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日星期二

“福清纪委爆炸案”网上评论

微友的评论:

@郭于华: 已被关押超过十年,三千多天,一个长寿的人才有三万多天活啊!草踏马!

@跟随自己的心自由游走:想起王朝也判了很多年 天朝恐怖啊

@张桃的菊菊养很可爱: 十年不决福建2001年6.24“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狱中传话:酷刑内伤、复发的肝病以及对自己身处的司法现状很失望。狱外的亲人心忧如焚

@赤脚山娃 : 羁押十年不判?

@福州基督教会史:阿摩司书 5:24 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公义如江河滔滔。

 @雨2006:生日快乐!盼早日和家人团聚!

@湖州老费 : 难道一定要砸烂这个牢笼?苍生才能得自由。

@李方平律师: 人有多少个11年?难道不能先取保吗?

@施云峰2015: 活在天朝,心境总是这样惨然•~•。~•

 @HillMi-西米:政府迟早会打压微博的,你信么?在中国,可以给你说话的权利,但是不会给你说真话的平台。

@林子易59:还世间公道,还天下太平!

@爱吃苹果的苹果核:当我们迷失时太阳依然光辉四射 /

@HillMi-西米:我很欣赏你的言论。

@爱吃苹果的苹果核: 权利只有自己放弃时才会失去。

 @HillMi-西米:你要明白中国人多本性,大多人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而且中国人安于天命得过且过,所以没有人站出来的社会终归会被某个政党独占。

@爱吃苹果的苹果核: 世界的潮流不是哪个国家哪个政党可以改变的,顺者昌逆者亡,中东局势你懂得

@爱吃苹果的苹果核: 自由精神是不会屈服于强权的,我们都是声音,就有可能产生共振

 @爱吃苹果的苹果核:权利只有自己放弃时才会失去 。

@HillMi-西米:我不知道事情到底什么情况,但很多时候就是这样,不服不行,出了事,你没钱没权就去顶罪吧。。。

@曼珠沙华曉:所以好人不敢当官的切忌

@桃花源里黄发翁: 十年都整不明白一件事,这执法机关到底是怎么回事?是无法可依还是要脸面?

@夏小初Y : 有罪判罪,无罪释放!

 @老桥007 : 可以关人十一年不宣判?司法机关的守法、尊法、敬法、依法哪里去了?自古有“把牢底坐穿”一说,当朝又有了把看守所蹲穿的创举。威武!

 @老顽童ershi :这个没人性的社会,人生有几个十年啊!冤屈啥时候是个头? 无良官员的心不是肉长的,是特殊材料制作的.没人性! /

/@梅子2061: 羁押这么多年么任何说法,令人发指。

 @泉自几时冷: 除了信访别无他法?但信访有用木用?哎

@古铁淘书 : 你用十年证明了一个道理:上访没有用。

@86星宿 : 寒冬过后就会有春天,慢慢等着吧。 (11月12日 22:43)

 @上班不打麻将: 拷问之说应与推敲,若原本一腔赤诚,慎如涉冰,不会有此苦苦呼喊;又或天良未眠,惧于所未闻,则不当有十年之期;所忧者良知不良,暗无天日,拷问处天地无声;更忧者本就没了知觉、也无心肝,以至拷问音之未发,先被捂住于冥冥之暗。想来终以"和谐稳定之美事,天地祥瑞之安康"应所拷之问 (11月11日 22:55)

@龙取水城堡: 宁可相信猪会上树,不信官员说话算数!!

@知青记者: 还有念斌案!福建怎么老出这样的案子?

 @公民屠夫:该给人家一个结果了,面子比命重要吗

@999号老武: 你这事我看不明白,你还要作什么,你希望是个什么样的结果,说明白了网友们才好评点,

@郭于华 :3717天!/

@i-want-it-that-way:“据说”超期关押的案例,几年前全国就没有

 @听观行:这就是他们的无耻嘴脸!与黒恶沆瀣一气,黑白两道其实就是黑道。

 @卡瓦耶鲁:这也算曲线挽救自己讨回公道之途径了。在异国向本国大使馆提交申办冤情实在是一个新创举了,这点至少说明当下中国司法已经失去了民心。

 @北京寇律师 :转发此微博:超期羁押十年都未判,这是什么司法?

@一滴水水一滴:今天是他们的事,明天暴力就会落到你头上,携手共同维权!/

@真班布尔汗:只要还活着,总有希望,要比聂树斌要好啊。 。

@异地高考-钢甲猴:刑讯逼供倒是有一套

@党操祖国62年了:转得越多才越有力量!

@护国者818::理解你的心情,这也是一种抗争,针对地方恶霸的抗争!

 @GhostInDark:祝你顺利解决你弟弟的问题。坚持!

@陈-信滔 :没有关系,他们也只剩下手铐、监狱、精神病院了。

@fjheren:院长得了严重的脑坏死病,而且眼睛又失明,人家需要大量的资金治疗疾病,你不要为了十几年的破事影响人家凑钱养病。

@郑建伟律师 :早日结束冤狱,过一个自由的生日

@午夜人未央:努力啊 @陈评论: 没有人性的做法!

@夜猫whf:还有丹东冷国权,让人发指。

 bimawen Free Man 他们残害任何一个好人,就会播下无数颗仇恨的种子!

           2012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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