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24日星期一

吴昌龙家人致福建省高院马新岚院长中秋贺卡(图)

福建省高院马新岚院长:

  我们是十一年不决“福清纪委爆炸案”替罪羊吴昌龙的家人。一年一度中秋又到眼前,在这中国传统的团圆节里,蒙冤深深的我们忍着悲愤的心情,继8月26日中秋贺之后,再祝苏书记中秋快乐,阖家团圆!

  马院长,在你和家人团圆之际,你可曾想到,含冤莫白的吴昌龙已在看守所度过第12个中秋节!你能感受到吗?四千多个日日夜夜对于无罪的吴昌龙及其诉冤的家人而言,是怎样的煎熬?

  马院长,今天是9.18勿忘国耻日,也是6.24爆炸案家辱史的继续。今天,吴昌龙被超羁在福建看守所第4067天,贵院二是开庭又过一年四月22天,把无罪的吴昌龙关在看守所长达十一年,即不终审结案,也不依法无罪释放!这是福建法治的耻辱!

  这起明摆着的大冤案,有过几次无罪督查意见的福建省高院,当心知肚明,请不要再以违心的“案情复杂”为托词,回避矛盾,粉饰久拖不决。

  举头三尺有神明,人在做,天在看!无良者泯灭人性造假!无辜者已十一年冤狱!

  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马院长,你要有公心!福清纪委爆炸大冤案,十一年了,怎么办?!             


                 十一年福建冤“死囚”吴昌龙家人          

                       2012.9.18

漫画(图)

2012年9月23日星期日

吴昌龙家人致福建省委政法委苏增添书记中秋贺卡(图)

福建省委政法委苏增添书记:

  我们是十一年不决“福清纪委爆炸案”替罪羊吴昌龙的家人。

  2012年中秋即临,值此中国传统的团圆节里,申冤更冤的我们忍着悲愤的心情预祝苏书记阖家团圆,中秋快乐!

  这起十一年不决大冤案被“击鼓传花”地从案发伊始的黄松禄、到指示要办成“铁案”的鲍绍坤,再到回避矛盾的徐谦、如今迎来第四任的你——苏增添书记。

  苏书记,自你调任福建省委政法委书记,我们已多次向你投邮冤状件,却似泥牛入海,杳无音信。此案公正与否,与管着案子的省政法委书记的看法分不开。中央政法委周永康书记说:法治债,要用公平正义还!

  我们希望苏书记不要护短,贯彻中国精神,实现公平正义,天不会塌下来!

  今天是替罪羊吴昌龙被超羁在看守所第4067天,福建省高院二审开庭又过一年四月22天,把无罪的吴昌龙关在看守所长达十一年不决不放,法律何在?天理何在?

  这起事先宣称:“成功告破”却拖压十一年难以下判的福清纪委爆炸案,究竟让谁为难了?

  十一年沉冤不决的福建福清纪委爆炸大冤案,它在拷问着福建执政者的良知,是以人为本的人命重要?!还是以官为重的面子重要?!          

             十一年福建冤“死囚”吴昌龙的家人            
                   2012.9.18

几次开庭盛况(图)

2001年6月24日福清纪委爆炸大冤案,十一年不决,历经一审、二审、一审重审、二审重审开庭盛况图

2012年9月22日星期六

吴昌龙家人致福建省纪委张昌平书记中秋贺卡(图)

福建省纪委书记张昌平:

   我们是十一年不决“福清纪委爆炸案”替罪羊吴昌龙的家人。

  2012年中秋又到了,值此中国传统的团圆节里,状告无门的我们忍着悲愤的心情先预祝张书记中秋快乐!阖家团圆!这起明摆着十一年大冤案被“击鼓传花”从梁绮萍、陈文清、再到第三任的你——张昌平书记。

  自你任福建省纪委书记之日起,我们已向你投邮冤状件,未复!

  这是一起全国罕见并荒唐的“告破案”拖压了十一年仍难以下判的福清纪委爆炸案,究竟让谁为难了?一个没有作案动机、非党员干部、与纪委没有仇怨、也没有神经病的无辜青年吴昌龙,被“失踪”百天,竟无师自通成了爆炸装置高手,并炸了纪委,炸死一名素不相识、星期天接到领导神秘传呼赶到单位的纪委司机吴章雄!福建有关方对打传呼的领导至今仍讳莫如深。

  当涉黑局长林孜等对外宣称“成功告破”6.24爆炸案,福清市纪委花费百万,在酒家开庆功宴,犒赏“破案功臣”,发奖金,并分批到武夷山旅游,破案本是公安机关职责所在,纪委为何大献殷勤?

  2002年获得真凶线索的黄秀芬,到督办此案的福建省公安厅要求立案侦查被拒,随即,真凶线索被掐断,黄秀芬被灭口。

  2011年被“封口”十一年的死者吴章雄妻子去年惊曝真相:真凶是纪委官员……

  张书记,十一年沉冤不决案,它在拷问着福建执政者的良知,是以人为本的人命重要?!还是以官为重的面子重要?!

             十一年福建冤“死囚”吴昌龙家人贺

                   2012.9.18

40、“福清爆炸案”冤属致全国人大第40封控告件(图)

                                                 进京再致全国人大第40封控告件

全国人大韩启德副委员长:

        我们是福建省福清市200年6.24“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及冤属。十年来,向中央人大机构邮寄许多控告件,每年两会进京上访。

         今天,我们又向您邮寄了第36封控告件,回复是盼。蒙全国人大关注,2006年“福清纪委爆炸案”已被列为涉侨督查案件。但是,五年过去了,依然悬而未决。

        2001年6月24日,福建省福清市纪委机关发生一起爆炸案,当场炸死一名接到领导传呼赶到单位的纪委司机吴章雄。此案福建省公安厅督办。为了掩盖爆炸黑幕,包庇放纵真凶,偏离侦查方向,传呼者被隐匿,六名无辜者成了替罪羊,酷刑下致屈打成招,随后,警方对外宣称“成功告破”福清爆炸案。

       案至审查起诉阶段,虽有不同意见,但,在长官意志下,一路绿灯被推上法庭审理。 2002年11月29日第一次开庭没有宣判。过了整整两年的2004年11月29日,在督办者调到福州任市政法委书记兼市公安局长的原福建省公安厅副厅长的牛纪刚一手把持下,绑架了一审法院。同年12月1日,在无一实证下,福州中院作出死缓、十年、三年的判决。九天后,被另案处理所谓提供电雷管者王小刚被宣判无罪,悄然释放。王小刚幸免于难,其到案时间,恰巧是此案专案组长福清市公安局长林孜涉黑被抓捕之时,王小刚未经“监视居住”环节,直接投入看守所,没有了酷刑下屈打成招的“罪述”。 2005年12月30日,福建省高院以: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本案在爆炸物的来源、种类和爆炸装置的制作、运送等方面,被告人的供述前后不一,各被告人供述之间以及供述与查获的物证之间也存在诸多矛盾……为由发回重审。一审重审又回到督办者牛纪刚掌控下。2006年10月10日,福州中院又维持一审死缓、十年改判七年、六年、三年改判两年的判决。今年4月26日,历经四年半漫长“法律程序”,福建省高院终于开庭审理。法庭之上,陈科云和吴昌龙等人声泪俱下控诉遭刑讯逼供,当场出示身上历经十年依然清晰的累累伤痕,要求司法伤情鉴定,其中多达693次申请鉴定均被回避不睬。而今二审开庭又过了快四个月,仍审而不决。吴昌龙和陈科云等人已被超羁在看守所长达十年,冤情依旧。此案是您在“侨务执法大检查”中督办的案件,现再呈此状,并顺附8月2日海外侨属邮寄给您的状件,本着执政为民、以人为本、恳请韩委员长将此未了的监督,依法落实到位。          十年不决“福清纪委爆炸案”冤属:吴华英                      2011年8月11日联系地址:福建省福清市清展花园1号楼601室联系电话:0591—85273696

2012年9月21日星期五

吴昌龙家人致福建省委陈文清书记中秋贺卡(图)

福建省委(分管省政法)陈文清副书记:

  我们是十一年不决“福清纪委爆炸案”替罪羊吴昌龙的家人。

  一年一度中秋又临,值此中国传统的团圆节里,欲诉无门的我们忍着悲愤的心情先预祝陈书记阖家团圆,中秋快乐!

  陈书记,自你调任福建省纪委书记及现在分管省政法的书记,我们已多次向你投邮冤状件,至今不见回复!此案能否得到公正审判,与省委领导看法分不开。

  这起事先宣称:“成功告破”却拖压十一年难以下判的福清纪委爆炸案,究竟让谁为难了?一个没有作案动机、非党员干部、与纪委没有仇怨、也没有神经病的无辜青年吴昌龙,被“失踪”百天,竟无师自通成了爆炸装置高手,并炸了纪委,炸死一名素不相识、星期天接到领导神秘传呼赶到单位的纪委司机吴章雄!福建有关方对打传呼的领导至今仍讳莫如深,这是这什么?

  当福建警方对外宣称“成功告破”6.24爆炸案,福清市纪委花费百万,在酒家开庆功宴,封功请赏“破案功臣”,并分批到武夷山旅游,这是为什么?

  接匿名电话知道真凶者的黄秀芬,到督办此案的福建省公安厅要求立案侦查被拒,随即,线索被掐断,举报者黄秀芬遭灭口,这是为什么?

  被“封口”十年的死者吴章雄妻子去年惊曝真相:真凶是纪委官员!真凶逍遥,替罪坐牢!这是为什么?

  7.23温州动车事故创造了生命奇迹,6.24福清纪委爆炸案创造了不用雷管可以爆炸奇迹。福建牛纪刚厅长创造的奇迹好比:人没心脏可以活,车无发动机可以开。十一年沉冤不决案,造假者是在考验领导智商?还是挑战人性极限?

  十一年沉冤不决案,它也在拷问着福建执政者的良知,以官为重,还是以人为本?人命重要?还是面子重要?

                十一年冤“死囚”吴昌龙家人贺

                     2012.9.18

39、“福清爆炸案”冤属致全国人大第39封控告件(图)

                                        为福建福清纪委爆炸冤案十年不决事

                                          致中国人大常委会韩启德副委员长的信

赤裸裸造假的案件被扭曲的“地方形象”和“官场稳定”所绑架,十年得不到解决。2006年4月韩先生率中国人大侨务执法检查组莅闽,该案列为涉侨督办案件转最高法要求依法处理,5年多过去了,在官谎的遮掩下,案件依然悬而未决。
尊敬的韩启德先生:

        我们是福建福清旅居日本华侨。为国内亲人蒙受奇冤十年难纠事,满怀信任和期待,又向您呈状诉冤。为供审视,扼陈案况如下。

        2001年6月24日(星期日)上午,福清市纪检委司机吴章雄接到领导传呼,匆匆赶到单位,触动纪委信访室门口的爆炸物,被当场炸死,而此前多人看见该物,均安然无恙。显然,爆炸是有针对性。 以福清市公安局长林孜(后因涉黑案等被判重刑)为组长的专案组,调集大批警力,大搞排查十种人员,却不查打传呼者。对死者的传呼机、手机和电话通话账单以及死者妻子关于打传呼者的姓名、身份的二次询问记录等均隐匿不入卷,明知故犯地转移侦查方向。对仅受纪委“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尚在复议中的福清市中福公司经理陈科云(陈美钦的哥哥)和司机吴昌龙(吴华玉的弟弟)框定为涉案者。没有证据,采取秘密逮捕,长时间非法拘禁在私设办案点(警方谎称是“监视居住”。分别长达56天和103天)大搞刑讯逼供。终因酷刑难熬,屈打成招,并殃及其他无辜者。

        警方如法炮制,造假使案件成型,随即利用舆论媒体,为“成功告破”造势。在种种暴力加谎言混合而成的恐怖行为下,六个无辜者成为“替罪羊”。冤案制造者和真凶庇护者,恃权绑架了一审的司法机关与之沆瀣一气,公然强行枉法滥判无辜者死缓至三年徒刑。
        然而,疑团滚滚的爆炸案所谓“成功告破”受到了广泛质疑。福建省高院奉命于2003年7月和2004年1月两次进行督查,分别作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和“根本不能成立”的督查结论;案件上诉后,福建省高院和省检察院经不公开审理一致通过“所有被告均不构成犯罪”的审理结论。办案法官明确告诉被告人说“快了,问题很快会解决。”想不到,整整十年时间过去了,该案的二审至今没有判决。

       今年4月26日,案件再次上诉4年6个多月后,福建省高院终于开庭审理。福建省委政法委、省纪委、省人大和政协以及公检法部门的主要领导参加旁听了庭审的全过程。经过庭审,案件的真相再次呈现在法律的阳光下,这起拖压了十年的案件,该是到了还原事实真相、给蒙冤者一个说法的时候了。可是,三个多月又过去了,福建省高院依然拖而不决。 2006年4月韩先生率中国人大侨务执法检查组莅闽,该案引起检查组的重视,被列为涉侨督办案件并转最高法要求依法处理。最高法为此专门给福建省高院下发(法【2006】169号通知)。一年后,全国人大“侨务执法检查组”再次莅闽督查,福建当局却以“疑难复杂”为由,为案件的久拖不决作粉饰,5年多过去了,这起全国人大侨务执法大检查要求督办的案件,在官谎的遮掩下,至今仍得不到解决。

        综观这起骇人听闻的大假案,侦查伊始,利用公权力为放纵凶手,转移侦查目标,硬生生地把无辜平民百姓作为“替罪羊”投进牢狱。二审明知案件造假,错而不纠,把被告人“无期羁押”在看守所,十年不给说法。福建司法腐败令人震惊。为了生命尊严不被践踏,为了获得生存权利。几年来国内亲人在洗冤的艰途上煎熬,奔波,不但得不到任何答复,却屡遭警方传讯和拘押,甚至连尽心尽责坚持作无罪辩护的律师也不放过。

        十年来的苦难岁月,纵有万语千言,也难倾尽我们亲身经历的痛苦和悲愤。福建当局为了所谓“维护地方形象”、“出政绩”,对冤假错案极力掩盖,瞒上欺下,不惜以牺牲法律,牺牲无辜百姓的人身自由和权利而肆意违法。尊敬的韩先生,此案是您在“侨务执法大检查”督办的案件,今冒昧再向您呈状诉冤,敬请百忙中给予关注,做到监督抓落实。期待您的再次垂怜和帮助,不胜感激之至! 此谨呈!
                                                                        旅日华侨: 陈美钦 吴华玉   同具

                                                                                 2011年8月2日

通讯地址:日本千叶县千叶市中央区宫崎町467-4 陈美钦 电话:0081-432620043

                    日本崎玉县阪户市芦山町107室 吴华玉 电话:0081-492840865

2012年9月20日星期四

38、“福清爆炸案”冤属致全国人大第38封控告件(图)

                                     福建“福清纪委爆炸案”十年不决建党90周年   

                                                 蒙冤者吴昌龙母亲进京再讨说法
全国人大韩启德委员长:

         我是2001年6.24“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的母亲周洪玉,这是我们向全国人大寄出的第38份控告件。为我儿吴昌龙蒙冤之实,十年来,我们全家依法诉求,向中央乃至福建等相关信访部门呈状,至今冤情依旧。不是说,上访渠道通畅,而我们年年上访,为何我儿冤情仍被捂着难见天日?这是为什么?

        2001年6月24日,福建省福清市纪委发生一起爆炸案,炸死一名接到领导传呼赶到单位的纪委司机吴章雄。案发当年,我儿27岁,准备国庆结婚。不料,祸从天降,当地政府为了掩盖纪委爆炸黑幕,竟然,将我儿等人当作替罪羊。随后,利用当地影响力最大的《海峡都市报》对外宣称:成功告破6.24福清爆炸案,他的女朋友承受不了太多世俗异样眼光,只好放弃优越工作环境,出走他国。如今,我儿37岁了,从青年步入中年,他在看守所度过满含冤屈而又漫长的十年。而忧思儿子蒙冤的我,也从中年步入老年。原本儿女承欢膝下的幸福家庭,却因这场冤难陷入苦难的泥潭之中。
          我的儿子,是个守法青年,没有任何前科,他不是党员,只是一个农民的儿子,他也不是神经病,与纪委无任何瓜葛,怎么可能去炸纪委?一个连炸药是什么样子都不知道的好青年,在专案组长、福清市公安局长林孜等人的手里,竟变成了一名高科技爆炸装置能手,至今有冤难伸,为已私利而制造冤案者实系天良丧尽,泯灭人性。而今冤案制造者林孜局长因涉黑社会保护伞被重判16年徒刑,我儿仍含冤莫白。

        此次,姗姗来迟的福建省高院二审重审开庭,法庭之上声声泪、句句血的控诉、揭露遭酷刑惨状,我儿等人在法庭之上,出示了历经十年依然清晰的累累伤痕,一再要求司法伤情鉴定,至今无人理睬。本案至今无一实证,总祸根在于刑讯逼供。虽然,律师和当事人及冤属一再要求伤情鉴定,但是,至今无人敢触及这一要害的刑讯逼供问题,这是为什么?

        此次二审开庭最高法也派员参加旁听,想必亲临庭审现场的领导,当不会轻易相信福建当局为维护“地方形象”而采取回避矛盾的“案件重大、复杂”推诿的态度。众所周知,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能凌驾在法律之上,判案依据只能是事实和法律。对照本案,完全背道而驰。具体实情,附上二审开庭律师的《辩护词》和《南方都市报》采访报道,供领导换位思考。

        如今,距离2011年4月26日福建省高院开庭审理此案又过了两个多月了,仍悬而未决。值此建党90周年之际,为儿蒙冤之实,我只好拖着年迈的身躯,冒着北方炎炎夏日,进京再呈绵绵冤情。2006年4月,全国人大将此案列为涉侨督办案件。不料,五年多过去了,此案仍悬而未决。作为蒙冤深深吴昌龙的母亲,恳请全国人大督促福建省高院依法独立审判,按照事实和法律,根据“有罪依法宣判,无罪坚决放人”之规定,对超羁十年的2001年6.24“福清纪委爆炸案”依法终审结案,还我儿吴昌龙等人的清白和自由。

                                            2001年6.24“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的母亲:周洪玉

                                                                             2011年6月30日

历年来寄给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的控告件 历年来寄给全国人大、人大华侨委员会的控告件

1、2006年4月10日,向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邮寄了《一个沉重的话题 期盼秉公予监督》控告件;

2、2006年6月12日,日本侨属向全国人大韩启德副委长等邮寄了《中国人大韩启德副委员长并赴闽执法检查组》控告件;

3、2006年6月12日,日本侨属向全国人大侨务陈光毅主任邮寄了《福清发生爆炸案 离谱造假影响坏》控告件;

4、2007年4月8日,国内冤属向全国人大侨务工作执法检查组邮寄了《“福清爆炸案”凸现司法问题方方面面 瞒上欺下 问题依旧》控告件。

5、2007年4月8日,日本侨属向全国人大侨务执法检查组及林兆枢副主任邮寄了《如此怵目大假案 老天都会喊冤》——福建“福清纪委爆炸案”查办匪夷所思的控告件;

6、2007年5月23日,日本侨属向中国人大侨务委员陈光毅主任邮寄了《审判独立名存实亡 以权压法怵目惊心》——“福清爆炸案”拖压六年不决的背后的控告件;

7、2007年6月7日,向全国人大侨务委员会陈光毅主任邮寄了“福清纪委爆炸案”离奇大造假 六年仍拖压《巨冤惊动海内外 敬请监督落实处》控告件;

8、2007年6月27日,日本侨属向中国人大华侨委员会陈光毅、林兆枢正副主任邮寄了《冤案拖到今天 我不得不再呈》控告件;

9、2007年7月5日,冤属向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邮寄了中国福建一起爆炸案引出惊人话题《“保障人权”背后的匪夷所思》控告件;

10、2007年7月5日,冤属向全国人大信访局邮寄了“福建一起爆炸案引出惊人话题” 《“保障人权”背后的匪夷所思》控告件;

11、2007年9月28日,冤属向中国华侨委会陈光毅主任邮寄了《从一份乱相丛生的死刑判决书看福建“福清纪委爆炸案”》控告件;

12、2007年10月15日,冤属向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毛主任邮寄了《我们的期盼 迟到的公正》控告件;

13、2007年11月29日,冤属向全国人大陈光毅主任、林兆枢副主任邮寄了《矢志不渝六年申告 人间奇冤何日昭雪》控告件;

14、2001年1月13日,国同冤属向全国人大韩启德副委员长邮寄了《案件查办大造假 以权压法破天荒》控告件;

15、2008年2月1日,日本侨属向全国人大邮寄了《冤案震惊国内外 敬请监督抓落实》控告件;

16、2008年3月5日,日本侨属向中国人大华侨委员会邮寄了《影响震惊国内外 敬请监督抓落实》控告件;

17、2008年3月5日,旅日华侨向全国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邮寄了《福建省“福清爆炸案”冤案拖压六年多仍不决》的控告件。

18、2008年3月26日,冤属向全国人大邮寄了《福建“福清纪委爆炸案” 冤案拖压近七年不决》控告件;

19、2008年4月26日,日本侨属向中国人大邮寄了《异国游子盼青天 敬请监督抓落实》控告件;

20、2008年5月20日,日本侨属向中国人大邮寄了《福建“福清纪委爆炸案”七年不决》控告件;

21、2008年6月12日,进京上访的冤属向全国人大邮寄了《福建“福清纪委爆炸案”冤案拖压七年仍不决》控告件;

22、2008年6月22日,进京上访的冤属向全国人大邮寄了《长官意志纵假案 奇冤震惊国内外》控告件;

23、2008年10月12日,冤属向中国人大邮寄了《福建“福清纪委爆炸案”冤案七年仍拖压 宁纵真凶逍遥法外 不为冤者无罪开释》控告件;

24、2008年12月25日,日本侨属向中国人大华侨委员会邮寄了《冤案震惊国内外 敬请监督抓落实》控告件;

25、2009年1月5日,日本侨属向中国人大华侨委会高祀仁主任邮寄了《福建“福清纪委爆炸案”七年多仍拖压——冤案震惊国内外 敬请监督抓落实》控告件;

26、2009年2月26日,进京冤属向全国人大吴邦国主任邮寄了《刑讯逼供造假案 “告破”八年仍拖压 司法腐败冤无辜 何时监督落实处》控告件;

27、2009年3月1日,进京讨说法的冤属向全国人大韩启德副委员长呈状,题为《福建司法怪事多 纪委爆炸案宣称“告破”近八年仍未决》。

28、2009年3月4日,进京冤属向大会秘书处、全国人大韩启德委员长邮寄了《常人想不到的大假案 蒙冤者和亲属致——全国人大十一届二次会议代表的信》控告件;

29、2009年3月11日,日本华侨冤民联盟筹委会成立了,八年不决“福清纪委爆炸案”冤侨属也加入,并致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2009年第1号)各位代表、委员的公开信。

30、2009年5月25日,进京冤属向全国人大吴邦国委员长、邮呈《福州无日月 何处有青天——福建“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亲属再次进京讨说法》控告件。

1、《一个“死囚”的泣控》

2、《温家宝访日与闽侨鸣冤事件》

3、《王小刚无罪释放证明书》

4、《省院发回重审裁定》

31、2009年5月29日,冤属又向大会秘书长李建国邮寄了《关于“我们向全国人大十一届二次会议代表信致——全国人大常委会李建国秘书长》信。

32、2009年6月1日,进京冤属向全国人大韩启德:《福建司法怪事多 纪委爆炸案宣称“告破”近8年不决》控告件;

33、2009年6月25日,旅日华侨向全国人大华侨员会高祀仁主任邮寄了《此案八年仍不决 敬请监督抓落实》福建“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之旅日亲属再呈状。

34、2009年8月26日,日本侨属向中央华侨委韩启德委员长邮寄了《平白无辜被抓 八年不给说法》旅日华侨为亲人蒙受奇冤向韩副委员长再呈状。

35、2011年2月25日,在日华侨冤民联盟向全国人大发出公开信,题为《“看守所羁押十年”创世界之最 乱政不改终会众怒压城》致全国人大第十一届第四次会议的公开信。

36、2011年3月1日,海外侨属向全国人大邮寄了题为《查办造假触目惊心 福建“福清纪委爆炸案”拖压十年不决》致中国人大十一届四次会议主席团的信。

37、2011年3月5日,国内冤属向全国人大邮寄了同样题为《查办造假触目惊心 福建“福清纪委爆炸案”拖压十年不决》致中国人大十一届四次会议主席团的信。

38、2011年6月30日,国内冤属吴昌龙的母亲周洪玉进京上访,向全国人大韩启德副委员长投邮一份同城快递,控告件题为《福建“福清纪委爆炸案”十年不决  建党90周年  蒙冤者吴昌龙母亲进京再讨说法》

2012年9月19日星期三

微博留言:“法律已死”与“中国已死”(图)

 @铁幕真相归来 : 法律已死。其实,如张鸣教授所言:“中国已死”。11年是什么概念,近4000个日日夜夜啊,福建“福清纪委爆炸案” 11年未决,替罪羊吴昌龙被“失踪”整整十一年的日子。2001年吴昌龙在百来天酷刑下,写下悲情万言书《一个“死囚”的泣控》http://t.cn/zWXcEL9 替罪羊吴昌龙的姐姐@吴华英2
1、@刘晓原律师:此案是中国司法的耻辱!鉴于案件被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久拖不决,在此,强烈要求该院院长引咎辞职。/

/ 2、@吴华英2: 把无罪的吴昌龙关在看守所十一年不放!福建的良心在哪里?

3、//@奔跑者03: 对这种丧心病狂的行为,只能转发//

4、.唐山俏夕阳: //@崔峰Mr_Sail: 中国的劳教真的该废除了!完全违法违背人道的东西应该割除掉!//

5、汪文政: 人肉福建高院院长有无贪腐行为。//

6、邀你看海何必天长地久: “法律已死”?说的是哪家的法律?有这个东西吗?//

 7、圉鍢-茬哪里: 其实,中国以死,到我希望以后在这片土地上的国家还叫中国,只是人民当家做主!//

 8、滴笃: 搞笑的是,当政者还会经常让人讨论权大于法还是法大于权。//

9、hujunjingyuan: 裆国该死了

10、老柴易燃: 在看守所比在监狱更惨。

11、叫我张小贤: 强烈要求该院院长引咎辞职。////

12、忍令上国衣冠沦于戎狄: 司法经常被行政强奸,难以真正的做到独立办案,归根结底是体制的问题

13、叁-壹-陆-零: 台湾民众心惊肉跳!

14、RockyBourne: 2008年高院老大换过了~!

15、白水煮面条: 何种方式能够让其起死回生并脱胎换骨呀//

16、欲鱼ABC: 中国有法律,世间有公平,百姓有尊严。只是时候未到!//

17、狼行天下VV: 別再喊法治国家,打自己的嘴//

@ 18、中国李晓光: 人不走极端都不行啊

19、蓝河水: 丧尽天良!//

20、八大山人ORZ: 引咎辞职?这么暴殄天物事辞职是不能平民愤的

21、甄昊元: 在X消失不见的今天,此案被翻出来了……//

22、nonstophits: 无罪被关了11年,人就如此卑微?

23、捕鱼儿er: 法律,现在变成什么样子了

24、知猪晚: 强奸犯被正当防卫刺死都判四年,罚官罚官

25、丰邑刘会: 中国的人权在哪里?为什么不请美帝关注下呢

26、秦永民律师: 被祭奠的“法律”真的死了吗? //

27、汤lawyer: 不仅仅是可怕!

28、我是念斌的姐姐: 法律已死,来看看福建司法的黑幕

29、爱春风吹又生1: //@铁幕真相归来: 请扩散!让中国良心在香港传承的同时,也在网络上接力

30、//@婷子cpic:人制啊人制!害死多少人?一个公安局副局长一句拿下,就能破案?对所有公安局的查案水平质疑?

31、蠢哥微博: 有罪判刑,无罪放人!

32、EC春哥: 恐怖的警权,混乱的司法,悲惨的民众。

33、helen滋味: 中国的牢房里还有多少替罪羊?

34、周兴邦2012: 现代版的《狱中杂记》。天朝和文明社会的距离有多远?答案是:拿起尺子量一下这本书。但在天朝,缺的就是一把刻度公正的尺子。对于吴家,这把尺子,很难找,这本书,太厚了、、、


35、姗姗_迟来: 走大街上突然被抓走成人.我是该说你命背呢.还是国运要背呢

36、 //@桑桑虫:怒发冲冠问当权者是不是都死了?

37、梦辽: 那些狗屁公知们还在一个劲的鼓吹“法治”!

38、JM先生o: 不要在中国谈法律,因为他会当你是一个屁。。//

39、@李巧玲强拆户:我们更关心中国,还有多少这样的不平,法律是权贵们对付老百姓的武器,还是保护人民的,我很怀疑,这就是中国的官员,想问一句,他们是党员吗,他们是领导吗,他们是代表政府吗,媒体敢报道吗

40、广东梁铭辉: 哀我中华!哀我同胞!

41、颜剑豪: 他是谁啊。他是共产党的手下啊!!你们是谁啊。你们是奴隶啊!!!

42、再也不是小倩倩:法律是否已名存实亡!!党说了算!!!!//

 43、//@郭于华-四世:为了那个青年那个姐姐那个母亲顶起来(2012/09/11 发表)

2012吴昌龙家人再致福建省委书记孙春兰中秋贺卡(图)


福建省委书记孙春兰:

  我们是2001年6.24福建“福清纪委爆炸案”替罪羊吴昌龙的家人。

  2012年中秋节又到了,值此中国传统的团圆日,我们忍着悲愤的心情,再次给你寄去中秋贺卡。

  当你和家人围成一桌,品着月饼,抬头赏月,在浓浓团圆氛围里,孙书记,请不要忘了,你执政福建三年多时间,有一位比你小三岁的母亲,她和家人向你投邮了46份诉冤状件,她无罪的儿子吴昌龙却被继续超羁在看守所长达十一年不决不放。同为女性,同为母亲,你当会理解、并懂得一个母亲满怀希望、十一年来苦苦守盼福建法治清明的心情是怎样的煎熬?

   孙书记,你是福建最高领导,你有能力、有责任、有义务,为这起不用电雷管可以引爆的奇迹大冤案——“福清纪委爆炸案”主持公正。在人命关天案面前,请孙书记不要护短,拿出勇气纠错,阻止这起没有了法律程序、违宪违法、荒唐的超羁案负面影响继续在国内外蔓延,这是你职责所在,是你兑现执政为民的承诺,也是你在福建执政的形象。

   孙书记,去年8月26日,我们给你及福建省委五领导邮寄了五份中秋贺卡。今再奉上2012年中秋贺卡,盼着领导们为福建人民办点实事吧!

                 十一年冤“死囚”吴昌龙家人贺

                       2012.9.18

37、“福清爆炸案”冤属致全国人大第37封控告件(图)

                          查办造假触目惊心     福建“福清纪委爆炸案”十年未决
                                                        
                                      致全国人大十一届四次会议代表的信
          这是一起非常典型的案件,震惊国内外。200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全国侨务执法大检查”汇报后,此涉侨案件等被转最高法要求依法处理,最高法为此专门给福建省高院下发(法【2006】169号通知),提出办理原则和要求。然而,在官谎的遮掩下,五年过去了,这起查办大造假案件拖压了十年,仍悬而未决。 我们是福建省福清市2001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及其亲属。根据公民权利之有关规定,谨向会议代表致这封信,敬请依法履职的代表予审议。
         2001年6月24日(星期日)上午,福清市纪检委司机吴章雄接到单位领导的传呼,告诉了其妻子,来到单位触动放在纪委信访室门口的爆炸物,被当场炸死。蹊跷的是,此前先后有多人看到该物,均无恙。 案发后,省公安厅督办,由市政法委书记任破案总指挥,公安局长林孜(后因涉黑案等被判重刑)任专案组组长,调集大批警力,规定排查十种人(乘机取利),却不查打传呼者。警方隐匿了死者的传呼机、手机和电话通话账单,隐匿了死者妻子关于打传呼者姓名的二次询问记录(均未入案)。只以纪委办公室一副主任顶缸,转移侦查方向,在没有任何证据下,凭诬告,对仅仅因受纪委“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尚在复议中的福清市中福公司经理陈科云,及公司年轻司机吴昌龙框定为涉案者,实施秘密抓捕,非法拘禁在私设办案点长达103天和56天。终因无法忍受酷刑折磨致屈打成招,再据其刑供殃及到其他四个无辜者,如法炮制成爆炸案的“替罪羊”。随即通过舆论媒体,大肆渲染案件“成功告破”。
         翌年7月,有长官指令将此支离破碎的案件移送法院审理。检察机关明知此案存在严重刑讯逼供,却对当事人及其律师反复要求司法伤情鉴定置之不理,其起诉书中以“暂时无法认定”,把残酷的刑讯逼供回避掉。法院对案件漏洞百出提出质疑,又有省政法委书记出面“协调”,让检察院两次退回“补侦”,问题依旧。福州市中院在已超审限后,开了一次庭,拖了整整两年未判决,造成严重超期羁押。

        2004年9月,福州市政法委书记(原为公安厅副厅长、该案的督办者)组织公检法三家,请来指定的专家,亲自坐镇指挥,历经两个月对漏洞再进行大修补。 2004年12月1日,福州市中院以被告人被逼供诱供、充满矛盾的口供为依据,在全案一个实证都没有情况下,强行判决陈科云、吴昌龙五名被告死缓至三年徒刑。荒唐的是,一审判决时,被公诉机关指控为爆炸提供电雷管的王小刚(于2003年3月到案,因警方人事调整,王未遭到刑讯),却不让到庭;一审判决后九天,王被判无罪,悄悄释放。引起轩然大波。被判的被告人个个不服,提起上诉。2005年12月1日,福建省高院裁定“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福州中院判决,发回重审。” 该裁定书中对爆炸物的来源、种类到爆炸装置的制作、运送所有环节都予以否定。然而,福州市中院在福州市政法委那位书记掌控下,顶着诸多问题,重审顽固维持原来的枉判。

       2006年10月案件再次上诉,已经三次审理(其中二次督查)此案并作出明确结论的福建省高院,依法当在最多二个半月内公开作出二审判决、终结此案。可是,福建省高院获知此案还有省领导撑着,就采取“拖”字诀,至2007年4月全国人大再次派员莅闽对该涉侨案件督查时,福建省高院竟以“疑难复杂”搪塞;福建有人明知故犯对抗中央要求,公然徇私枉法。在官谎的遮掩下,这起06年全国人大“侨务执法大检查”督办的案件,至今问题依旧。鉴于此案荒谬之恶劣影响波及国内外,我们在日本的侨属不断向福建省相关部门和领导呈状诉冤无回音后,又不断向中国驻日本大使馆申告,期间还受到时任大使王毅的几次接见并答应会把状件经外交部批转最高法院。由于福建当局控制舆论,国内外媒体如:《亚洲周刊》、《中国青年报》、《瞭望东方周刊》等也相继对案情据实报道。但福建省当局领导不予自省,反谎诬此案为政治性案件,让监督有名无实,10年了,中央已完善建立起法治的机制,但在福建,此案仍在无休止地拖延。
        综观这起骇人听闻的大假案,在侦查伊始,就有人利用公权力放纵凶手,故意转移侦查目标,硬生生地把陈科云等人充当“替罪羊”投进牢狱。冤案制造者又恃权顽固坚持枉法滥判;二审法院明知案件造假,担心危及自身利益,只好捂住盖子,以假掩真,十年不给说法,福建司法腐败触目惊心。

          一年一度的福建省人代会,我们已连续多年向大会送出公开信,可是皆无音讯。福建当局为了所谓“维护地方形象”、“出政绩”,极力掩盖真相,瞒上压下。不惜以牺牲法律,牺牲无辜者的人身自由和权利而肆意违法。

         纵有千言万语,也难倾尽我们的痛苦和悲愤。现全国人大十一届四次会议即将召开,我们发此件,敬请大会秘书处转曾率团赴闽进行“侨务执法大检查”的韩启德代表阅处,并望转福建省人大代表团,要求身为团长的现省主要领导(此案与她无关)秉公持正,明白说法,还我们一个清白!此谨呈!

                                         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及亲属:谢清 谈敏华 杜捷生 陈科斌 陈美珠 

                                                                                                   陈炜 吴玉堂 周洪玉吴华英 杜雪贞

                                                                                                                  2011年3月5日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清市宏路镇周店村 陈科斌 电话:0591-85387179

                     福建省福清市清展花园1-601 吴华英 电话:0591-85273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