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阳光导报第394期》05版 2012年1月1日
核心提要:一起涉及两人被判死刑的福建爆炸冤案,历时十年之久仍不纠错,其背后隐藏着严重刑讯逼供、以权压法的惊人黑幕。涉冤者在日亲属连年来坚持诉冤状告,引起时任驻日大使王毅高度重视,亲自批转国内处理。此案由此被列入全国人大渉侨督办与最高法院督查案。但福建权大于法,依然拖而不决。如果中国连这种纯粹的刑事冤案都难以依法纠正的话,中国的大国崛起对日本来说只有增添恐惧不安和日益强烈的排斥感。
对旅日华侨陈美钦、吴华玉来说,二零一二年新年钟声的撞想意味着痛苦与愤懑的延续,也意味着其在福建亲属被卷入人命关天的福建爆炸案的冤情已被福建当局压制了整整十年。在福建爆炸案的重重黑幕下,那看得见的又一个新年曙光,能否让含冤者找到至今仍看不到司法公正的出口,迎接法律正义的阳光,实在令人揪心。没有程序正义,就没有实质正义。
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四日星期天上午八时许,福州市辖下的福清市纪委信访室门口发生了一起伪装成邮包的爆炸案,纪委司机吴章雄在接到神秘的电话后赶到单位去拿“邮包”时,当场被炸身亡。
该案成为福建省公安厅挂牌督办大案,福清市公安局成立以局长林孜(后因涉黑社会案被判十六年徒刑)为首的专案组,不查神秘电话呼叫人为何在公休日让吴章雄赶到纪委去的重大嫌疑,却根据他人举报将涉案主犯确定为受到纪委处分而“心中有气”的福清市中福公司经理陈科云。同年七月底,警方秘捕陈科云公司司机吴昌龙,九月十三日拘捕了陈科云,随后又分别拘捕了吴昌龙原姐夫杜捷生和谈敏华以及陈科云妻子谢清等人后,遂向海内外宣布该案侦破。
超期羁押无程序无时效
“破案”容易,审案难。经过三年多的超期羁押的“调查取证”和数次反覆之后,福州中院终于在有关领导催办下判定:“被告人陈科云、吴昌龙均已构成爆炸罪。被告人杜捷生、谈敏华非法买卖爆炸物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充分,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买卖爆炸物罪。被告人谢清向侦查机关故意作虚假证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且情节严重。” 为此福州中院判决陈科云、吴昌龙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另外三名被告被分别判处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宣判时,被告陈科云、吴昌龙大喊冤枉,要求伤情鉴定,认为“这是刑讯逼供造成的冤案”。
就在福州中院对陈科云、吴昌龙作出死缓判决后的第九天,福州中院悄悄地在福州看守所对被指控提供电雷管的关键被告王小刚作出了无罪释放的判决。判决书说:“公诉机关指控被告王小刚向杜捷生出售两枚电雷管,只提供了同案人杜捷生的供述,并无其他证据予以佐证,其指控被告人王小刚犯非法买卖爆炸物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
在法庭上一直喊冤的被告于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依法进行上诉并受到了福建省高等法院的高度重视。省高院院长陈旭也不仅首次亲自调阅了全部案卷主持此案审理,而且还邀请了省最高检察院检察长倪英达一起参与审理,达成了“此案所有被告均不构成犯罪”审议意见。由此福建省高院在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发回福州中院重审形式依法撤销福州中级法院的有罪判决。省高院在判决时明确指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本案在爆炸物的来源、种类和爆炸装置的制作、运送等方面,被告人的供述前后不一,各被告人供述之间以及供述与查获的物证之间也存在着诸多矛盾,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
但发回重审的福州中院在时任福州政法委书记牛纪纲指令“一定要维持原一审的判决”下,根本不把省高院指出的“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当回事,依然按第一次判决内容于二零零六年十月十日再次枉法判决主要被告人死刑罪。
陈科云、吴昌龙等再度上诉至福建省高院,要求依法公正判决。此案在被离奇违法拖了整整五年半后,终于在今年四月二十六日进行“二审”开庭。当陈科云、吴昌龙等步入法庭后,喊冤叫屈声响彻法庭。众目睽睽之下,陈科云等四人当庭出示身上历经十年依然清晰的累累伤痕,再次要求伤情鉴定。最后,审判长以“案情复杂,要报审委会讨论,择日再通知开庭”而宣布庭审结束。历时十年的冤案依然被锁在重重黑幕下难以获得正义公正的判决。
血写日记揭露刑求黑幕
原任福清中福公司经理陈科云在永泰看守所亲笔写的《血泪的控诉》,详细揭露了警方在刑警大队和戒毒所等处对他进行严刑逼供,先后捆绑、吊打、拷问长达十一个昼夜,造成其双手腕致残,双腿、腰、胸部和头部多处严重受伤。陈科云亲笔写道:九月十三日至二十一日,在被黑布遮挡得严严实实的房间内,将他用手铐、脚镣紧紧铐信,下跪、拳打脚踢,昼夜不停在轮番审讯。刑警人员边打边威胁说:“我们要用长时间关押你,把你折磨得生不能生,死不能死,到时候叫你说什么就说什么”。
当年的九月二十二日至二十七日,除拳打脚踢外,陈科云还被木棍、铁棍、鞭子抽打,后又被用绳子捆绑双手腕,吊在铁窗上进行吊打,接着又将其双手背在背后,手背向上,头脚朝地,施以“金鸡扒翅刑”,一班八个小时,每班吊他两次,三班轮流。九月二十七日上午,几位刑警发现一直喊叫冤枉的他突然无声,怕有生命危险,才急忙把整整吊挂了一整夜的他放下来,送到刑警办公室以防万一。陈科云说:“当时我一双手肿得像面包一样,人一点都不能动,两只手腕全烂了,骨头露出来,满手是鲜血”。由于伤势太重,从九月二十七日至十月二十七日,陈科云被停止用刑(养伤),但此后五天,陈科云再度受到残酷的刑讯逼供,先是被用“水刑”(用冷水冲脑袋)二昼夜,“我倒在地上,他们又强拉我起来,叫我跪在地上,由于不停地冲冷水,我已严重感冒发烧”,但他们还认为此刑偏轻,又变换另一种重刑“老虎凳”,他们“硬把我按在椅子上,用木棍将双腿夹住,将椅子抬放在高处,脚向上,头朝下,双腿顿时被夹的剧烈疼痛像刀绞一样”。刑警说,他就是要证据,不讲就这样天天用刑。我拚命哭叫着,我确实与案件毫无关系。但随即遭到更重的“头脚倒挂刑”,并被用刑了三昼夜。陈科云说,他正是在这种被折磨得半死不活、求生不能、神志不清的情况下,被刑警人员逼迫按警方意图交代了“罪行”。历经十年之久,陈科云手腕上被吊拷的伤痕依然清晰可见。
内部告发再揭蹊跷黑幕
纸包不住火,福建爆炸案背后隐藏的另一种黑幕也在历经十年“被封口”后显露出真相。作为福建爆炸案被炸身亡的福清市纪委司机吴章雄的妻子王慧珠终于在今年七月二十二日向福建省高院递交了控告状,要求依法追究福清市监察局副局长林惠全(泉)、福清市纪委书记方玉(裕)、开办公室主任施娟的“故意杀人罪”、“窝藏、包庇罪”和“报复陷害罪”并赔偿吴章雄因公死亡赔偿金以及亲属赡养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王慧珠在控告状中揭露,其丈夫吴章雄完全是因批判揭露纪委个别干部徇私舞弊的行为,才搭上了自己的一条生命。吴章雄在纪委开车任职期间,对方玉开利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深恶痛绝,常常揭示方玉开手长嘴阔的不法行径,经常受到方玉开的排挤,当成异己排除。曾有一次吴章雄对方玉开的龌龊行径与方玉开争吵,令方玉开恨之入骨。王慧珠披露,这是一起有预谋的爆炸案。当天早晨,吴章雄接到被控告人林惠全的传呼(BB机),通知其出车上班。吴章雄刚到纪委办公楼,就发生爆炸案,当场被炸身亡。随后,被控告人林惠全偷偷地对王惠珠讲:“如果今天省厅(公安厅)有人下来问你话,谁叫吴章雄进来单位上班,你就说不知道,你就说不知道哪个叫的,更不要说以前吴章雄与谁有纠纷过,你都要说不知道。”林惠全不仅精心策划逃避法律责任的谎言,利用职权擅自从公安机关领出吴章雄的传呼机(BB机),因该传呼机上存有林的电话传呼信息。林惠全还把传呼机扣住不放,达到毁灭罪证的罪恶目的。
王慧珠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之所以至今才提出对林惠全等人的控告,只因为“这些人丧尽良心,完全违背了当时承诺给我安排工作,给我儿子大学毕业后安排到纪委工作以及保证给予赔偿等,换取我不说出传呼内情的。”王慧珠说,今年我儿子大学毕业,我因此去纪委要求兑现承诺给安排工作,结果他们却赖账,不承认了。我在气愤中砸了纪委办公室的门窗,因为至今快十年了,还在让罪犯逍遥法外,答应我的一百多万元赔偿至今连一分钱也没拿到。我不告他们,告谁?
权大于法的黑色“牛气”
把福清爆炸案暴露在法制的阳光下,就可以发现这起被原福州市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牛纪刚等认为「一定要做有罪判决」的「铁案」,其实是一起最为典型的漏洞百出的「豆腐渣案」,也是在牛纪刚等一再滥用权力、,肆无忌惮地践踏法制尊严、无视法律程序和法律实体下产生的重大冤案。该案最为荒谬和最为严重的问题是,堂堂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却一次次被权力所强奸,丧失了最为基本的「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审判原则,在明知构成本案犯罪关键事实与证据的电雷管及其提供者均为子乌虚有的情况下,依然判决被告人陈科云、吴昌龙用电雷管实施了爆炸犯罪并处以死刑(缓期)执行。因为在被指控为策划主谋、制作实施以及提供电雷管及炸药的五名被告构成了这起环环相扣爆炸案的最基本犯罪事实链。但事实上,被指控提供电雷管、涉嫌非法买卖爆炸物的被告王小刚却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无罪释放,这意味着此案的基本犯罪事实链完全断裂,而没有了王小刚提供的电雷管又怎么能够用电雷管制成炸弹实施爆炸犯罪呢?
但为了将错就错,牛纪刚等除了强行要福州市中院维持原来一审的有罪判决外,还公然以一长达代四长(公安、检察、法院和司法局长)发号施令,他直接打电话给司法局长,指令要对一直秉公依法为含冤被告作无罪辩护的律师「敲山震虎」,严加「管束」。为此,福州司法局向第一被告人的辩护律师林洪楠「开刀」,并由市中院直接出面设词强行剥夺了他的辩护资格。对一再坚持法律公正为被告人吴昌龙作无罪辩护的老律师马义良,则有司法局长亲自出面「软硬兼施」,要其「封口」,在此案重审的前一天,所有为被告人辩护的律师均接到了司法局的电话警告:「在法庭上,不该说的不要说,要顾忌影响」。而这之前,马义良、林洪楠等律师还被福州公安无端传讯达十多个小时。
牛纪刚目无法纪的「牛气」甚至达到了有恃无恐的地步。在你牛的指示下,福州市公安局刑侦队居然派出五名刑警来到省高院,要找经办法官追查是谁主张对爆炸案的炸药作技术鉴定的。这一无法无天的行为当即遭到了省高院院长陈旭的抵制,。陈旭院长通知被拦在门外的福州刑警:「请回去转告牛纪纲同志,不要犯新的错误」。此外,牛纪纲更指挥市检察院检察长陈聪组织专案人员,要彻查「不听话」的法官和律师所谓的严重问题,唯命是从的陈聪旋即放话威胁:「态度不老实的就送纪委双规」。所以又发生了同案的公诉人传讯原主审法官的滥权之举。颇具讽刺的是,与牛纪纲沆瀣一气的小兄弟陈聪没能把「不听话」的法官和律师送去双规,自己却因贪腐被双规后遭到法办。
更有甚者,牛纪纲为了把自己酿成的假案坚持到底,竟把整肃行动扩大到「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地步。为此,牛纪纲下令福州公安突然对福建省工程爆破协会的两名技术专家进行传讯,并将其中一人、担任该协会秘书长的陈榕明以莫须有的「伪证罪」拘押了三十七天,逼使这两位爆破技术专家改变其原来对爆炸案炸药量作出的鉴定。然后,令人惊心的是,这样一个“牛气”大于法治的人竟然还被升任为福建省公安厅厅长,这也是这起爆炸冤案被拖延达十年之久难以公正判决的幕后原因。但海内外媒体关注的是,福建究竟是权大还是法大?
福建资深律师林洪楠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是一起典型的刑讯逼供、实体虚假、程序违法、适用法律错误的大冤案。且不说此案中矛盾百出的「证据」,就依照起诉判决指控的五名被告人构成的最基本犯罪事实链来看,也完全断裂。因为被指控和认定的陈科云(策划实施主犯)、吴昌龙(实施爆炸主犯)、杜捷生(向吴提供炸药和电雷管的疑犯)、王小刚(卖给杜电雷管的疑犯)和谈敏华(卖给杜炸药的疑犯)这环环相扣的五人中,王小刚因案发后一年多才被捕,刑警难以刑求,事实查明所谓的作案期间根本就不在福建而只能无罪释放。那没有王小刚卖给杜的电雷管,吴昌龙又怎能用电雷管制成炸弹实施爆炸?林洪楠律师指出,更为荒唐不堪的是,福州中院在零六年十月的重审判决中,居然仍把中院自己判决无罪并已释放近两年的王小刚列为电雷管提供者加以指控,如此视法律为儿戏,自欺欺人的荒谬,实为福州司法审判的耻辱,也让福建法制蒙羞。
王毅关注心系侨民
福建爆炸冤案的在日亲属陈美钦、吴华玉为了诉冤,也曾向中国驻日大使馆进行申诉,记者也曾将受冤亲属的申诉材料直接交给了时任中国驻日大使王毅,受到心系侨民的王毅大使的高度重视,并亲自批示将有关材料转送给最高法院以及国务院侨办。在中国驻日使馆侨民日时,时任驻日使馆公使的孔铉佑代表王毅大使在使馆亲自接待了陈美钦、吴华玉,认真听取了她们的国内亲属在福建蒙冤被错判死刑的天下奇冤。陈美钦和吴华玉还同时提交了希望王毅大使转呈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的冤情申诉书。
申诉书说:「为什么福清爆炸案连最最基本的事实都没有查清,也即是谁向涉案主犯提供了爆炸用的电雷管?而没有人提供电雷管或没有电雷管,又怎么能把陈科云、吴昌龙定罪为用电雷管实施了爆炸并判处死刑?」,「为什么在福建省高等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撤销福州中院的有罪判决后,福州中院在牛纪纲的指示下仍坚持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再度妄判两条人命?地方诸侯以权代法、狂妄无忌、黑白颠倒,谁来管?」,「为什么多年来我们蒙冤亲属以及被告不断向福建省和福州市各级部门和领导反映此案存在严重的刑讯逼供和超期羁押等违法行径,仅寄送的申诉材料就达三百多件,但均如石沉大海,相反却受到了牛纪纲领导的福建公安的种种打压甚至拘审。难道福州和福建不是「执政为民」的共产党的天下,而是牛纪纲(刚)之流所宣称的「牛家天下」,可以如此滥权枉法,胡作非为?」
据记者了解,在海内外媒体的强烈关注下,这起福建爆炸冤案也被全国人大列为涉侨督办案件,最高法院也专门行文将此案列入督办案件,十年沉冤也在不断拷问福建的司法,何时才能敲响正义的法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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