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无罪被关福建看守所十一年不决不放的福建“列囚”吴昌龙的妈妈,收到了中共福建省委、省政府信访局的《闽信告知信字{2012}287号信访一事项受理情况告知单》:你来信反映“福清纪委爆炸大冤案”十一年拖压不终审结案,要求依法释放吴昌龙的信访事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根据《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请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
福建省政府的回复,让吴昌龙的妈妈更悲伤,如果没有法外因素的干扰,法院有依法独立审判权,有过几次无罪督查意见的福建省高院,早在2005年就直接宣判吴昌龙等人无罪了。 此案历经十一年,六次庭审,一次发回重审,两次死缓判决。去年4月26日二审开庭,而今又一年两个多月过去了,无罪的吴昌龙仍被关在福建(永泰县)看守所长达十一年不终审结案,也不依法释放!
今年初一,吴昌龙的家人到省城福州给孙春兰书记等福建省委领导拜年,呼吁福建当局不要漠视无罪吴昌龙被超羁在看守所十一年之实。不久,福州国保上门转告:孙书记很重视“福清纪委爆炸案”,让吴昌龙的家人耐心等待。
2012年4月26日,二审开庭整整一年,悲愤难奈的吴昌龙妈妈又到北京上访,她向中央乃至福建省委等十位领导,邮寄了题为《福建“福清纪委爆炸大冤案”十一年拖压不终审结案、依法释放吴昌龙!还他自由和清白!》。文章链接:http://blog.boxun.com/hero/201206/freewuchanglong/45_1.shtml
6月1日,福建省党代会前,有过几次明确无罪督查意见的省高院领导奉命约谈,一再要求冤属提供有价值的真凶线索,只有证明吴昌龙和陈科云等无罪的证据,才有利于解决问题……。
蒙深冤的我们万分感慨:“福清纪委爆炸案”被拖压了十年不决不放之际,却要我们自证没罪的证据,岂不荒唐可笑?十一年前“密捕”吴昌龙时,都没搞清楚吴有罪无罪,就随意把人给“失踪”了?
从省高院的约谈,让我们从中明白了孙书记的重视原来另有深意。 司法为虎作伥,福建省高院何以至此?该案2006年全国人大“侨务执法大检查”转最高法院要求督办,最高法院当年专门给福建省高院发文,提出具体办案原则和要求,六年过去了,案件拖压依旧,如此瞒上压下,是对人大监督权的挑战和对抗!
有权就有责。如今,我们只希望福建最高领导孙春兰书记,面对这起旷日持久的大冤案,当责无旁贷,请你摸摸自己的良心,“福清纪委爆炸案”十一年了,怎么办? 2012年7月19日
上次收到福建省委省政府告知单: http://freewuchanglong.blogspot.com/2012/04/blog-post_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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