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4日星期日

4、“福清爆炸案”冤属致政法委书记第4封控告件(图)

刑讯逼供造假案 权大于法权压法

烈日炎炎 百姓状告增煎熬

司法腐败 我弟何时获尊严

尊敬的卢展工首长并(福建省政法委)鲍绍坤书记:

    6月13日,我以《刑讯逼供造假案 领导到底怎么办》为题(有二份附件),再次送呈鲍书记并请报 您。我于今年1月起,就几次向鲍书记送控告状。为认真计,我还专书一纸《再呈省领导 请察其究竟》的诉状拟上达于 您。想不到屏山派出所的干警当着鲍书记的面根本不听我辩解,强行抓我,引起很多人议论。随之,讯即报批对我拘留15天。

       此事件发生后,有位老同志出于公心,设法反映到鲍书记处;鲍书记通过秘书打电话要派出所马上释放;并发话说,鲍书记很重视此案,已几次“批示”,问题正在解决,云云。该次,我身上多处被挫伤,虽徒增悲愤,总算没有吃到更多的苦头。但是,要向 您呈送的材料拖了时间,派出所表示由他们交省信访办转达。为了证明,现再将该件交 您审视(附件1)。只不知送鲍书记的有否转报于 您?!

       对福清市2001年“6·24”爆炸案所谓告破并移交审查起诉事,据说省领导是不止一次批示福州市调查。然而,福州市有关部门却未按党性原则、依法秉公对待。有些领导嘴上说“高度重视”,行动上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一套。例如:由福州市政法委案件督查处副处长申平与市纪委、公安、检察等单位的成员于四月间到福清,好酒好肉招待后,他们仅与公安局的人交换意见,再到纪委等机关问一问,不听民声民意,当然不会向知隐情的老干部了解,更不愿进看守所见一见在押的陈科云、吴昌龙等嫌疑人,说是那些人讲肯定不一样(指搞刑讯逼供),去了让公安等不高兴。问题就难办?不仅如此,申平等“调查人员”回福州后,对陈科云的委托律师却耿耿于怀,于4月19日把他找去,诘问为何要在福清市看守所拍陈科云的伤情照片,还查问陈科云写的《血泪的控诉》材料是如何从看守所传出的,多方责难;对律师提出陈科云等人惨遭刑讯逼供,已反复向市检检察院等部门提出伤情鉴定、重新笔迹鉴定等意见,市政法委等四个单位的在场者却支吾其词、敷衍推诿。

         据闻福州市向省炮制的报告,就是这类掩盖事实真相的“调查”。当然,我等同样没有知情权。不知 您和鲍书记是否审视过?!尤其是鲍书记直接分管省政法,对这起经省报中央,向国内外宣告侦破的爆炸案的批示核查,是否依法抓了落实、动了真格!

       这起全国罕见的刑讯逼供造假案,福州市检察院同样未能对问题要害行使法律监督的职能。然即使撇开公安严重违反程序搞刑讯逼供这个要害,纵因起诉意见书所列材料矛盾多多,自今年3月起只好退回福清市检补充侦查。其负责审查起诉的检察官怕得罪纪委、公安等单位,经二次“退补”拖到了7月中旬(已用完“退补”法定次数)。在没有任何实质性补充材料的情况下,福清市有关方面多方施压。在身为此破案总指挥、福清市政法委书记陈振英等到福州活动后,福州市政法委不分青红皂白,不仅对市检提出批评,而且指令将案件匆匆推至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7月25日叫审理;福州市政法委等单位有否同时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施压,也会显山露水。

        据说这一以权压法行为还是由中共福州市委书记定的,传说还说,不会判处陈科云死刑! 去冬以来,民女等进省城控告福清警方侦破“6·24”爆炸案属假已有几十次。民女丹心可鉴,所列事实均愿负责任。省自宋德福书记至 您 ,都作过批示。福州市委书记也说“高度重视”。但如以福州市政法委以调查为名,纵容办案单位践踏法律程序,对无辜者大肆刑讯逼供,实为欺上瞒下;请 您与鲍书记明察。

      纸是包不住火的。福清市公安局在政法委书记陈振英的亲自督办下搞的这起冤案,有许多离奇的假材料,这里仅呈其中之一(附件2)。 该件说:“吴承奋带领倪政平等人到福清市中福公司进行摸排,摸到一个关于陈科云因财务问题被福清市纪委处理,存在对福清市纪委强烈不满的重要信息,同时还摸清了陈科云关系人吴昌龙的基本情况……专案组领导决定把陈科云、吴昌龙作为重要对象进行布控……为突破本案,决定密捕吴昌龙。”

        问题很明显,福清中福公司经理陈科云与会计陈奋真长期磨擦,为福清许多人知悉;陈奋真问题严重,因有市纪委某个当官亲戚庇护,反倒打一耙;以陈科云被纪委处理不满而趁机说他搞爆炸,这不符合陈科云原长期在福清市人大任职的经历和为人。再说,陈科云被福清市纪委宣布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于6月4日才宣布;其后,他不服申诉,6月中旬晋京反映(证据俱在)。岂能在5月就策划实施对市纪委搞爆炸报复!何况,该起爆炸物就放在福清市纪委一楼信访办门口,作案目的、对象,都令人生疑。

      该件说吴昌龙是陈科云的重要关系人。事实是吴昌龙是中福公司的聘用司机(警方原散布吴是陈科云的外甥等等,实是造谣),无任何前科,岂能把吴作为一个重点对象?! 但是福清警方为搞突破口,就进行布控,旋于7月28日(实为7月27日)夜,由吴承奋、倪政平等5个干警对吴进行密捕,并称“成功地把吴抓获归案”(未出示任何手续)。 该件在其后说“因为缺乏有力证据能够指控吴昌龙”,就是说仅凭怀疑即恃权把吴“抓获”归案,显系无视法律程序,违法办案,侵犯人权。

      福清警方密捕吴昌龙后,连续一个多月不露风声。该文却说“经过长时间的心理较量”“案情仍没有取得进展”,才于“9月13日抓捕陈科云,谢清(陈之妻)”等进行审查。凡此种种,竟属违纪违法行为。

     该件还说,吴昌龙交待问题,是警官吴承奋“做了大量的细致的思想工作”,这更是露骨的胡编。不然,就请福清警方将此绝妙经验总结出来,将对中外法治都是旷世的贡献!

      该件还说,吴昌龙的全部交待(口供),仍是对他继续做思想工作的结果。警方按吴昌龙的口供,不断抓其他“案犯”,都用酷刑,然后费尽心机地去收集,拼凑“证据”。如说“在吴昌龙厝的楼顶隔热层下,搜到被藏匿起来的作案工具电烙铁、钢锯等物品”,就纯系不实之词。

       负责同志:纵有千言万语,也难倾尽吴昌龙等人遭刑讯逼供、枉受冤狱之苦。福清警方为掩盖抓捕吴昌龙等人滥施酷刑之真相,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成“监视居住”,之所以连法律起码常识都不顾,只能证明其明知故犯;福清市检等在审查起诉意见书时不予指正,把律师的意见拒之门外。其监督的职责当然未履行。

      尊敬的领导:如福清地区党风问题积累多多,,社会道德水准还在滑坡的实情下(也许 您不这样认为),只有法律是老百姓人身自由权利的最后一道保障线。如本案虽一再告到 您等省领导,还会这样,请问问题到底出在哪里?!

        中央将开十六大,这起以权压法的大假案在福建似乎难以揭开盖子了,民女等只能背黄榜上京去。 最后,我还是由衷地喊 您们一声首长,是否 您和鲍书记也有难处?率真冒渎,请祈见谅!

                                                                                   再控告人:吴华英

                                                                                    2002年8月2日

通 讯 处:福清市清展花园1号楼601室     电 话:0591—85273696        邮政编码:35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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