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福建“福清纪委爆炸案”八年不决 ——蒙冤者之日籍亲属依法泣血再诉
(图:旅日华侨在日本福冈请愿)
我们是日籍华人,系福建省福清市“纪委爆炸案”惨遭刑讯、至今仍身陷冤狱的陈科云的妹妹陈美钦和吴昌龙的姐姐吴华玉。这起发生在中国福清市的“纪委爆炸案”重案,自警方向国内外宣称“告破”并推向法院审理至今,长达八年未决。
2001年6月24日(星期日)早上,福清市纪委司机吴章雄接到领导传呼赶到单位,触动放在信访室门口的爆炸物,被炸身亡。纪委机关发生爆炸,全国罕见。时任福建省公安厅副厅长的牛纪刚专办此案,(其后的累累事实证明,牛不遗余力地包办了案件的查办事项)。专案组制定的“十条侦查措施”,全市范围内展开大海捞针式的大摸排,四出拘押“嫌疑人”,搞得风声鹤唳。却对打传呼者领导讳莫如深;而案发现场原有的闭路探头神秘“失踪”,至今莫名所以。专案组经一个月折腾无果后,为掩盖爆炸案真相,仅凭与福清市中福公司经理陈科云有特别过节的该公司会计的举报,称陈科云受纪委处分(党内严重警告)不满,搞了爆炸,并称公司司机吴昌龙可能帮助运送炸药。即框定陈科云、吴昌龙为作案对象。并决定对司机吴昌龙实施“密捕”作为破案“突破口”。
2001年7月27日夜,吴昌龙被秘密逮捕,先后关押在福清市戒毒所等多个私设办案点,逼吴揭发、交代陈科云搞爆炸的问题,吴一再喊冤说“不知情”,关押了50多天,吴昌龙仍无供述。办案人员担心搞错了,自诩刑侦专家的牛纪刚打气说“不能松懈”。 9月13日拘捕了同样没有任何证据的陈科云及其妻子谢清。紧接着,专案组分成多个小组,搞车轮战术,不分昼夜,对吴昌龙、陈科云进行逼供。吴昌龙忍受不了酷刑的折磨,三次自杀未遂,于9月18日只好屈招“是陈科云搞爆炸”。
随后,警方加大了对陈科云的刑讯力度,处在生不如死的悲惨境地,9月23日夜陈科云按照专案组的要求也胡乱招供。身不由已的吴昌龙只好任凭专案组摆布,顺着竹竿爬,编造说是通过其前姐夫杜捷生买了炸药和雷管……。警方连夜到福州抓捕杜捷生,如法炮制,杜胡乱供述在福州打工的江西籍民工谈敏华(二人原来彼此连名字都不知)弄来炸药和雷管。因爆炸装置是用电雷管引爆的,警方再逼供,杜捷生谎称电雷管是四川籍民工王小刚提供的(王小刚当时不在福州)。至此,案件基本“成型”,陈科云、吴昌龙、杜捷生、谈敏华、王小刚成了此案的替罪羊。
蹊跷案件荒唐办,当时王小刚未到案,以“批捕在逃”即宣告案件“告破”。而陈科云之妻谢清,检察院难以下手,因已被关押了七十多天了,任破案总指挥的福清市政法委书记在协调会上说“因案情重大,建议检察院作批捕”。当局为制造轰动效应,2001年11月17日,先让《福清时报》登载“告破”新闻,随后又通过国内主要新闻机构逐个指名道姓地向世界发布《被立案查处竟对纪检部门实施爆炸》的报道。同年12月25日,在该省发行量最大的《海峡都市报》通版刊载《福清“6.24”纪委爆炸案成功告破》的新闻报道。
(图:《海峡都市报》通版刊载《福清“6.24”纪委爆炸案成功告破》)
媒体的大肆炒作给假案成真以推波助澜。尤为反常的是,原秘而不宣的福清市纪委在“告破”后大摆庆功宴犒劳专案组,发奖金,又组织分批到武夷山旅游。案难决时,福清纪委还出面筹到几十万元钱,作为封口费给死者吴章雄妻子,因此案离奇造假,长达八年仍不能宣判,还有人摆布死者妻子出来告状,企图给二审法院施压,继续把水搅浑。由于案件破绽百出,宣称“告破”后,检察机关只能一再“补侦”。
2002年7月下旬,福州市检察院在爆炸案最关键的电雷管提供者王小刚未到案情况下,奉命将还在补充侦查中的案卷推向福州市中级法院,以至案卷连证据目录和证人名单都没有。 2002年11月29日福州中院第一次开庭后拖了近两年无法下判。2004年9月已调任福州市公安局长兼政法委书记的牛纪刚,亲自指挥福州公、检、法联手重办此案,把羁押在福州市第一看守所的陈科云和吴昌龙等五人分散密押到其辖下五个县看守所。为达到其所谓震慑作用,在福州中院通知律师开庭之际,指派福州市公安刑侦干警对陈科云和吴昌龙委托的三位律师进行传讯。同时对不断控告的蒙冤亲属屡屡采取传讯和拘留,期间,牛发话“一定要拿下这个案件”。
2004年11月29日,福州中院奉命第二次开庭,这时距第一次开庭已整整两年。庭审时,法庭内外戒备森严,不让记者采访,每个被告人亲属只能凭身份证发两张旁听证。牛纪刚在院长和检察长的簇拥下坐在福州中院大法庭的小阁楼上,通过法警向审判长递条子,直接操纵法庭审理。 12月1日,福州中院服从长官意志,强行判陈科云、吴昌龙、杜捷生、谈敏华、谢清等五人死缓、十年、三年徒刑。
具讽刺意味的是,2003年3月到案的王小刚,因福清市公安局原局长林孜已涉黑被抓而换了班子,王被关进看守所,逃过了“监视居住” 之劫难,未受刑讯。在案件判决之后十天的12月10日,福州中院法官深夜来到看守所,对被指控为爆炸提供电雷管的王小刚宣布无罪释放。众所周知,没有了电雷管如何安装爆炸装置?没有爆炸装置又如何发生爆炸? 2004年12月上旬,此案上诉二审法院,曾两次奉命督查并作出明确结论的福建省高院,经一年多审理,又和省检察院两经会审,作出了“所有被告均不构成犯罪”的审议结论。可是,福建省高院为回避矛盾,到2006年1月作出了“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裁定书,案件又回到牛纪刚掌控的福州中院,牛为掩盖其一手制造的假案,变本加厉地违法乱纪,把曾经受两级法院委托为爆炸炸药量作出600克数据鉴定的两位专家(与吴昌龙有罪供述的75克——150克相差太大),以“伪证罪”把他们关押了37天后放回。桩桩件件,无不令人发指!
(图:福建省工程爆破鉴定专家被刑拘37天)
2006年10月10日,福州中院奉命维持原判。十分荒谬的是,判决书上指控提供电雷管者竟还是被无罪释放快两年的王小刚。主审法官无奈地对被告亲属说:“我也很想和上面的领导坐下来好好分析案情,可哪个领导愿意听”?以权压法由此可见一斑。
2006年10月中旬,案件再次上诉。至今,又拖压了两年零六个月,福建省高院不开庭也不结案。由于国内亲人蒙深冤得不到澄清,侨居日本的我们,坚持不断向相关部门反映,引起了中国人大华侨委的高度关注,中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把该案作为涉侨案件并函转最高法院,最高法为此专门下发给福建省高院《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转办涉侨案件的通知》(法【2006】169号)。2007年4月,中国人大侨务执法检查组莅闽对涉侨案件进行督查。福建省高院碍于长官意志,
(图:全国人大涉侨案件,最高法督办(2006)169号文)
在汇报时,没有说真话,以“疑难复杂“为托辞,还直言不讳“因影响较广,暂不宜结案”。八年来,制造这起大假案者,因善于弄虚作假,媚上压下、虚报战功备受领导的赏识而不断高升。如今牛纪刚如愿以偿地当上省公安厅厅长。正如河南公安厅长秦玉海痛斥警界中的害群之马时所说:“是用群众的鲜血来染红自己的顶戴花翎,是踏着群众的鲜血平步青云。” 这起离奇的爆炸案审判机关明知冤案,却长达八年不敢直面问题,至今伤害仍在延续。中国《瞭望东方周刊》在揭示这起造假案件的真相后提出;何时云散天开?!历经八年艰难告状的我们和许多关注此案的仁人志士正拭目以待!
旅日華僑:陳美欽 吳華玉
2009年5月20日
聯繫地址:日本千葉縣千葉市中央區宮崎町467— 4 陳美欽電 話:0081-432620043
聯繫地址:日本奇玉縣阪戶市蘆山町7番地9蘆山町107室 吳華玉電 話:0081-492840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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