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1日星期日

13、“福清爆炸案”冤属致政法委书记第13封控告件(图)

                               “福清爆炸案”拖压六年仍不决的背后

福建省委政法委鲍绍坤书记:

几年来,因“福清爆炸案”我们的亲人蒙受奇冤事,不断向省委信访部门申告冤情,希望对此案进行法律监督,然而,六年时间过去了,尽管案件的是非曲直已昭然若揭,但是,至今仍被压而不决,福建省高院迟迟没能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

此案审了六年了,经程序和非程序的对案件的“漏洞”反反复复地进行修补,丝毫也无济于事的情况下,福州中院奉命于2004年12月1日强行作出爆炸罪名成立的判决被福建省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判决、发回重审”后,面对漏洞百出的案件,福州中院一边提出了该案存在的九大问题,一边居然再次维持原来的对五名被告处死缓至二年徒刑的判决,真是福州司法怪事多。“我也很想和上面的领导坐下来好好分析案情,可是哪个领导愿意听?”这虽只是法官无意流露的一句无奈的话,却对这“怪事”作了全部的诠释。

众所周知,福建省高院于2003年和2004年两次奉命对此案作出了明确的督查意见。其中一次于2004年1月5日,特意抽调宁德、南平、三明三地市中级法院的三个经验丰富的刑庭副庭长分别阅卷十天,1月15日在当时分管刑事副院长刘炎的主持下,听取了他们的意见,结果一致认为该案“证据不足”和“根本不能成立”。2004年12月上旬该案上诉到福建省高院后经过一年多时间的审理,省高院在省检领导的参与下,以不公开审理方式一致通过了该案“所有被告均不构成犯罪”的审议结论,2006年1月24日,该案第一被告陈科云还被明确告知说:快了,很快了,问题很快会解决…….。

显然,福建省高院对案情是非常清楚,观点也很明确。孰料;此案于去年10月再次上诉至今已经近十个月了,福建省高院却出乎意料地迟迟没能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

两级法院为什么总是处在自相矛盾、前后不一的尴尬和无奈之中?此案之所以被拖压了六年仍不决,究竟是所谓的“案件疑难、复杂“,还是长官意志在从中作祟?

评判案件的是非曲直、罪和非罪,标准只能是事实和法律。权力固然可以代法、压法,却无法掩盖事实的真相,更无法让假案成真。

这起露骨的大假案发生在省城福州,发生在省委、省政法委的眼皮底下,居然拖了六年仍得不到解决,几年来,我们申告无果的哀伤、痛苦、愤怒乃至绝望,相关部门却如此的冷漠、冷酷、甚至打压。对于这起影响波及国内外的对党以及福建司法公信度造成了极大影响的大冤案,岂能任由某些作恶官吏如此肆无忌惮地践踏法律?

“福清爆炸案”至今长达六年,真相已昭然若揭,但纠错却困难重重,我们希望福建省委、省政法委予以高度的重视,敦促福建省高院尊重事实、尊重法律,依法对“福清爆炸案”五个蒙冤者尽快做出无罪的判决,不要再继续拖压。 我们发誓将不惜代价为我们的亲人讨回公道,洗雪冤屈!

此谨呈!

                                                   “福清爆炸案”蒙冤十亲属同具

                                                                       2007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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