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院马新岚院长:
我们是十一年不决“福清纪委爆炸案”替罪羊吴昌龙的家人。一年一度中秋又到眼前,在这中国传统的团圆节里,蒙冤深深的我们忍着悲愤的心情,继8月26日中秋贺之后,再祝苏书记中秋快乐,阖家团圆!
马院长,在你和家人团圆之际,你可曾想到,含冤莫白的吴昌龙已在看守所度过第12个中秋节!你能感受到吗?四千多个日日夜夜对于无罪的吴昌龙及其诉冤的家人而言,是怎样的煎熬?
马院长,今天是9.18勿忘国耻日,也是6.24爆炸案家辱史的继续。今天,吴昌龙被超羁在福建看守所第4067天,贵院二是开庭又过一年四月22天,把无罪的吴昌龙关在看守所长达十一年,即不终审结案,也不依法无罪释放!这是福建法治的耻辱!
这起明摆着的大冤案,有过几次无罪督查意见的福建省高院,当心知肚明,请不要再以违心的“案情复杂”为托词,回避矛盾,粉饰久拖不决。
举头三尺有神明,人在做,天在看!无良者泯灭人性造假!无辜者已十一年冤狱!
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马院长,你要有公心!福清纪委爆炸大冤案,十一年了,怎么办?!
十一年福建冤“死囚”吴昌龙家人
2012.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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