。这是21世纪法治的耻辱,这也是历任福建当局几任主要领导的政绩负资产,更是福建法治的悲哀。
卑微的我们,用了十一年时间诉求法律正义,在失去监督的权力下,所有努力都是徒劳的,也许我们暂时改变不了亲人的命运,但我们用自己亲身的经历,记录着我们十一年的心路历程,来见证这个时代艰难的法治进程。
这一章节,主要是我们呈送、邮寄给福建省、市政法委书记乃至中央政法委的控告件目前及祥细材料内容。有必要简介一下十一年来几任政法书记,他们在案情进展过程,有哪些人在“福清纪委爆炸案“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
案况简介:
2001年6月24日,福建省福清市纪委机关发生一起爆炸案,当场炸死一名接到领导传呼而赶到单位的纪委司机吴章雄。
为了掩盖纪委爆炸黑幕,打传呼的领导被神秘地“保护”起来,无辜的福清吴昌龙、福清陈科云、福州杜捷生(吴昌龙的前姐夫)、江西谈敏华、四川王小刚(于2004年无罪释放)、谢清(陈科云的妻子)等六人成了替罪羊。
案发伊始,被列为福建省公安厅督办案,时任副厅长牛纪刚(后调任福州市任政法委书记兼市公安局长)专办,指令要加大刑讯力度;福清市公安局林孜(2003年因涉黑曝光被重判16年)局长任专案组长;福清市政法委书记陈振英任总指挥,亲临公安私设的办案点“看望” 被非法拘禁中的陈科云,令刑讯逼供升级。福清市检察院对批捕有不同意见时,2001年11月27日,陈振英书记召集福清市公检法三家召开会议,就2001年6.24“福清纪委爆炸案”作出指令:该案件重大,建议检察院作批捕。
2002年该案被移交到福州市检察院和福州市中院,在众多的争议中,时任福州市政法委书记宋立诚(2003年贪腐案被重判十三年)跳出来,指令要做“有罪的判决”。
2002年8月23日,福建省政法委书记鲍绍坤就“福清纪委爆炸案”冤属不断拦省委宋德福、卢展工等轿车呈状喊冤事召集福州、福清市公检法三家召开会议。会上,鲍书记指出要办“铁案”,并追查冤属呈送状件中被督办省厅退回的福清市公安《吴承奋同志呈报个人二等功》、提出存在五点问题的福清市检察院《起诉意见书》等内部材料及被羁押在看守所的陈科云《血泪的控诉》是怎么泄露出去的?!
2003年12月7日还在处分当中的牛纪刚“适时”接替了宋立诚的福州市政法委书记兼市公安局长,那时,牛督办的“福清纪委爆炸案”进入司法程序的审理阶段,福州中院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牛纪刚书记操纵下,传唤了三位坚持无罪辩护的老律师和几位申冤的亲属、刑拘了两位不同意见的爆破鉴定专家、恐吓了承办的省市两级法官、把六个替罪羊秘密转押到福州市辖下的五区八县,派出心腹的福州市公安和市检察官去各个看守所诱骗杜捷生和谈敏华,主同针对前面的陈科云和吴昌龙,与你没有关系,只要你“认罪”就可获得轻判,关多久判多久……;2004年12月1日福州中院一审强行对无罪的吴昌龙等人作出死缓、十年、三年的判决。2006年10月10日,在牛纪刚的淫威下,一审重审的福州中院再次对陈科云和吴昌龙作出死缓、改判杜捷生七年、谈敏华六年、谢清二年的枉法判决。
特别提示:
所谓的“涉案”人员
陈科云:时任福建福清市中福公司经理
吴昌龙:福建福清市中福公司聘用司机
杜捷生:福建福州市人,系吴昌龙的原姐夫,事发前已与吴昌龙的姐姐吴华英离婚。
谈敏华:江西人,来榕打工者
王小刚:四川人,来榕打工者
谢 清:福建福清市人,系陈科云妻子
案件记录
2001年6月24日(星期日)早8点许,福建省福清市纪委信访室门口发生邮包爆炸,炸死一名接到领导传呼匆匆赶到单位的纪委司机吴章雄。案发后,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福清市政法委书记陈振英任破案总指挥,福州市公安局牵头(福清市县级市,行政隶属福州市)抽调50名民警,成立“6.24”专案组,该案被列为省厅督办重案,由时任公安厅副厅长兼福州市公安局局长的牛纪刚亲自督办。蹊跷的是,那位神秘的打传呼领导居然被排除在专案制订的“十条侦查措施”之外,至今仍讳莫如深。仅凭怀疑,刚被纪委严重警告处分的中福公司经理陈科云有可能搞了爆炸,仅凭怀疑司机吴昌龙用轿车帮陈科云运送炸药,就把吴昌龙当作“突破口”。
2001年7月27日夜9点,中福公司司机吴昌龙被‘6.24’专案组密捕。
2001年8月23日,警方传唤了中福公司秘书邓峰,二十天后放回。
2001年9月13日,警方抓捕了中福公司经理陈科云及其妻子谢清。
2001年9月15日,警方抓捕了陈科云的小舅子谢建忠,他被关押54天后,放出时伤痕累累,50元的开脚镣费还得自己付。
2001年9月17日,警方也抓捕了陈科云的另一个小舅子谢建灿,他被关押了26天后放出。
2001年9月18日,失去50多天人身自由的吴昌龙,做了第一份有罪的供述,按警方要求称陈科云搞了爆炸。根据吴昌龙一份万言书《一个“死囚”的泣控》悲情控诉,他是因为经受不住“五马分尸”等酷刑,才不得不按照警方的要求做了这份供述。
2001年9月21日,警方到福州编造谎言以其妻吴华英偷渡为借口,抓捕了吴昌龙的原姐夫杜捷生。
2001年9月27日,吴昌龙的姐姐吴华英向福清市陈建章检察长反映吴昌龙刑讯逼供,陈建章让市检信访办寄一份转办通告单,让吴华英直接联系公安局。
2001年10月初,吴华英持福清市的转办通知单找到福清市公安局林孜局长(涉黑被重判),开始林孜坚不露面,后来林孜称:对吴昌龙没有刑讯逼供,若有他负责,随后马上改口专案组负责!
2001年10月22日,警方到福州桂山石仔场,以查暂住证的借口,带走江西来榕打工的谈敏华。
2001年11月12日,福清市公安局作出《关于福清市纪委“6.24”爆炸案件破案报告书》。
2001年1月18日,福建省市媒体和新华社对外宣称“成功告破‘6.24’福清纪委爆炸案”。
2001年11月27日,福清市政法委召开公检法紧急会议,作出“该案件重大,建议检察院作批捕”的会议纪要。
2001年11月30日,福清市公安对陈科云、吴昌龙、杜捷生、谈敏华、王小刚(未到案)、谢清等人发出逮捕证。
2001年12月5日,一分关于《吴承奋同志呈报个人二等功》材料上报督办此案的福建省公安厅。(后被退回,吴承奋:专案组主审人员,福清市公安局刑警大队重案中队中队长)2001年12月7日,吴昌龙委托的律师到福清看守所要求会见当事人被拒。官方媒体却可以到看守所采访吴昌龙。
2001年12月25日,福建《海峡都市报》通版报道成功告破“6.24福清纪委爆炸案”。
2001年12月27日,吴昌龙的姐姐吴华英、陈科云的哥哥陈科斌和陈科云的儿子等3人到北京,向公安部向最高检反映刑讯逼供造假问题,开具了回执单。
2002年1月1日,吴华英和陈科斌持最高检的回执单向福建省检控申科陈小平主任反映亲人遭刑讯酷刑,要求依法监督福清纪委爆炸案。
2002年1月7日,福清公安局将“6.24”福清纪委爆炸案移交福清市检察院起诉。
2002年1月29日,福清市检察院对侦察卷宗,提出存在5个问题的《起诉意见书》,把案件移交给福州市检察院。
2002年7月22日,福州市检察院将“6.24”爆炸案审查起诉到福州中级人民法院。
2002年8月23日,福建省政法委在鲍绍坤书记主持下召开座谈会,听取福州市政法委并市公、检、法三家汇报。会上,鲍绍坤书记称要办“铁案”,并称要追查亲属呈送的有关状件中的福清市公安民《吴承奋同志呈报个人二等功》、福清市检察院的《起诉意见书》等内部材料和被羁押在看守所的陈科云的《血泪控诉》是怎么泄露出去的?
2002年9月24日,福州中院第一次通知开庭没开成,后又延期。
2002年11月28日,福州中院第一次不公开开庭审理‘6.24’爆炸案。
2002年12月10日,福建内参刊出了《“福清爆炸案”疑点多多》的专号特刊。
2002年11月28日,福州市中院第一次开庭审理“福清纪委爆炸案”。
2002年12月中旬,黄秀芬在陈科云的辩护律师林洪楠陪同下,带着有“6.24”爆炸案《关于匿名的电话情况反映》向督办此案的福建省公安厅刑警总队洪总队长,看了材料、听了录音资料,向上汇报后,洪队长以“此案已告破”为由,拒绝立案侦查。2004年黄秀芬也遭到追杀,死在阿根廷。
2004年11月28、29日,福州市中院第二次开庭审理“福清纪委爆炸案”。
2004年12月1日,福州市中院强行宣判爆炸罪名成立,陈科云和吴昌龙被判死缓;杜捷生和谈敏华各十年、谢清三年的判决。
2004年12月10日夜10点许,福州中院对被“另案处理”的该案电雷管持有者王小刚作出了无罪判决,并连夜悄然释放。
2005年11月下旬(28),在福建省高院院长陈旭和福建省检察长倪英达参与下,召开了“6.24福清爆炸案”的专题审议会议,两长与会成员最后达成一致的“所有被告均不构成犯罪”的审议结论,并形成两点书面材料向福建省政法委报告:由福建省高院直接宣判?还是发回重审?时任福建省政法委鲍绍坤书记不置可否,把报告下转到福州市政法委牛纪刚手上,牛纪刚立马组织市公、检、法形成了六点意见,要求维持原判……。
2005年12月31日福建省高院撤销福州市中院一审的判决,发回福州市中院重新审判。使该案又回到福州市政法委书记牛纪刚的操纵和掌控之中。福州公安到看守所诱骗杜捷生和谈敏华,此案跟他们没关系,主要是针对陈科云和吴昌龙,只要他们做有罪的供述,关押多久就判多久,很快就会出去。随后,福州市检察的公诉人跟上,同样威逼利诱杜捷生和谈敏华,承认了,他们可以向法院求情,关多久判多久,不信的话,可以叫看守所所长进来作证,签个协议……
2006年四月中旬,全国人大侨务委员韩启德委员长率领组到福建省检查工作, 2001年‘6.24’“福清纪委爆炸案”就是全国人大此行涉侨督办案件之一。此前,在日本的亲属,不断向时任驻日使馆呈状,王毅大使多次批示,将状件材料转中央各个部门,引起全国人大华侨委重视,并转最高法督办之,最高法亦有(2006)169号督办行文。
2006年5月19日,陈科云的委托律师林洪楠被福州中院剥夺了辩护资格。
2006年6月1日,“6.24福清爆炸案”一审重审在福州中院开庭。
2006年6月22日,福建省工程爆破协会的秘书长陈榕明、专家郑家志以涉嫌伪证(鉴定爆炸现场至少需要600克以上炸药量,与吴昌龙口供的75克存在差距甚大)被福州刑警刑拘37天,后取保候审。
2006年6月28日,福清市公安局治安干警候小凯被怀疑与爆破协会专家串通而被关押了50天,放出时,全身伤痕累累。
2006年8月18日,福州中院再次开庭审理,否定了法院委托的福建省工程爆破协会的鉴定结论。
2006年10月10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福清爆炸案,维持陈科云和吴昌龙的死缓枉决。荒唐的是,已无罪释放的王小刚再次被作为电雷管提供者写在重审的《判决书》上。
2006年10月25日,被指控犯非法买卖炸药罪的江西谈敏华六年刑满,以“取保候审”方式走出连江县看守所。
2007年1月17日,香港亚洲周刊继续跟踪报道了《福建爆炸案惊动驻日外交官》。
2007年4月,全国人大侨务主任林兆枢率领执法检查组到福建进行执法检查,对已列入督查之中最高法(2006)169号的“福清纪委爆炸案”提起监督,省高院何铭副院长以“案情复杂”回复。
2007年10月4日,被以非法买卖爆炸物品罪入狱的福州杜捷生七年刑满以“取保候审”方式走出闽清县看守所。杜捷生实际上被多关了14天,这14天是非法“监视居住”不被计入刑期。七年多了,杜捷生被警方刑讯的烂屁股还在溃烂中。
2008年4月17日,《瞭望东方周刊》报道了《“福清纪委爆炸案”七年未决》。
……
2008年12月13日,陈美钦和吴华玉在日本福冈向来参加中日韩三国首脑来访的中国总理温家宝请愿。
2008年12月19日,香港亚洲周刊再次跟踪报道题为《温家宝访日与闽侨鸣冤事件》。
2008年12月29日,半个月前在日本福冈向访日温家宝请愿的吴昌龙姐姐吴华玉,在去上班的途中僻静处,被一辆疯狂而来的轿车撞飞出去,当场不醒人事。人欺天佑,感谢上帝,经多方抢救下,医生曾断言轮椅将伴随余生的吴华玉竟奇迹般重新站立起来。
2009年6月30日,执着为弟申冤八年的吴华英被福州警方连夜带走。罪名是“诬陷”,事因同年6月24日,吴华英和游精佑等人拍摄了《闽清严晓玲案》死者母亲林秀英悲情控诉女儿严晓玲死因的一段视频,而引发了福建三网民诬陷案,其案中案即是八年不决的“福清纪委爆炸案”。
2009年8月份,吴昌龙从永泰县看守所寄出四封《求救信》,分别寄给福建省委书记、福建省司法厅厅长、福建省高院院长、福建省检察院检察长。
……
2009年11月11日,福州马尾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福建三网民诬陷案”。
2010年3月19日,福州马尾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福建三网民诬陷案”。此案引发全国各地媒体、网友的围观。
2010年4月16日,福州马尾法院对“福建三网民诬陷案”作出一审判决:范燕琼两年、游精佑和吴华英各一年。当天,马尾法院戒备森严,全国各地的网友媒体再次冒险来到现场围观。
2010年6月13日,福州中院二审开庭审理“福建三网民诽谤案”,同年6月28日,福州中院维持一审判决。
2010年6月30日,申冤更冤的吴华英一年刑满走出福州第二看守所,而她的弟弟吴昌龙仍含冤莫白被超羁在福建(永泰县)看守所九年不决不放。
2011年4月26日,经四年半漫长上诉,福建省高院二审开庭审理2001年‘6.24’“福清纪委爆炸案”。
2011年4月27日,南方都市报相继报道了《“福清纪委爆炸案”十年未决》、《“福清纪委爆炸案”改变五个家庭》。
福建省高院二审开庭又过了一年半,此案仍被压在早已有过多次无罪督查意见的福建省高院,既不终审结案,也不依法无罪释放,以至于让吴昌龙和陈科云被超羁在看守所长达十一年无人理睬,763次提请司法伤情鉴定至今无人受理;十一年沉冤案,它在拷问着福建执政者的良知,以人为本?还是以官为重?人命重要?还是面子重要?
2012年10月25日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