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11日星期一

致福建省委孙春兰书记第8、9封控告件(多图)

 8、9 当了十年替罪羊 二审五年才开庭

           “福清纪委爆炸案”冤属再向省委书记泣血讨公道

      

      

福建省委孙春兰书记:

   “福清纪委爆炸案”历经一审、二审、退回重审,2006年10月再次向福建省高院提起上诉后,在等待了漫长的四年六个月之后,2011年4月26日,二审终于开庭了! 2001年6月24日(星期天),福清市纪委发生爆炸案件,纪委司机吴章雄被炸惨死,一个县级市纪委受到了挑衅,已是不争的事实。然,此案历经十年未能审结,为什么?这是一起无比蹊跷、充满滚滚疑团的爆炸案:当天凌晨包括清洁工在内有多人看见爆炸物均安然无恙。而吴章雄接到传呼赶到单位,即被炸死,显然,是有针对性的。可是,专案组大搞排查十种人员唯独不查有重大嫌疑的打传呼者。死者的传呼机、手机,电话通话记录以及死者妻子提供的打传呼者的身份、姓名的两次询问笔录,居然被隐匿,不入卷•••••• 事实表明,警方包庇、放纵了真凶,转移了侦查目标,让无辜者充当“替罪羊” ,没有证据就滥用警力搞秘密逮捕和非法拘禁,在暗箱操作中刑求口供使案件“成型”,随即动用媒体为“成功告破”造势。从而制造了这起骇人听闻的大假案!

(图:福建省高院大门口)

       
         (图:既当球员又当裁判的督办者福建牛纪刚厅长)

    然而,就是这样一起疑团滚滚,破绽百出的大假案,福州中院在原市政法委书记(曾经是省公安厅副厅长督办此案)的掌控下,全案没有一个实证,仅凭刑讯逼供的口供,居然两次强行判决。请听一审重审的审判长对被告亲属的表白:“其实我们对案件也有不同看法,我们也很想和上面领导坐下来好好分析案情,可哪个领导愿意听”。显然,一审的两次枉判,长官意志暴露无遗。 :上诉后,福建省高院以“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本案在爆炸物的来源、种类和爆炸装置的制作、运送等方面,被告人的供述前后不一,各被告人供述之间以及供述与查获的物证之间也存在诸多矛盾。”作出“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的裁定。这份包括正副庭长在内共有五位法官署名的裁定书,还特别载明:“被告人陈科云、吴昌龙、杜捷生、谈敏华、谢清均不服,以没有实施犯罪,原有罪供述是被刑讯逼供等为由提出上诉。”显然,二审法院是知道此案存在刑讯逼供,只是不便直说,但还是以这种方式保护了上诉人的诉权。

    2006年10月,案件再次上诉到了省高院,却一直处在胶着状态,在久拖不决的日子里,我们仍不断听承办法官说“快了,快了。”想不到一拖就是4年半。再联想到2006年1月24日(发回重审前一天),省高院法官向被告人宣读裁定书时,就明确告诉说“快了,问题很快会解决。”可年复一年,五年多过去了,至今问题依旧。中央“两院一部”三令五申:“刑事诉讼任何阶段都要严禁随意延长羁押期限,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要坚决放人,不得拖延不决。”对照本案,即使撇开惨烈的刑讯逼供,就算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纯碎的假案,何来的事实和证据?),在第一次二审时,依法就当判所有被告无罪放人。一个原本在初始阶段依法可以纠正的大假案,却在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恶性循环中长期掩盖着真相,致蒙冤者充当“替罪羊”深陷冤狱长达十年之久无人过问,眼睁睁看着真凶长期逍遥法外(真凶是谁?在福清知情者大有人在)。



  姗姗来迟的二审开庭,终于让案件的真相呈现于法律的阳光下。如:法庭传重要证人到庭对质,4个办案人员面对被告人句句血、声声泪的控诉和痛斥,侦查机关肆无忌惮践踏刑事办案程序,大搞刑讯逼供的累累罪行,再也无法抵赖和狡辩。长期以来,对于该案惨烈刑讯逼供问题,侦查机关绑架了一审、重审司法机关与之沆瀣一气,致使被告人反复要求司法伤情鉴定,其中陈科云多达693次提出申请,一直不被理睬。

  “福清纪委爆炸案”宣称“成功告破”后,仍不惜耗费国家巨额办案经费和宝贵的司法资源,反复折腾,不断补侦和堵漏,却越补越漏,至今全案无一实证。这次庭审又让许多人看清这起刑讯逼供大造假的真面目。十年来,我们含冤受屈做“替罪羊”,以极大的忍耐和克制依法上访、告状,等待着公平正义的到来,可是,冤案制造者和参与者恃权屡屡对我们进行刑事传唤和拘押,甚至连律师以及持不同意见的办案法官也不放过。我们对司法的公信力产生极大的怀疑。此案发生在党的纪检机关,理应更加实事求是,做到不枉不纵,有错当纠,平反冤狱。这事关党和福建司法形象,省委省政府当责无旁贷。 我们只为讨回清白和公道。

  至于为何有人敢于如此赤裸裸造假,真凶为何长期被庇护,有知情者在,作为福建最高领导,您有能力督促相关部门查清真相,只要动真格,真相很快会水落石出。 孙书记,今年2月20日,我们向您邮寄了一份题为《蹊跷案件离谱办 庇护真凶搞枉法》控告件,再呈以上,冤属执着呈状无他意,唯盼书记秉公持正!

            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及亲属: 谢 清 谈敏华 杜捷生 陈科斌
                       陈美珠 陈 炜 吴玉堂 吴华英 周洪玉   2011年5月23日

联系地址:福清市宏路镇周店村 陈科斌 电话:0591-85387179

     福清市清展花园1-601 吴华英 电话:0591-85273696


(图:《酷刑下人间奇冤》装订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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