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5日星期一

8、“福清爆炸案”冤属致政法委书记第8封控告件(图)

蹊跷的‘成功告破’“福清纪委爆炸案”

福建省政法委鲍绍坤书记:

备受关注的2001年“6•24”福建省福清市纪委爆炸案,绵延三年半后,福州中院自第一次庭审相隔了整整两年、对五名被告超期羁押达七百余天后,竟采取快刀斩乱麻的方法,于去年12月1日强行对五名被告处以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十年和三年徒刑的有罪判决。

诚然,对于这起案件,长官意志可以随意扭曲案件的正常审理;一审法院竟不顾事实和法律强行判决。但是,这起所谓的爆炸案,无法修补的漏洞和滚滚疑团不是权力所能改变的、这弱小事实的存在。这是起案情本不复杂的案件,被人为的搞扩大化,(舆论先行,向国内外宣布已成功告破6•24爆炸案)。在骑虎难下的情形下绵延近四年依然是颠三倒四,支离破碎。其根本的原因和古今中外所有冤案如出一辙:枉抓无辜——刑讯逼供——屈打成招是酿成福清纪委机关爆炸案冤案产生的总祸根。通过以下十五个问题的剖析足以看出该案之极度荒唐假案真面目。

近四年多百余次的艰辛状告无门人微言轻的弱势者,,借着相对自由的论坛空间,企盼能引起上至中央下至福建省相关领导的重视和关注,并依法监督到实处!同时也希望能得到网易里正义之士的声援、转贴及呼吁!!!!!!!

此前,因此案从侦查、审查起诉、法院审理过程被某些别有用心的当权者一路绿灯强行判决之种种荒唐行径,引起香港亚洲周刊的关注。

于2003年1月23日刊登了《福建爆炸案爆出酷刑黑幕》和《从东京到福建的采访惊魂》.后来在聂树斌、佘祥林冤案浮出水面时,“福清纪委爆炸”这一罕见的判决案也引起北京的《中国青年》的关注,于2005年5月31日也公开报道了题为《福建两死刑犯称:我们是冤枉的》的文章。 从王小刚处购买炸药实施犯罪的5名被告,分别被福州市中院判处死刑和有期徒刑,而王小刚却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福州中院无罪释放。面对这起蹊跷案件,公检法均“沉默是金”。

二、荒谬的处分在后,预谋在先

福清纪委对陈科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决定时间是2001年5月20日。福清市经贸委党委委员张蒲生将处分决定送交陈科云本人签字的时间是2001年6月4日下午3时35分(纪委:《党、纪处分执行情况反馈单》)。而起诉书称:“犯罪嫌疑人陈科云便与吴昌龙勾结,密谋实施爆炸进行报复。2001年5月(甚至有称3、4月),经犯罪嫌疑人陈科云授意,犯罪嫌疑人吴昌龙向犯罪嫌疑人杜捷生提出为其购买炸药、雷管……”。

试想,陈科云因为一个小小的处分,对其仕途毫无影响,何以在处分尚未确定之前就冒死着手进行炸纪委的准备工作。这对一个长期在政府机关工作且年已五十岁的老干部来说,未免太过于离奇而荒诞!陈科云若真的如此凶残、狠毒,谅陈奋真早就成了他的刀下之鬼。

三、陈奋真趁发生爆炸案之机再次诬告,

正中某些别有用心之人下怀,促使陈、吴成了替罪羊,放纵了真正的凶犯 。

福清市公安局政治处2001年12月5日报送的《吴承奋同志呈报个人二等功事迹材料》中称:吴承奋带领倪政平等人到福清市中福公司进行摸排,摸到了一个关于陈科云因财务问题被福清纪委处理,存在对福清纪委强烈不满的重要信息,同时还摸清了陈科云关系人吴昌龙的基本情况,并向专案组领导作了汇报。专案组领导决定把陈科云、吴昌龙作为重点对象进行布控,在专案组领导决定把侦查重点放在陈科云和吴昌龙身上后,为了突破本案,专案组领导决定密捕吴昌龙……”。

另,据2001年12月25日《海峡都市报》刊登之通版报道《福清市“6•24”爆炸案成功告破》称:为了尽快破案,悬赏五至十万元,缉拿凶手,“这时福清市中福公司内部职工再次举报,才把警方的视线集中到陈科云与吴昌龙身上。但是,让人匪夷所思的是,对于这样一起极其重大恶性案件,警方竟然对举报与被举报人之间的关系,以及举报动机未经深入调查了解,就决定密捕吴昌龙(吴昌龙突然“失踪”一个多月里,其家里到处辨认死尸,到电视台登寻人启事,到公安局报案,福清公安局在林孜局长<涉黑已判刑>掌控密不透风曰:不知道)。然而,无辜被抓的吴昌龙也是个硬汉(抓陈科云前吴昌龙已受尽刑讯逼供达58天之久,那时吴昌龙还没有有罪的供述)。以致“因为缺乏掌握有力的证据能够指控吴昌龙,所以审讯工作进行得异常艰苦”(吴承奋《请功报告》)。一语道破天机。

四、吴昌龙向杜捷生提出为其购买爆炸物品纯属子虚乌有

起诉书称:2001年5月被告人吴昌龙以炸鱼为名向被告人杜捷生提出为其购买炸药和雷管。而事实是,吴昌龙的姐姐和杜捷生经常发生吵架,吴昌龙姐姐难以忍受这打骂的日子,于2001年4月12日经法院判决办理了离婚手续。。而此时吴昌龙因姐姐离婚的事由,多次和杜产生冲突,两人关系极度紧张。试想,此时吴昌龙怎么可能向杜捷生提出为其购买爆炸物品,杜捷生在这时会冒险帮吴昌龙此一违法的忙?!绝对不可能,而恰恰相反,吴昌龙是在被公安逼迫无奈下才把杜牵扯进去。

五、吴昌龙的被密捕与陈科云的平静

2001年7月27日夜,吴昌龙驾着小车前往女友家的路上被公安密捕后,陈科云和吴昌龙的家人以为吴被人抢劫杀害,与公司员式并吴的家用驱车跑遍福清的高山、龙田、上迳等地辨认死尸,到电视台登寻人启事,到公安局报案,并还去问神婆有关吴的下落。直至后来得知吴在福清公安手中,陈科云还多次到公安局要求归还公司小车,皆遭拒绝。

吴昌龙被抓一个多月后,有人告诉他,公安近来时常打电话向公司会计陈奋真了解陈的行踪。这时陈科云也预感到自己也有可能被公安叫去,但还是照样上班,一直到了9月13日早上在即将上班时,在自家门口被福清公安带走,下午他的妻子谢清也被公安带走。试想,陈科云如果真的搞了爆炸,他知道被抓是要杀头的,吴昌龙被抓后他早就应该溜之大吉。还会等在那儿让公安来抓?!

六、制作爆炸装置的技术从何而来

起诉书称:“陈科云利用其曾在铁道兵所学的技术与吴昌龙一起进行组装、制作爆炸装置”。而据陈科云原在部队的老领导、同事以及战友均证明,陈科云1969年入伍,在铁道兵部队长期从事摄影报道宣传工作,根本就没有在连队搞爆破工作。其中有原部队领导铁道兵七师三十一团政治处主任、七师三十三团政委张志杰、老同事解放军画报社原副社长程更新、曾在部队的老同事现湖南省常德市科委主任李盛福,以及老战友戴永金、吴绪银等均作了证明,况且还有陈科云的档案材料都可以查证。而不论组装制作是拉动触发式装置、还是遥控装置都属高科技的东西。岂能和上世纪七十年代初开山炸石的爆炸技术相提并论。

 吴昌龙就更不用说了,他连炸药是什么样子都没见过!更不会无缘无故去炸什么纪委的信访室。简直是荒唐至极!

 七、纪委驾驶员吴章雄接到蹊跷的催命电话

据了解,2001年6月24日(星期天)凌晨5点钟起,就相继有福清市政府清洁工、炊事员、教师以及纪委干部等多人看见过放在纪委信访室门口听爆炸物,有清洁工甚至还用手电筒去照看得一清二楚,他们个个都安然无恙,而唯独在家休息(星期日)的吴章雄,一个电话把他叫到纪委就一去不复返。

显然,这个打电话的人和吴章雄炸死有直接关系。但是,公安在所列举的十条破案措施中,却只字未提及这个神秘的打电话人,直至律师提出质疑,才补充了让一个办公室主任出来顶缸,而该主任当时与吴章雄说了些什么?用什么电话打,有无叫他到信访室拿东西?吴章雄既然是领导叫他到纪委,为什么不径直往前上楼到领导办公室,却转到信访室门口去?这些都和吴章雄的死有直接联系的情节,警方却始终讳莫如深。而把侦查范围扩大到全福清市进行排查,这究竟又是为什么?

2005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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