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14日星期五

32、“福清爆炸案”冤属致全国人大第32封控告件(图)

             福建司法怪事多,纪委爆炸案宣称“告破”近八年仍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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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经八年结束。但在声称依法治省的福建,福清纪委爆炸案宣称“告破”近八载,遭严重刑讯逼供者仍冤沉海底,实在荒唐。 2006年起,全国人大在侨务执法大检查中对此案监督,福建省司法机关谎话连篇,当局领导从中作梗。如此以权压法,实在匪夷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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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韩启德副委员长:

        我们是福建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亲属。时值全国要开人代会,又向您呈状诉大冤。为供审视,再扼陈此案案况如下: 2001年6月24日(星期天)上午,福建省福清市纪委司机吴章雄接到领导的传呼到单位后,触动一爆炸装置,当场被炸身亡。纪委发生爆炸案,在福建属首次。司机是本要被辞退者,被炸甚为蹊跷。案发后,由福清政法委书记任破案总指挥“协调”,由省公安厅督办,时任省公安厅副厅长(分管刑侦)的牛纪刚专办。

        办案者随意动用警力,乘机混水摸鱼,折腾一个月无果后,为急于破案,专办者听信与福清市中福公司经理陈科云有特别过节的该公司会计陈奋真的举报,以“陈科云曾受纪委处分(党内严重警告),心怀不满”,就推定陈科云为对象。为找“突破口”, 警方于7月27日夜对该公司司机吴昌龙实施武装密捕搞口供;9月13日,对同样没有证据的陈科云和其妻子谢清进行传拘(时吴未有任何有罪供述),专办者信口供于9月21日又对吴昌龙原姐夫杜捷生密拘,将他们分别被关押在福清安全局怡静园、市戒毒所、刑侦队办公室等处,谎称“监视居住”。动用测谎仪,用五十多名警察分组搞车轮战术、刑讯逼供。

        时吴昌龙虽天天喊冤,终因酷刑难熬,又自杀未遂,到9月18日屈招是陈科云搞的爆炸。随后,警方加大了对陈科云等的刑讯力度,在生不如死的9月23日,陈科云也胡乱地招供。陷入指、诱、骗、逼供陷阱的吴昌龙,只好顺着竹竿爬;警方同样信供,四处搜索杜捷生所供之“同案者”,如法炮制。据供称“炸药由江西民工谈敏华卖出”,“电雷管是王小刚提供的”(王是四川人,当时不在福州,2003年3月到案)。警方仅凭自相矛盾的供词,即于(11月7日)宣布爆炸案“告破”。其后,专办者不分青红皂白,逐个指名道姓地通过媒体向国内外宣称纪委爆炸案“成功告破”,造成极大反响。

       2002年1月,福清市(县级市)检察院的办案人员受到来自纪委部门的压力,明知道陈科云、吴昌龙、杜捷生、谈敏华等身上伤痕累累,溃烂流脓,不敢触及刑讯逼供之事实,在“报送意见书”中以“暂时无法认定”,不痛不痒地提出了五个存在问题,声称对此案审查只能当“二传手”,移交给福州市检察院。

        实因案件漏洞百出,2002年7月下旬,福州市检经两次补充后问题依旧,却在长官意志的左右下,放弃了职责,把案卷匆匆移交福州市中院审理。市中院也受压,拖至2002年11月28日(时已超审限)开庭,法庭上戒备森严,被告人撕心裂肺的喊冤叫屈并当庭出示身上的累累伤痕;全案八位律师一致作了无罪辩护。由于案件漏洞百出,庭审后,福州中院一直无法判决,拖压了整整两年,时中央两院一部早已联合发布切实纠正“超羁”,但在已升任为福州市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的牛纪刚的指令下公然对抗中央法令,直接控制司法审判, 于2004年12月1日强行对陈科云、吴昌龙等五人处以死缓至三年徒刑的判决,九天后(12月10日)的夜里,法官又到看守所对被指控为爆炸提供电雷管的王小刚宣布无罪释放。至此,这起离奇的“纪委爆炸案”在最关键的电雷管来源和提供者子虚乌有、全案无一实证的情况下,被荒唐地宣判爆炸罪名成立。

           同年12月中旬,此案上诉至福建省高院,省高院在省检察院领导的参与下,以不公开审理方式达成“此案所有被告均不构成犯罪”的审议结论。然而,由于受权力的干预,省高院为回避矛盾,拖至2005年12月31日(假日),签发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的《裁定》(附件1)。

          作为原案件的督办者,为了维护自身的“政绩”和“声誉”,在“爆炸案”发回重审后,牛纪刚仍顽固坚持“要维持一审判决”,在福州市中院重审中,牛纪刚台前幕后搞一长代四长(公、检、法、司)合力办案,搞得乌烟瘴气。福州中院面对支离破碎、漏洞百出的案件,于2006年10月10日依然作出了维持原来的判决,其主审法官无奈地告诉第一被告人亲属:“我也很想和上面的领导坐下来好好分析案情,可有哪个领导愿意坐下来听我说”?长官意志的猖獗,由此可见一斑。

         2006年10月中旬,该案再次上诉省高院(此前,省高院已有了两次明确的督查意见)。依照《刑诉法》规定:“上诉案件一般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如今,两年零五个多月过去了,省高院仍压而不决,显然,法院的裁判权又受到来自权力的干扰。省高院和省检察院面对被告人亲属的责问、知情人士的责问和媒体的发声,也只有一再应敷,累累食言。

         在这继续拖压的岁月里,我们不断申诉、控告,却屡遭警方的传讯和拘押,连有的律师也不放过。七年多来的苦难经历,使我们对司法的公信力产生了怀疑。一个原本在初始阶段可以纠正的大假案,却在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形成的恶性循环中掩护着真凶,掩盖着真相,上骗中央,下压百姓,颠覆着整个刑事法律之规定。

        尊敬的韩副委员长, 2006年4月,是您偕侨务执行检查组莅闽检查工作,我们有幸及时将状件转到您的手上。据悉,您很关切,表示要认真督查。但时过近三年,此案仍被拖而不决,这在事实上形成了对全国人大监督权的挑战和对抗。实因十分感慨才再次求告于您,敬请您于百忙中关注此案将督查落到实处。 此谨呈!

                                                          侨属:陈美珠 陈科斌 陈炜 吴玉堂

                                                                      吴华英 谢清 谢建枝

                                                                               2009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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