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清爆炸案”拖压六年多而不决
冤案震惊国内外 敬请监督抓落实
中国人大韩启德副委员长:
我是定居日本的华侨。因2001年发生在家乡福建福清的一起“纪委爆炸案”,我的胞弟吴昌龙无辜被当地警方“密捕”,惨遭酷刑致屈打成招而身陷冤狱。2006年四月,韩老先生率全国人大侨务执法督查组莅闽进行涉侨案件大检查,国内的亲人得正义人士之助,及时把我们的冤情和诉求转呈督查组,承蒙老先生重视,又及时转最高人民法院。然而,近两年时间过去了,福建省高院口头上声称“高度重视涉侨案件办理工作”,对这起明知是大冤案却至今仍压着迟迟不予依法纠正。
追本溯源,此案自侦查起,就肆意践踏办案程序,大搞刑讯逼供;随后,又通过国内主要新闻机构和媒体记者,进看守所随意拍照,并随同照片指名道姓地在报纸上大肆渲染案件告破新闻,以假当真,误导舆论。在权力操纵下,市检察机关玩忽职守,对该案肆意刑讯之事实视而不见,一味怂恿,根本不搞审查监督,充当“二传手”把案件推上法庭时就漏洞百出。事实无可争辩地证明,这起由省公安厅督办、牛纪刚专办的案件,无一不是违法乱纪。在进入司法审判阶段,又恰逢牛调任福州市公安局长和市政法委书记从而一直操纵着案件的审理和判决;一审法院庭审至严重超期羁押的2004年秋季,牛竟授意侦查机关把此案定性为“恐怖事件”,又自证“没有搞刑讯逼供”。在案件支离破碎的情况下,仍不惜耗费国家巨大的司法资源,牛纪刚亲自指挥福州市公、检、法“三家合力”,反复对“证据”进行所谓的修补。在问题依旧,全案依然没有一个实证,在没有电雷管提供者的实情下,居然强行宣判爆炸罪名成立。
2006年1月下旬,此案被省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后,牛纪刚继续顽固对抗,变本加厉地控制市公、检、法、司,并指令福州市公安局刑警多次到看守所继续诱骗所谓炸药提供者谈敏华:“你承认了就没事,我们请求上面关多久,判多久”。而被一老律师指责是“为虎作伥”的检察官陈卫东、吴仰晗,亦步亦趋地在庭审后紧跟到看守所同样以诱骗和恐吓的口气说:“你承认了,我马上请求法院轻判,不然,你喊天喊地也没人理你”,云云。福州市中院重审此案时,对破绽百出的案件,在发出(2006)榕刑初字第67号《建议补充侦查函》提出了九大存在问题,没有得到任何补侦的情况下,于2006年10月10日居然再次对惨遭酷刑和陈科云和吴昌龙处以死缓的判决。是谁让该院如此大胆地草菅人命,敬请审视!
六年多来,我和家乡亲人不屈不挠申告冤情,引起省有关领导的关注。卢展工主任还当面对我们说,他先后三次作了“批示”。2003年9月和2004年1月福建省高院奉命两次进行督查、并作出明确的督查意见。此案上诉后,省高院宣称非常重视。据悉,院长和庭长亲自阅卷;时过约一年后,陈旭院长约请的省检察院主要领导也参加了对案件的审议,以不公开审理一致达成了该案“所有被告均不构成犯罪”的审议结论。根据程序法,我们为其回避矛盾,对时已拖压了近五年的大冤案不予公开终审结案而困惑和愤慨。 2005年12月31日福建省高院作出(2005)闽刑终字第46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附件),该裁定书与平常不同的有三位正副庭长共五位法官的署名。裁定书载明:“被告人陈科云、吴昌龙、杜捷生、谈敏华、谢清均不服,以原有罪供述是被刑讯逼供等为由提出上诉。”对严肃的法律文书作出这样表述,说明省高院默认刑讯逼供之事实,只是不愿直白而已。
2006年1月24日起,二审法院法官到看守所向被告人宣读裁定书时,明确宣告说:“快了,问题很快会解决”。 2007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委员、华侨委员会副主任林兆枢带队赴闽再督查时,省高院何副院长在向检查组汇报时,对全国人大和最高院发文督查虽言之凿凿,对此案却敷衍塞责,什么问题都未说清,反以案件“疑难复杂”,“双方分歧意见较大”予搪塞,至今问题依旧。众所周知,法院专司审判,判案的唯一依据,只能是事实和法律。该案审了六年多,所谓“疑难复杂”,与其说是案件本身,不如说是案件背后罕见的长官意志。至于“双方分歧意见较大”,对辩方而言,如此奇冤,被告人及其亲属岂能没有意见?而另一方,冤案的制造者和参与者为了维护自身的声誉和利益,怎不会以种种冠冕堂皇的理由和“意见”,给法院的纠错施加压力?对此我们却要再问:法院究竟是干什么的?审案有否底线?!该案进入司法审判程序长达五年半,福建省高院再度二审此案已过了一年零四个月,竟以此案没有审限为由继续拖压。
中共刚召开的十七大指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徇私枉法的现象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对照本案,实在是“集大成”之典型。尊敬的韩老先生:这起蹊跷的“爆炸案”全国罕见。福建当局却知错不纠,已引起海内外对司法的不信任。这起案件已列入全国人大督查的涉侨案件,原来缺乏监督的状况将得到改变。恳请全国人大对此案的督查只要动真格,相信问题会很快解决。以上呈状,敬请老先生百忙中秉公持正为盼,不胜感激之至!此谨呈!
旅日華僑:吳華玉
2008年2月1日
聯繫地址:日本東京都奇玉縣坂戶市芦山町7番地9芦山町ハィッ107室吳華玉
電話號碼:0081—492840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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